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足跡 永久書架

第30部分 (第1/4頁)

不言敗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筆趣閣小說www.biqugexsw.tw),接著再看更方便。

突然間,他想到了什麼,低下頭,嘴唇輕輕地動了幾動,再次抬起頭的時候,雙眼一片明亮:“你的意思是——啊!我明白了!”

呼延雲點了點頭。

“你們到底在說啥啊?”馬海偉還是一頭霧水。

“太妙了!太妙了!”楚天瑛簡直有些激動了,“老馬,兇手在你們‘必然會破壞的現場’上使了個詭計!”

馬海偉更加茫然了。

“看起來,屋子裡是一地完整的土皮兒,其實不是!”楚天瑛說,“有一個部分的土皮兒是更換過的,那就是你們從門口走向屍體的那條直線!”

“啊?”

“案發之後,無論進入現場的是警察還是普通人,他第一要做的都是查驗趙大是否死亡,為此他必須走到趙大身邊去。為了不破壞現場,他只能走最短距離——也就是一條寬窄有限的直路。所以,兇手在衝進屋子殺死趙大的時候,只要沿著直線衝過去,再把這條線路上被踩碎的土收走,重新撒上其他簡易房裡蒐羅的土皮兒即可。”

呼延雲插了一句說:“就是用丟棄在水塘岸邊的紙盒板當簸箕,從最西頭那間簡易房裡舀的土皮兒。”

“新撒的土皮兒不是會被看出和其他土皮兒不相連的嗎?”馬海偉問。

林鳳衝說話了:“老馬,你咋還沒明白。由於兇手知道當晚一定會有人發現屍體,新撒的土皮兒必然會被首先進入兇殺現場的人踩碎,誰還能看出碎土片和其他土皮兒是否相連?這就是所謂的‘必然會被破壞的現場’啊!”

呼延雲拿出手機說:“這是我去勘查現場時照的,你們走過之後那條直路上的碎土片,仔細看,會發現有顏色上的差別。”

楚天瑛、馬海偉和林鳳衝湊過來一看,果然,碎土片的顏色有深有淺,摻雜在一起。

“再看這張——”呼延雲說,“這張是我在最西頭那間簡易房裡拍攝的踩後的碎土片,顏色是不是都是淺黃?”

“這是怎麼回事?”楚天瑛很驚訝。

“這就是兇殺現場被踩過的碎土片,是後來撒上去的鐵證。”呼延雲說,“因為原有的土皮兒雖然兩頭微微翹起,但踩下時大都還是正面朝上,所以都是一致的淺黃色;而後來撒的土皮兒,既有正面朝上的,也有很多是倒扣的,土皮兒的背面顏色要深一些,所以踩後會出現淺黃和深黃摻雜的情況。”

“我的天啊,兇手原來是用這麼簡單的方法制造的不可能犯罪現場。”楚天瑛感慨道。

“不過,也就是這個詭計暴露了兇手的身份。”呼延雲說,“我剛才講過,所有偽裝成發生在密室的兇殺案,兇手的目的不外乎兩種:一種是讓人以為死者是自殺,一種是掩蓋那些容易暴露自己的犯罪證據——這個原則也可以套用在不可能犯罪上。很多推理小說,把兇手設定不可能犯罪的理由寫成‘讓犯罪成為一種藝術’,這基本上都是鬼扯,越是光怪陸離,越是乏善可陳,更別提什麼藝術了。比如這個不可能犯罪現場吧,我起初的推理是,兇手撮走踩過的碎土片,應該是為了帶走遺落在上面的散碎證據——如果是單一的完整的犯罪證據,直接拿走就行——我首先想到的是眼鏡片。在實施犯罪的過程中,最容易打碎的證據就是眼鏡片了,問題是現場並沒有搏鬥的痕跡,沒有搏鬥,兇手的眼鏡怎麼會被打碎呢?我又想,可能是兇手大量出血灑在碎土片上,容易被警方提取DNA證據,但還是撞上老問題:沒有搏鬥,兇手怎麼會大量出血?除非他像《血字的研究》(注:柯南·道爾創作的第一篇偵探小說)裡面的候波那樣患有主動脈瘤……可我仔細調查了每個嫌疑人的身體情況,並沒有發現誰患有主動脈瘤之類的疾病。

“直到那天,楚天瑛請我在大堤上吃烤魚,結賬時,夥計說魚頭朝我,按照本地風俗,我就是主賓,我才做出了一個大膽的推理。”呼延雲說,“兇手把碎土片撮走,換上新的土皮兒,是基於一個很單純的又萬不得已的原因……為了證明自己的推理是否正確,我回北京之前又去了一趟大池塘,在屍體的腳跟往西一米四左右的位置上,翻開了碎土片,找到了一滴乾了的血跡。經法醫檢驗證明,是趙大的血液。”

楚天瑛和林鳳衝皺緊眉頭思考了半天,都搖搖頭,表示費解。

呼延雲說:“老馬,你進入現場的時候,趙大的屍體是什麼樣子的?”

“頭朝東,腳朝西,仰臥。”馬海偉毫不猶豫地說。

“鳳衝、天瑛,你們看到的呢?”

林鳳沖和楚天瑛都表示,和馬海偉看到的完全一樣。

《烏盆記》 第30部分(第1/4頁),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