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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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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錢和沒關係的我們;家裡借點錢來接見我們;給我們帶的東西還有規定不讓帶進來。沒來之前我真不敢相信這裡這麼"黑。這樣"改邪歸正"的場所;讓我們咋改造啊?聽說有的"坐班"一個月賺了4ooo…5ooo塊錢

我已經不在聽了;我在想;這是社會變了嗎?F人就總說;現在是經濟改造。是啊。無論在哪裡金錢都在"調解"著人與人的關係?哪個看守所都願意要吃的起"份飯的"有錢人。因為他們能給所裡帶來效益。解決經費支出的不足和幹警的工作補貼。

我心裡想;別說在這裡;就是在"法外"你沒錢爹媽都看不起你。

馬克思的"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我好象懂了!

近代大學者王國維認為,“古今之成大事業、大學問者,必經三種境界”,他用三句詞來概括這三種境界:“昨夜西風凋碧樹,獨上高樓,望盡天涯路。”此為第一種境界。“衣帶漸寬終不悔,為伊消得人憔悴。”此為第二種境界。“眾裡尋他千百度,驀然回,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此為最高境界。

以上三種境界,不只是做詩的境界,做學問的境界,也是生活的境界、事業的境界、人生的境界。所以,做警察也有這三種境界。

把做警察當作一種職業,這是做警察的第一種境界。在這個倡導競爭的時代,幹不好就要待崗、落聘、下崗丟飯碗。因此,警察就要在自己的崗位上盡心盡責,不管什麼季節,什麼天氣,不管是白天或黑夜,時時刻刻都得聽從召喚,隨時隨地準備投入戰鬥。而且,既然選擇了警察這個職業,就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廉,在別人大把數錢時不眼紅,在歌星、影星受人吹捧時不燒。這就是做警察,做到“獨上高樓,望盡天涯路”。

把做警察當作一種事業即第二種境界。既然把做警察當作事業來追求,那就不僅要想幹,還要會幹;既要打擊壞人懲治犯罪,還要學會多種本領,不斷總結經驗,探索規律,這就是“衣帶漸寬終不悔,為伊消得人憔悴”。

把做警察做到一種藝術,那就到了最高境界。所以做“藝術警察”,就是可以醉人而人不知,可以育人而人不覺。因此,做警察就要政治敏銳,通古曉今,遇到重特大事件,能鎮定自若,獨當一面,而且善於做群眾工作,與群眾處與雨水和諧的氛圍之中,不再感覺工作之苦。這種境界,不是每個警察都能追求到的。欲要達到,非得經年累月不成,而一旦達到,享受到“驀然回,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的樂趣,心中喜悅,自難形容。

如果宣佈今天在監室幹手工,那大家可開心了,講黃色笑話的,唱歌兒的,講恐怖故事的,當然說的最多的還是男人。在外面人看來是**的事情在這兒也都不成為秘密了:怎麼戀愛的,怎麼結婚的,婚後和老公生活的一些趣事,甚至自己做第三者的經過,和男友造愛的過程都可以描述的一清二楚。無論什麼層次的人第一次聽到這些話都會瞠目結舌,講的人沒有一點不好意思的神情,聽的人卻像是做了壞事兒一樣先自臉紅了。不過,要不了多長時間,那些曾經不能聽這種話的人也加入了說的行列,素質高一點的人雖然不說,可聽著也不再覺得刺耳了,所謂“細物潤無聲”,潛移默化的確就有這麼可怕。

我入獄以前從來沒有想過監獄是什麼樣子的,但我看過一些描寫監獄故事的港片,看的時候也有感嘆,監獄裡竟然這麼亂,打死人也沒人管的。所以在公安局接受調查時腦子裡曾閃過自殺的念頭,我想我是無論如何也不能去那個地方的。我進看守所的第一天就遇上房間有人打架,兩個女人僅僅就是為了一杯水的問題打生死架,血從一個人的頭上噴出來,暈過去的反而是我。在看守所,有個“二進宮”的人就告訴我,監獄比看守所好多了,有床睡,不像看守所只能睡地板,而且監獄的伙食也要好的多,最重要的是監獄的幹警比看守所的管教素質高,沒那麼兇,環境也不似這般的亂。

事實上,那個人沒有騙我。犯人惡意地欺壓、侮辱犯人的事情是沒有的,只是犯人之間打架就不可避免了,吵架更是天天生。監獄裡是用犯人來管理犯人的,一個幹警要帶三、四十個犯人,何況幹警9點上班,下午4點就下班了,怎麼可能親自來管我們。幹警其實就是來處理問題的。因為是犯人管犯人,這也就難免要弄出許多事兒來。

犯人中最讓人羨慕的就是那些短刑犯了,她們的刑期都在3年以下,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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