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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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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德維希鬱卒地開啟水龍頭,打算把臉湊過去,粗魯地衝洗掉臉上的口脂時,她看見水裡自己的倒影,頓時震驚了。

她目光奇異地說:“……福爾摩斯先生,你平常一個人獨處的時候,有給自己畫眼影畫彩妝的癖好嗎?”

“……沒有。”

“……承認吧,我不會歧視你的。這隻能說明你有女裝傾向,不能證明你人品不好~”

夏洛克耐著性子等待她慢吞吞地洗臉:

“沒有——如果你不打算一根睫毛一根睫毛的洗的話,我們兩分鐘後出發。”

“啊,抱歉……我只是太驚訝了。”

路德維希立刻麻利地洗去眼睛上的口紅:

“沒專業學過不可能畫得這麼專業!福爾摩斯先生你真是天才!”

夏洛克轉頭,微風吹來,他看向花園裡盛開的花朵,嘴角不易察覺地微微勾起。

就在他嘴角還來不及放下時,就聽路德維希繼續說:

“……你以後混不下去沒飯吃了,還可以考慮做化妝師看看——如果你個性不是這麼糟糕透頂,說話不是這麼傲慢的話,還是有攝影樓會收你的。”

她用手抹了一把臉,夏洛克面無表情地從大衣口袋裡拿了一塊手帕遞過來。

路德維希接過手帕,擦乾了臉上的水。

“謝謝……我的褲子呢?”

“被派洛特拿去排解心情了。”

路德維希看著被狗叼著甩來甩去洩憤的燈籠短褲,有些無語地轉過頭說:

“算了,不要了……啊,對了。”

她撲回到夏洛克身上,又拉起他的手,小狗一樣上上下下地嗅了一遍。

夏洛克仰起臉,躲避她不時碰到他下巴的頭髮:

“你在幹什麼?”

路德維希:“聞聞你有沒有體味。”

夏洛克:“……”

她放下他的手,嫌棄地說:

“剛才你沒注意到麼,我被他們身上的體味燻的快吐了——還好你沒有體味,否則我一定要換室友……”

夏洛克繼續面無表情地打斷她:“剛才給你用的那條手帕收好。”

路德維希興奮了。

“為什麼?你襯衫都是直接扔的……難道這條手帕有紀念意義?誰送給你的嗎?雷斯垂德探長?你哥哥?……”

夏洛克面無表情地瞥了她一眼。

“不,我用它擦拭過格瑞…席勒先生解剖出來的肝臟,上面有他的肝表液——這關係到一件兒童綁架案,我要用它來測定直接血紅素。”

路德維希:“……”

香蕉你個巴拉!她現在把臉撓下來還來得及嗎?

……她一定要換室友!一定!

兩人並肩走出大門。

夏洛克:“你就打算這麼去案發現場?”

路德維希看了看自己的黑色小蕾絲。

“這真的不是內衣……”

夏洛克:“也沒什麼兩樣了。”

路德維希撇撇嘴,然後期待地說:“已經中午了,好餓……我總不能又不穿褲子,又餓肚子吧,要麼我不去了?”

回答她的是夏洛克面無表情地把那件,她傾慕已久的推理必勝長風衣從身上脫了下來,蓋在了她的肩膀上。

以及他在做這種明明應該很溫柔的事情的時候,臉上依然一點都不溫柔的神色。

路德維希淚流滿面——

現在我相信福爾摩斯先生你是真的寂寞了……可是我真的真的不想去嗷~

☆、終於到達破案現場

兩人一前一後地走在灑滿陽光的巴洛克街道上,尖頂的影子落在腳下。

路德維希披著風衣,風衣快長到她的腳踝,顯得她更為瘦弱,她要小跑著才跟上夏洛克的大長腿。

“福爾摩斯先生?”

“嗯。”

“你怎麼知道那隻狗叫派洛特?”

“隨口叫的。”

“……隨口叫的名字也能和《簡…愛》撞臺詞,簡直小機率事件……說不定在福爾摩斯先生你沒救的文學功底下,埋藏著很深的文學天賦呢,真的。”

《簡…愛》裡,羅切斯特先生的狗就叫派洛特。

夏洛克微不可見地皺了皺抬頭紋:“簡愛,文學書籍?”

路德維希:“……就算有天賦你也沒救了……說起來,既然那條牧羊犬不認識你,它為什麼那麼聽你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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