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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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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一旦能夠獲取較高利益,必定蔚然成風,被其他豪強大族效仿。

這樣一個提議在河西幕府的幕僚中,也存在著很大的爭議,所以不能夠馬上實施,必須等到雷瑾返回,親自拍板定案。

雷瑾很清楚,中土帝國自從先秦戰國時代商鞅變法,獎勵耕戰以及諸國紛紛變法以來,到漢初文景之治,再到漢武帝改田租什一,加派大量雜稅,鹽鐵酒官營以聚斂財富,再到武帝之後以桑弘羊為代表的儒家公羊學派與儒家“賢良”“文學”之士在朝堂的論爭,再到唐帝國的租庸調,兩稅法,再到宋帝國王安石變法,所有的變化和不變,所有的爭論和鬥爭,所有一切的中心最終無一不是著落在田地和農民身上!

帝國曆代王朝都以田地賦稅為正賦,但是由於窮奢極欲、冗員氾濫、戰亂頻仍等多種原因,而且兼併zhan有大量土地的帝國豪強大族,一般都隱匿有大量的地產及人口,這些隱匿的地產、人口都在私門,不直接對國家賦稅、軍事防務作貢獻,卻仍然要享受帝國提供的和平、秩序、興修水利、防洪抗旱、防疫治疫、賑災救荒、施粥救飢、捕蝗驅蝗、保證完善而統一的水陸交通(包括四通八達的帝國驛道、運河、江河水道、帝國郵驛),等等,等等,這使得依賴正賦收入的帝國中央朝廷,其賦稅來源逐漸萎縮,國家僅靠正賦收入難以解決入不敷出的問題,為了增加收入,平衡財政,帝國曆代都會不同程度的在田稅正賦之上,額外附加種種雜稅,而且附加的雜稅總是隨著土地兼併的不斷加深,非常頑強地趨向於超過正賦,直至數倍數十倍之多,而這些雜稅中的絕大部分,毫無疑問的會被大多數官僚地主逃避或者轉嫁,最終集中著落在農民身上,這一直是帝國積弊數千年的痼疾,屢屢引發無力負擔的農民起義和暴動,甚至導致改朝換代。

其實如果光是土地兼併,豪強大族不享有免稅、免役特權,土地兼併並不見得有多大危害,但官僚地主的特權是帝國律法所明文規定的;而且不惟如此,地主往往還會利用其強勢地位,進行合法和非法的土地兼併,卻同時又轉嫁其應承擔的國家差派徭役,譬如大地主往往會利用天災人禍收購自耕農的土地,卻又不向國家正式登記過戶,而是用雙方私契的方式約定。這樣,地主得了土地,而國家的正賦雜稅還是得由自耕農來承擔,當自耕農無力負擔時,只好拋荒土地成為流民,這反過來又加重了國家維持和平和秩序的負擔,而當這負擔一旦超過國家力量所能承受的極限,改朝換代也就是不可避免的趨勢了,這就是天下大勢,合久必分,分久必合的深層原因。

帝國曆代王朝雖然都曾經試圖透過改革變法,增加國家賦稅來鞏固統治,但從未真正成功過,從未在‘民富’和‘國強’這兩個問題上找到真正永恆的平衡,苛捐雜稅以及繁重的徭役差派總是如雨後春筍般,不經意地就找到了瘋狂生長的土壤,直到把一箇舊王朝徹底葬送,再催生一個新生王朝,然後再重複前一王朝的迴圈!

不識廬山真面目,只緣身在此山中,雷瑾曾經和包括秦夫子在內的許多老師,私下探討過帝國王朝興衰更替的問題,在雷瑾看來,土地不斷兼併,並最終集中到少數豪強大族手中,其實是一個不可避免的長期趨勢(注:生產資料總是趨向於集中的,因為在一定條件下,只有集中,才能產生最大的效益,土地作為生產資料當然也是如此),只要土地私有,並且可以自由買賣,則無論朝廷再怎麼抑制豪強兼併,再怎麼提倡重農抑商,也不過是延緩革命的到來,終歸無濟於事!

“抑兼併”,在雷瑾看來,財政原因僅佔一二,恐怕更多的還是中央朝廷為了防止民間財力過於集中而導致尾大不掉的局面,懼怕‘兼併’對大一統皇權構成威脅,這才是根子上的原因!

歷代王朝驚人相似的更替,少則十年二十年,多則二三百年的輪迴,已經用事實雄辯地證明了這一點——帝國中央朝廷根本做不到抑制兼併,也根本做不到一姓可傳萬世!

既然從地主著手是解決不了問題的,那麼就還不如從事情的另一端——農民這邊著手解決問題!

天下的田地,無論怎麼開荒,總是有限的;這有限的土地,無論如何努力,也只能承載很有限的人口,隨著人口的不斷增加,加之田地兼併又不斷地使土地趨向於集中,能夠重新再分配的土地日漸減少,就更顯得土地有限,而無法承載無限人口的衣食需要了,人與地的衝突更加激化,這是宛如死結一般難解的矛盾;

王朝更替過程中的戰亂和瘟疫,會消滅很多人口,從而使這種矛盾大為緩解,然後矛盾再不斷重新累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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