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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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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呃,這個事你看著辦吧,要多注意一下這樣的人,即使是別人店裡的也要給我挖過來。”一時間雷克也沒有什麼好辦法,只得如此說道。嗯,挖牆腳,也是一個不錯的辦法。

“挖過來?那這樣的人值得信任嗎?”巴爾的思想有些老舊,不過這也是一種謹慎的想法。

“信任?這不是有合同嗎?”雷克不在意地說道。

“合同?你是說如果挖到人的話,就要和之前與陸奇那樣簽訂合同契約?”對於合同契約巴爾雖然看到了一些成效,不過對於使用還是持保留態度。

“當然,你別嫌那契約紙貴。只要你在簽訂之前,讓他們按我說的那樣認真朗讀我所寫的那些規定,那麼等契約生效後除非有【聖級】的心靈法師來蠱惑他們,要不然他們是絕對不會違反那些規定的。所以那三千金幣的契約紙絕對值。”見巴爾似乎沒有放在心上,雷克不由再次強調起合同契約的重要性。

“還有,現在只是剛開始,等以後我們做什麼事都要弄這種合同契約,就像剛才說的保密一事,到時我們也要簽訂。”在雷克的想法中,這一事可是需要大力推廣。

合同契約,是雷克從<平等契約>之中演化出來的。在這魔法世界中有著一些特殊的規則,<契約>就是其中一種,<契約>分為強制和自願兩類。

強制類的就是<主僕契約>,不過它簽訂的要求很高,做為主人的一方必須是僕人實力等級的六倍。比如一個平民、普通人,如果你要對他進行強制簽訂<主僕契約>,那麼你至少得有中階【聖級】的實力;一路往上,高階【聖級】對應的是【入門級】;初階【神級】對應的是【初級】;中階【神級】對應的是【中級】;高階【神級】對應的是【高階】;頂級【神級】對應的是初階【大師級】;至於【超神級】嘛,那就不知道了,因為在深紅大陸的歷史上成為【超神級】的只有龍族的歷代神龍,而他們成為【超神級】後就很少在人前展示實力,更不用說拿實力去強制別人簽訂契約了。

自願類有兩種:一種是<主僕契約>,只要做為僕人的一方願意就能簽訂,根本就不需要考慮實力的差距,就象雷克與伽裡巴之間的那樣;另外一種就是<平等契約>,這個契約的簽訂就需要參與簽訂的雙方或者多方出於自願才能簽訂。

<平等契約>的應用相當廣泛,大到國與國之間的協議,小到商人與商人之間的交易。所以一般大中型城市的魔法商店都有填寫內容、簽訂契約的契約紙賣。

當然其實契約的簽訂不需要什麼契約紙,最原始的<契約>只有<主僕契約>,簽訂的時候做為僕人的一方要將自己的一部分靈魂烙印交給做為主人的一方,簽訂之後主人從此能夠掌握僕人的生死。

而<平等契約>是根據需要修改過來的:將要簽訂、遵守的內容寫在契約紙上,然後讓簽訂的雙方或者多方一齊拿著寫好的契約紙唸誦契約咒文,當咒文完畢,契約紙上的各人名字成亮紅色,就說明該人已經成為受契約約束的一員。

原理呢,其實契約紙是一種詛咒,寫在上面的內容就是要遵守的契約法則,唸誦咒文就是將之前的法則和契約紙上的詛咒施加在身上,成功契約紙上的人名會成亮紅,不成功則沒有變化。

如果受契約約束的一員違反契約,那麼就會自動按照契約紙上的詛咒進行懲罰,輕則全身癱瘓,重則立即死亡。也因此契約紙按照其上面詛咒的強度、還有紙張的大小有著不同的價錢,而雷克他們所用的就是受約束者一旦違反就立即死亡的契約紙。

合同契約,其實是雷克將二十一世紀的工作合同給搬了過來。在這個世界合同的保障可不能放在司法上,因為各國的法律不同,而且法律其實只適合普通人、平民。在實力為上的這裡,實力越高特權就越大,對於強者來說,法律不是束縛,反而可以任由他們蹂躪。正應驗了那句老話:“拳頭大才是硬道理。”

至於契約的解除,那是沒有辦法的。凡事都有對立,既然有簽訂當然也有解除。不過好在解除的要求非常高,至少是【聖級】而且還要精通心靈魔法的法師,劇雷克所知符合這個要求的就那麼一位,他可是中立派,實力也非常強大,根本就看不起咱這點小家子。更高的嘛就是【神級】,不過也要求是魔法師才行,已知的就那麼幾位,而且都有著超凡的地位,所以可以忽略不計。嗯,當然這裡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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