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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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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話把我給氣瘋了,我指著他說:“你給我滾!別讓我再看到你!”說完,我就邁步走了,我要急著出去吃早餐,急著趕時間上班。

這是我們第一次這麼較真的大吵一架,我記得我開啟大門走出去的時候,他喊了一句‘滾就滾!你也別來找我了!’我沒有想過後果會是怎樣,當時我頭腦發熱,覺得無所謂,對他的決定滿不在乎。

直到我下班了,我回來,發現屋裡空蕩蕩的,發現陳宇的幾本教科書和幾件衣服都不見了,我這時候才明白,因為吵架,他負氣離家出走了。

他的大部分東西都還在,沒有完全帶走,這是我唯一能慶幸的。我依然呆在家裡,等著他投降,等著他主動回來,我不去找他,我暫時過一個人的生活,享受一個人的晚餐,一個人看電視,一個人睡覺。

過了大約一個禮拜,陳宇依然是沒有回來,我開始有些著急了,我開始為自己發的脾氣和說過的話後悔,我開始外出,四處去找他。

我找上了學校,闖進了學生宿舍,覺得他只有這個地方可以藏身了。

我進到樓裡時,果真,他在這裡住著,和同班男學生擠一間宿舍,那裡沒有他的床位,是和男學生擠一張床的,我很不高興。

他的同學帶我進到了宿舍,我看到他躺在下鋪床位的裡面,背朝著我不肯見面,而睡在他身旁的男學生抬起了上半身,立刻下了床,穿上外衣。

“跟我回家去!”我嚴肅道,看著他的後背。

他不吭聲,一動不動。

我走到床前,伸手拽了他的胳膊,用力拉扯他,拉他起來,他坐起來,甩開了我的手,低著頭抱膝,還是不說話。

“沒什麼大不了的事,你跟我賭氣什麼,都一個禮拜了!”我說。

他沈默了幾秒,終於肯開口了,說:“是沒什麼大不了的,我在這裡挺好的。”

作家的話:

寫篇好文不容易啊,當個作者更不容易~

要是版主說不讓貼原作角色X原創角色這樣的同人文,我還能心服口服去撤文

踏打西!版主說版規沒規定不行啊你隨便吧,另一方面,回帖裡又有路人說絕對不行啊作者你去其他地方吧~

這到底是行還是不行?權威性在哪裡?

微妙啊微妙,搞這麼麻煩,從此那36大院就是我的禁忌之門,去哪裡也不再去36大院了~

☆、第七章(下)

我很煩惱,我不知道該怎麼讓他不那麼跟我較勁,我心裡一個勁地勸我自己要對他說一句‘寶貝兒,我錯了,你原諒我吧’,於是我就說了:“那天我確實脾氣不好,你跟我回去,我補償你,你要什麼我都給你!”

他又開始沈默,沒有回答。

我急忙說:“你打我也成,我給你打!”

終於他抬起頭,轉過臉來看著我:“你不蒙我?打你也成?”

我急忙點頭。

他終於肯爬下床了,穿上了外衣,接著收拾了東西,把幾件衣服和那些教科書都收進了一隻行李袋裡,立刻就跟我走。

他剛出門,他的同學就勾住他的肩膀,低聲說話,可我還是聽見了,聽見他的同學說了一句‘他是你傢什麼人啊’。

我本來想插嘴說句話,可是他笑了笑,搶先說了,說‘我哥哥唄,在北京工作,我回去和他一起住’。

這個謊話圓得還不錯,我抿唇,就不打算說什麼了,說太多反而會有漏洞。

陳宇把行李袋仍在了車後座裡,坐在了副駕駛座上,我鑽進了我的車裡,坐在駕駛座上,啟動這輛愛車,扶著方向盤,帶著他──我的寶貝兒一起回家。

回到家,我開了暖氣,脫了外衣,掛起來,還脫下了一件毛衣,面對著陳宇,很認真地對他說:“你打吧,我遵守承諾。”

他把行李袋扔在地上,看了看我,靜了一分多鍾後,才走過來,活動了一下手關節,我立刻閉上眼睛,做好了被打的準備。

但,接下來發生的事情出乎了我的意料,我感覺到的不是疼痛,而是被觸控的舒服感,我睜開眼,低頭,看到他的右手伸進我的衣服裡,在摸我的身體一側和我的腰,我抬眼直視他,他的臉離我很近,嘴唇貼了上來,我毫不猶豫地摟住他,和他熱吻。

我們因此和好了,從吵架到和好這個過程,仔細回想起來,總是覺得太傻太可笑,我一直不明白,我和陳宇為什麼要吵架,那隻不過是一件小事而已,為什麼要那麼較真?也許,這就是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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