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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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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笑,仰起頭盯著天花板呵呵笑了兩聲,然後看著母親,慢慢說道:“媽,你讓青天去自首吧,這種事情躲不過的,警察一查就一清二楚。自首還能減刑。你要是包庇青天,做偽證也是犯法的,要坐牢的。”

向青天母子慌了神,向母一口咬定人是葉佳文撞的,又罵向青雲胳膊肘往外拐,甚至要他給向青天作證。向青天是他的親弟弟,葉佳文就是個野男人,孰輕孰重,難道他分不清?到了後來,向青天看向青雲如此篤定,怕他去跟警察舉報自己,威脅道:“我不去自首,我絕對不會去坐牢的!你要是敢幫葉佳文害我,我就公佈你是同性戀!你跟男人亂搞!你不孝順爹媽,你坑害你弟!我讓你以後都沒法做人!”

向青雲心涼到了極點,反而不覺得有什麼了,只覺得很可笑,不跟他們吵,勸他們在警察來之前快點去自首。他說:“葉佳文已經去報警了,青天,警察馬上就來了,你只有趁現在趕緊去,還能算的上自首。不然你駕車撞人逃逸,會判重刑的!”

向青天一聽警察要來,嚇壞了,也不再逞強,抓起錢包拔腿就往門外跑。向青雲趕緊從後面抱住他:“你要去哪裡?要去警局我陪你去,你不能跑!”

向青天拳打腳踢地掙扎,向母也上來幫忙,三個人正糾纏,警察找上門來了。

警察要帶走向青天,向母衝上去又哭又鬧,說警察亂抓人,他兒子是無辜的。警察一開始看她是個老太太,不跟她計較,但是向母又哭鬧又打人,警察威脅她要告她妨礙司法公正她也不退縮,一定要搶回向青天。向青天口口聲聲叫著自己沒犯事,昨晚一直跟母親在一起,母親是證人,於是警察就把母子一起帶回警察局去了。

死者的家屬被通知了以後也到了警察局,這下一堆人都到齊了。警察調出監控錄影來看,錄影上一輛奧迪A3超速行駛,連闖幾個紅綠燈,在闖第五個紅綠燈的時候把一個正常過馬路的人撞了。撞了車以後駕車者下車看了看,立刻回到車上開車跑了。因為是大半夜,所以監控錄影看的不是很清楚,葉佳文和向青天身形相當,監控又沒有拍到當事人的臉,向青天看了錄影以後還是死鴨子嘴硬,堅持人不是自己撞的。

車禍的時間發生在凌晨兩點三十五,於是警察就分別審問葉佳文和向青天當時在什麼地方。葉佳文出完差是凌晨三點多回到家的,事發期間他不在家,向青雲和向曉龍都沒辦法給他作證。而向青天說自己兩點鐘就回家了,母親可以作證。果然,向母一口咬定小兒子早就回家了,還說車昨晚就還給葉佳文了。

葉佳文怎麼也想不到會發生這種事,更料想不到向青天拿著他的車出了車禍也就算了,居然還想把事情栽贓到他的頭上,向母還幫他做偽證。反而是他自己,昨天晚上坐計程車打車回來的,他根本不記得計程車的車牌號,怎麼去找到司機給他作證?葉佳文想起昨晚下車付完錢他問司機討了發票,但是回家他就把發票撕了扔進垃圾簍了,如果能找到發票就能找到司機來幫忙作證。但是早上他出門之前已經把垃圾拿下樓丟了,於是向青雲趕緊回家,還好環衛工人還沒把垃圾收走,他把早上自己丟出去的那袋垃圾撿了回來,和向曉龍一起翻垃圾袋翻出被葉佳文撕成三瓣的發票,拼在一起修補好,立刻送到警察局。

警察拿著發票找到計程車公司,找到凌晨載葉佳文的司機,讓他來認一認人,司機還認得葉佳文,願意給葉佳文作證。警察又找到了向青天的同事,他們證明向青天凌晨兩點一刻才開著肇事車輛離開飯館,離開前還喝了三瓶啤酒。並且,警察還在向青天住的地方翻出了監控錄影拍到的那件黑色夾克,又找到了被向青天遺棄的那輛車頭撞扁的奧迪A3,方向盤上的指紋一驗,這麼多鐵一般的證據,容不得向青天再抵賴。

事情到了這個地步,向母還是沒有死心。她找到向青雲,要求向青雲給他弟弟作證,證明車是葉佳文開的,向青天沒有撞人。此時此時,向青雲只覺得法盲母親可悲又可笑,她提出的荒謬要求自己已然不願理睬。

向母哭著跟他說:“你弟要是坐牢了,我也活不下去了啊。”

向青雲悲哀地說:“坐牢幾年以後出來,他還有他的生活可以過。被他撞的那個人呢?本來人家好好的走著,因為青天亂闖紅燈,把人撞了,撞了以後他明明還可以活,就因為青天害怕坐牢,逃了,他是失血過多才死的!如果青天撞了人以後立刻把人送醫院,被撞的人不會死,他也只要賠點錢,不一定要坐牢!”

向母哭訴:“你不能這麼沒有良心,我跟你爸把你拉扯這麼大,你就眼睜睜看著青天去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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