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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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他爸爸打得鬼哭狼嚎。更慘的是,他還沒來得及開封的酸梅粉又全部被拿去小賣部退掉了。可謂是白白捱了一頓打,啥也沒撈著。
當時小賣部裡最貴的零食是麥麗素,漂亮的紅色包裝袋,一包要賣一塊錢。一塊錢啊,可以買一百顆稜角糖,可以買二十包酸梅粉,秦昭昭絞盡腦汁騙來的五分一毛根本買不起,只能空看著它想像是何等美味。
後來,坐在前排的女生家裡開了小賣部。她有次帶包麥麗素來學校吃,分了幾顆給幾個要好的同學吃,秦昭昭有幸得了一顆。這顆黑呼呼的小糖球看著雖然不咋的,可吃到嘴裡後那叫一個好吃呀。她只覺不過癮,但人家不可能再給她吃了。她決定以後騙來的錢都存起來,一定要存夠一塊後自己去買一包來吃個痛快。
秦昭昭為此“丟”東西的頻率更高了,媽媽終於起了疑心:“怎麼又丟了?你這個月丟了幾次鉛筆了?”
到底還是小孩子,媽媽一反問就緊張了,漲紅著小臉蛋結結巴巴答不上話,一付作賊心虛的樣子。媽媽頓時就明白了:“我給你的錢你是不是根本沒買鉛筆橡皮,而是亂花掉了?”
被拆穿了,秦昭昭頂不住,哇的一聲大哭起來。小孩子騙錢在大人眼中是很嚴重的過錯,一向和藹的媽媽也板起面孔打了她的屁股,打過後還罰她寫了一百遍“我以後再也不敢撒謊騙錢了”。
她才上小學二年級,這句話中很多生字都還不會寫,依葫蘆畫瓢地一筆一劃跟著描,一百遍寫下來幾乎寫得手抽筋。好痛苦哇,比捱打還要痛苦。
被媽媽打過和罰過後,秦昭昭再也不敢撒謊騙錢買東西吃了。
而秦媽媽也因此意識到小孩子漸漸長大了,有自己的渴望與需求,完全不給零花錢是不行的,只會逼著她想方設法去弄錢。深思熟慮後,她和女兒約定,只要考試考了一百分,就獎勵她五分錢。
物質獎勵的效果非常明顯,秦昭昭為了“賺錢”而努力學習,經常拿著一百分的考卷回家領賞金。有時候她甚至會嫌學校的考試次數不夠多,影響她“賺錢”。
終於存夠了一塊錢,大大小小的一堆硬幣與紙幣,一分的、兩分的、五分的、一毛的、兩毛的……她細緻地一一疊好,攥在手心裡興沖沖地衝去廠商店買麥麗素。
在廠商店門口,她迎面遇見來幫爸爸買菸的喬穆。他身上穿著一套簇新的海軍衫,腳上蹬著一雙鋥亮的小皮鞋,渾身上下,從頭髮絲到指甲縫都乾乾淨淨。他真不像是長機地區的孩子,這裡的孩子一百個加起來也沒他一個乾淨,更沒他洋氣。商店裡幾個售貨的阿姨一看到他都笑著說:“喲,小上海人來了。”
秦昭昭和喬穆是同時進的商店,可是阿姨們彷彿都看不見她,全部熱情有加地圍著喬穆說話,還有人慷公家之慨地從糖果櫃檯裡抓出幾顆糖要塞給他。那些糖換了秦昭昭會迫不及待地接過來,但喬穆卻毫不在乎地搖頭謝絕,拿了煙就走。
秦昭昭好惋惜那幾顆喬穆不要的糖,如果給她多好。可是阿姨們是不會給她吃的,喬穆一走就又放回櫃檯裡去了。
5
小學三年級,語文課開始學習寫作文。
小學生的作文要求並不高,但對於一群才八九歲的孩子們來說卻很為難。很多學生都不會寫,絞盡腦汁也憋不出幾個句子,於是都無師自通地學會了抄作文書。
秦昭昭那時已經愛上了看小人書,並仗著識了幾百字,還煞有介事地看起了爸爸借閱的章回小說,什麼《薛仁貴徵西》《薛丁山徵東》之類,看得有趣時一個人在那哈哈大笑。可是她只會看不會寫,作文課每每上得頭痛萬分,總對著攤開的作文字咬著鉛筆頭髮呆。所以她也和同學們一樣,小小年紀就當起了文抄公,每次的作文都找小學生作文書上大同小異的文章抄,以此矇混過關。
有道是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溼鞋的。她蒙了語文老師幾回後,有次露了餡。那次的作文題目是《節日的晚上》,當時是過中秋節,老師要求學生們寫這個。她回家翻出一本作文書,找到一篇寫節日夜晚的文章,提筆就照抄:“正月十五的晚上……”
可憐秦昭昭那時年紀小,根本弄不清這些節日的農曆日子是什麼幾月初幾,所以頭一筆就露了餡還猶不自知,照交上去給老師批改。結果可想而知,語文老師用了整節作文課來批評她,挨訓捱得眼淚汪汪。
過後沒多久,學校組織全校師生去公園參觀菊展。語文老師要求學生們觀菊展後要寫篇作文,還要求帶上紙筆,看菊花時把菊花的形態記錄下來。
秦昭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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