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擇日不如撞日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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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道是“眼見為實,耳聽為虛”。
透過十來天的朝夕相處,袁二全家已然不把李曜當作傳說中的女妖怪,而是將她看作一個力大無窮且精通奇能異術的高人。
高人和他們這些普通人一樣,也要食人間煙火,不但每日都需要飲食,而且生活比他們更加講究。賢惠主『婦』林十娘還因此直接或間接地提升了自己的烹飪水平,在高人指點之下作出來的美食,不僅飽了口福,還開啟了眼界。
然而,天下無不散的筵席,少不得有個離別之日。
這天一大早,李曜未等林十娘過來伺候,便已然自行整束完畢。
李曜高挽道髻,髻『插』碧玉簪,頭戴蓮花巾,身穿青碧道袍,腳踏蒼雲遠遊履,仙姿玉貌,出塵脫俗,渾似神話傳說中的姑『射』真人,讓深受『迷』信思想荼毒的林十娘見到了,當場高呼“仙姑”,若不是李曜及時阻止,林十娘都要拉起賴床的袁大娘齊齊跪拜磕頭了。
只不過,在李曜背起一大包鼓鼓的行囊、手持一柄鞘柄老舊的橫刀之後,整個人就如同女仙從天界栽落凡間,不但散去了大半的仙風,還沾染了些許地氣和邪氣,變成一個“生人莫近,碰我者死”的女遊俠樣兒。
此前,李曜本來是打算穿男裝出行的,卻是想到自己曾經細心裝扮出來的男兒模樣,居然連袁二那廝都糊弄不過去,經過一番深刻的檢討和反思,她不得不承認自己過去確實小覷了古人的眼力,與其扮作西貝貨弄巧成拙,倒不如大大方方地穿上這一套從墓中帶出來的女冠服飾,最起碼她扮作一個方外之人,在造訪道家聖地樓觀臺的時候,也比較容易矇混進去。
“仙……仙姑,你這……這時便要走了麼?”
袁大娘似乎有些緊張,問得支支吾吾,語氣中明顯帶著不捨和依賴的味道。
李曜點了下頭,肯定道:“我曾有言在先,完全學會了說話,就一定會離開這裡。”
話音一落,林十娘就接著問道:“仙姑還會再來麼?”
“不會。”
李曜回答得很乾脆。
儘管按照李曜自定的“小隱”標準,霧谷村可以算作一個不錯的隱居地,但這裡遠離文明社會的生活,實在太過於樸素和乏味,讓她這個來自後世繁華世界的人總感到各種不適,即使她確認自己只能生活在這個時代,也不願意再到這裡來了。
林十娘臉上閃過一抹了然的神『色』,又小心翼翼地問道:“不知仙姑要到哪裡去?”
李曜若有若無地看了林十娘一眼,方才開口答道:“盩厔。”
她當然不會直接說出自己真實的目的地,不過樓觀臺地處盩厔縣境內,倒也不算是說謊。
林十娘聞言,神『色』變得有些猶豫,張了張嘴卻是什麼話也沒說出來,只是隨手將一個布袋遞給李曜,一旁的袁大娘見狀,連忙討好地說道:“兒已是嘗過了,鹹辣適中,仙姑且帶在路上吃,滋味美得很咧。”說起吃的來,小丫頭的口齒一下子就變得利索了。
李曜不用看也知道,袋子裡裝的食物,便是用她從大塊頭家得到的上等好鹽和香料醃製出來的金雕肉。
俗話說“寧吃天上飛一兩,不食地上走半斤”,雕肉的味道當然遠遠強過雞鴨鵝之類的普通走禽。前些天林十娘按照李曜所講的法子搭著香菇燉了半隻,結果滿滿一大盤,李曜只吃上幾口便沒了,而且連盤底殘留的湯汁都被袁家的三個孩子輪換著『舔』了個一乾二淨。
說起來,能嚐到後世華夏一級保護動物的味道,也算是給了她這個穿越千年的吃貨一個微不足道的福利。
不過,李曜總覺得這娘倆在自己面前旁敲側擊、東拉西扯,似乎是有什麼重要的話要說,卻又有些躊躇不知該如何開口。
於是,李曜決定下一個“猛『藥』”,趁著將布袋塞進行囊裡的時候,又順手從行囊中取出一小塊晶瑩剔透的白玉,然後一把塞到林十孃的手裡,鄭重地說道:“把這塊玉拿去賣了吧,將來不能再讓你家大郎也去做強盜之事,要好自為之,懂麼?”
李曜說得很慢,吐詞也是格外清晰,顯然希望對方能聽懂她說的每一個字。
懂懂懂!當然懂了!響鼓無需重錘敲,林十娘其實也是個伶俐人,腦筋一轉就明白了李曜話中的深意,一番感激涕零之後,便將這塊足以讓袁二一家安身立命的玉石小心翼翼地揣進了懷裡,隨後順著李曜的話頭,語氣恭謹地說道:“仙姑說的極是,這個地方確實無甚值得留念的,其實打從咱家袁郎知曉當今已改朝換代,就合計著帶咱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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