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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隨行左右,明日我當親自進城接應我兄。”
交代已畢,送五人到莊口,薛家準備了布鞋給李茂換上,包袱由青墨揹著,也不上鐐銬,喬五提棍開道,另兩個公差押後,一行五人拜別薛戎兄弟,離開了薛家莊。
時天色已經黑透,天幕濃如墨染,眾人打著火把行走,深一腳淺一腳地回到了縣城,守城卒驗明瞭身份後,放下吊籃拉五人上城來。進城後,喬五向眾人說道:“咱們連夜開堂問案,大夥都別睡了,今晚幸苦一夜。”
兩個公差都受了薛家的賄賂,自然應諾。寶鼎縣尉陳少英早被買通,此刻正等在衙中,一俟李茂到,便開堂問案,一切繁文縟節都省去,陳少英不打官腔不作勢,問過林中劫案的始末後,將眉頭一鎖,默思片刻已知關節所在,點撥了喬五幾句,讓他帶李茂去重錄口供。
喬五將原來的口供焚去,又請來衙中資深的刀筆吏龐八幫忙斟酌,到三更時分重新錄成一份口供,捧給陳少英看,陳少英仔細看過,微微點頭,這才傳令升堂,一問一答,到拂曉時分林中劫財案終於告破。
預審完畢,縣尉陳少英打著哈欠一路去了後衙,說要去補個覺。
喬五引李茂到了他的值房,一面打發供役土兵去打水洗臉,準備早飯,一面將待會縣尊開堂時需要注意的事項一一給李茂點明。操演的沒有破綻了,喬五才陪李茂一起吃了早飯,早飯有粟米粥、包子、油炸果子、鹹菜、燒餅,也是十分豐盛。
飯畢,昨晚與喬五同去薛家莊的那個年輕公差拿來一副鐐銬,問喬五是否給李茂戴上,喬五道:“這是去賊救人的義士,戴什麼鐐銬?”差人道:“今日大老爺邀了父老百姓聽審,以示公正。義士若不戴鐐銬上堂,恐為人所非議。”喬五眉頭緊蹙,李茂道:“何須犯難,人雖是被狼啃殺,打昏人的卻是我,理當如此。”
縣令朱銘巳時開堂審案,因事涉一位朝廷命官,為示慎重,朱銘邀請了城中耆老和百姓觀審,薛戎因是官身,不便出告,遣兄弟薛放為苦主告訴。開堂之後,朱銘審的一板一眼,縣尉陳少英、喬五等差人、仵作、苦主、證人,薛家莊所在鄉的耆老、里正,本莊的村正、保長等分別到場接受訊問,案子審的細緻認真,聽審百姓交口稱讚。
審到午後未時,案情水落石出,縣令朱銘將手中驚堂木一拍,當堂宣判李茂無罪釋放,又教諭百姓道:“善惡是非終有報,那三個賊子逃脫了國法,卻難逃狼口,做人莫要欺心,欺心必遭天譴。爾等皆須引以為戒。”觀審百姓唯唯而拜。
眾目睽睽下,朱銘親自下堂為李茂開解手銬,握其手向鄉里百姓宣言曰:“不懼生死,獨鬥三賊,捨己為人,此乃真壯士也。”當即下令予以旌彰,賜錢十貫,衣裳兩套,鬢戴寶花,騎馬遊街,事畢,禮送回薛家莊。
薛家莊裡早已備辦好了筵席,宰了二十腔羊,殺了五十隻雞、五十隻鴨,開了十壇酒,請了闔莊父老前來慶賀,就在席間,由鄉中耆老和族中長輩主持,薛戎和李茂正式結拜為兄弟,書寫了祝詞供奉於薛家祠堂。從此以兄弟相稱。
薛戎在薛家莊輩分甚高,水漲船高,李茂的輩分一下子也上來了,筵席間過來敬酒的小輩後生絡繹不絕,讓酒量頗豪的李茂也有些招架不住,不知不覺間竟有了七八分醉意,他悚然驚覺,恐酒後失態讓人笑話,遂不肯再喝。老夫人打發薛放和青墨、老顧等人將李茂送回客房休息。
一夜沉睡,二日天明,耳聽窗外鳥鳴,又見窗紙青白,一身酒氣盡消,此刻耳清目明,渾身充滿了能量。
李茂悄悄下床,將被子圍在腰間遮羞,他的衣衫被酒水髒汙,讓老顧拿去洗了。
正思開門去喊老顧,門卻突然被人踢開了,“咣”地一聲嚇了李茂一大跳,他下意識地往後一躲,全神戒備。大清早的踹門難保不是什麼歹人。
踹門進來的是個十五六歲的青衣小廝,眉清目秀,腰肢纖細,雖著男裝,卻是十足的女兒態,她挽著袖子端著一隻碩大的木盆,正搖搖晃晃地走來,用腳踹門,倒非有什麼歹意,而是兩隻手不得空閒無法推門。
李茂見她端著木盆十分吃力,趕緊伸手去接,女子唬了一跳,急把盆往自家懷裡收,連道不可。一拉一扯間,盆中水濺起,一朵水花打向她的臉,這女子嚇的“哇”的一聲尖叫,撒手來捂臉,手一鬆,一盆水連著笨重的木盆重重地砸向李茂的腳面……
“啊!”女子捂嘴尖叫,趕緊蹲下身收拾盆。
“啊!”女子又一聲尖叫,趕緊捂上了眼。
就在她低頭收拾木盆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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