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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越眯著眼看了眼那肉鼓鼓的包子,笑著說:“其實吧,就是晚上太餓了,畫個你充充飢。”接著打個哈欠,不以為意地微闔著眼睛抱著秦琬說:“我才沒通宵,三點半就睡了。說起來還真有點餓。去,給我買早飯去。”
秦琬板著林越下巴,佯怒道:“你瘋了嗎?你就不能白天畫嗎?非得把自己身體弄垮了嗎?”
林越嘟著嘴一臉委屈:“因為人家晚上比較有靈感嘛……”
秦琬被她難得的弱勢逗樂了,再也裝不下去,只好放過那個摸摸她柔軟的碎髮安慰道:“好好好,姐姐給你買早飯去。”
“老婆真乖,沒吃藥果然萌萌噠。”
“……滾,不去了。”
是嘛,嘴賤是一種病,沒法治。
作者有話要說:每月29發紅包!章章留評跟地雷小天使優先麼麼噠!!
第三十章
本想讓林越補個覺,只是沒想到這貨工作起來也是個瘋子不要命的。吃完早飯竟然神采奕奕地拖著秦琬出了門——對比來看,因為作死地陪林越熬到一點多的秦琬反而看起來更像通了宵做了賊。
坐在寬窄巷子裡古典味道十足的拱門外的藤椅上,秦琬隨手摸了摸突出的石階上擺放著的有些打蔫的杜鵑花瓣,望著來來往往的行人對林越說:“怎麼突然想著來這種文藝小清新的地方了?”
林越抬頭望著那些將淺藍天空切割地豐富的尖銳簷角說:“其實這些建築都是仿造的,能留下過去的影子的很少,特別是這種帶上濃重商業特色的。”
“正常嘛。現在真正是古代留下來的能有多少,剩下的也都是一堆破爛了吧。再說了,我們這種俗人逼格也不高,看個樣子差不多韻味也差不多就得了。”秦琬喝著果汁,瞟了瞟林越仔細觀察的神情突然一開竅,“你該不會是想用這個……”
林越笑了笑說:“就是這個意思。差不多得了,可用什麼元素才能讓那些自詡逼格挺高的人也能一眼感受到這種味道呢?”
秦琬白了她一眼說:“出來還談工作,不跟你玩了。”說著她滑開手機,發現失蹤許久的餘姍竟然給她發了兩條簡訊。
這些天干嘛去了?為什麼有幾次打你電話一直不在服務區?你不會真去麗江了吧?
不跟你扯了,我下個月底訂婚,我爸媽都會過來,你特麼必須給我出現!
秦琬咬著吸管沉默了一會,想著還是回去再跟她當面談一談,畢竟心中藏著事訂個婚怎麼可能會身心舒暢。結婚什麼的可是比高考重要多了的終身大事啊!要是下半輩子整天對著個沒愛的臉,難保不會出軌——不是她出軌就是他出軌。於是她鎖了屏沒睬餘姍。
一整天兩人逛完了所有景點,嚴格遵守走累了狂吃,吃撐了繼續走,美名曰消化。
一路上,林越鄭重地問了秦琬一個頗有深度的問題:“難道這麼亂吃不是一種對食物的不尊重嗎?”
秦琬思考了許久,同樣鄭重地回答:“所以你覺得我們應該加餐嗎?”
經過這麼幾天之後,林越好端端一個賢良淑德的女子被改造成了吃貨一隻,於是這個故事就成了關於吃貨的愛情……扯遠了。
這兩天秦琬簡直感覺重回在麗江的前幾天——無聊出了蛋,整天除了看電視就是看林越畫那些頗有中國風的建築剪影。
林越能將那些生動細緻古典秀美的建築細節一一描繪出來,就像將它們早已印刻在腦海中一般。一開始秦琬還覺得新奇,畢竟經過林越的手那些自己不以為意的風景就像重新賦予了生命,在紙上躍然而出。
但是,任何事物看久了就容易視覺疲勞,也不知道林越哪來的勇氣不停地畫差不多的房子,變換角度,有時候只是一點點細節的改變——說到底,它們不就是房子嘛。
於是唯一能讓秦琬勇敢地戰勝瞌睡的時刻便是又到一天討論外賣時。
“林越臭傻逼,晚上吃什麼?”秦琬百無聊賴地翻著賓館提供的外賣單。
“你定唄。”
“我特麼選擇困難,涼皮不錯,米粉也還行……”秦琬苦惱地把外賣單扔一邊,湊到林越身邊瞪著圓溜溜的眼睛說,“哎,還記不記得我們第一次見面?就是那次你闖紅燈撞了我。”
“拜託,那次是你闖紅燈好伐啦。還有我到現在都沒想通為什麼會有人會被腳踏車撞暈?”林越放下筆一臉好笑地看著秦琬,“一暈還暈一下午,要不是你自己醒過來,我都忘了還有這麼個逗逼躺在後面。”
“有沒搞錯,你撞了我還有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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