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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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是“我”動手打了她,讓她忍無可忍,所以提出的分手。其實“我”和她也分分合合過很多次,但“我”看得出那將是最後一次,她眼裡充滿絕望。“我”還是一貫的挽留她,以為她會妥協,但她沒有。“我”知道是“我”自己的問題,也向她保證,向“她”道歉,但都沒用,她走了,“我”和她不了了之。她現在靠在“我”身邊,“我”心裡百般滋味,看著窗外,想著那些有關愛情,困擾著許多人的問題。
因為女生宿舍比較遠,丁田田說,雨太大了,先送她們到那,然後再折回男生宿舍。車停了,她開啟了車門,要“我”搭把手,“我”沒有,只是愣著,因為“我”怕那段壓抑的感情會突然衝出來。秦若籬似乎變得清醒了些,“我”看著她倆上了樓梯,才叫師傅折回去。
因為雨天,學校宿舍前的路狹窄,師傅倒了很久車才成功,往反方向開著,車速很慢,和學校裡學生騎電車的速度差不多。到了宿舍大樓門口,“我”付了車錢後,沒有打傘衝了出去,以為避雨的地方很近,懶得撐傘,卻還是淋了很多雨。車開走後,我也要上樓。突然電話響了,是那個人。電話裡他交代“我”現在必須去樹林一趟,就是之前去過一次的那裡,“我”沒有拒絕,因為那件事,或許也要做個了結了。早知道就晚點下車了,就能搭車過去了,現在又要走回去。“我”一樣很心急,只想快點處理完,然後在宿舍度過這個雨夜。“我”沿著上次走過的路,走得很急。路上幾乎沒有行人,“我”到了樹林裡的大榕樹旁,那人卻沒有出現。隨後,一把利器從後面穿進了“我”的心臟。
劉禹假裝自己是陳文華,演了一遍自己所認為的案過程。他蹲在大榕樹旁,沉思著,絲毫沒在意雨淋溼了自己。丁田田說,她們下車後,計程車是折回去的,那麼陳文華應該是在下車後接到的電話。問題就在於這個電話打得那麼巧合,為什麼不在下車之前打,然後陳文華就不會走路過去了。這說明當時陳文華極有可能被人暗中監視了,這個人很有可能就是張強,而他當時應該就在宿舍大樓周圍,或者就在411的門外,看到了陳文華下車的一幕。然後才通知埋伏的兇手,打電話給陳文華。劉禹轉念一想,其實張強和兇手在第一次陳文華進入樹林後就可以把他殺害,然後從沒有攝像頭的北邊逃到,為何還要大費周章地設計第二次才痛下殺手呢?
有一種最大的可能,那就是張強就是想製造自己的不在場證明,排除掉自己的嫌疑。畢竟是第一次犯案,一開始因攝像頭和王覺的陳述沒有懷疑張強,但破綻還是那麼明顯。那麼那個兇手到底是誰,是否可以由著這條線索把他揪出來。
根據小高的調查,周利富確實是在事發後才回的學校,在這期間也沒離開過KTV,那麼他的嫌疑排除了。王覺說自己是直到張強說了他和陳文華起爭執,而陳文華很久沒回來,才走出的宿舍。而之所以來到那片樹林,是因為張強的話。
那麼存在陳文華出去後張強回來前這段時間裡王覺不在宿舍的可能。這與陳文華的死亡時間不是很接近,但如果張強王覺他們互相作假證,那樣的話時間就不成問題了。只是王覺和陳文華又會有什麼矛盾呢,以至於要和張強串通好殺害陳文華。
王子游說自己當天是回家去了,之前一直沒有去調查他,他也有可能在說謊,而且就近來的瞭解,王子游一直深愛著秦若籬,如果他為了秦若籬或者陳文華對秦若籬動手的事而痛下殺手也是可能的。愛情叫人盲目,不理智,憑他多年對鍾情於秦若籬,那麼極有可能,並且如果是王子游打電話給了當時與秦若籬藕斷絲連的陳文華,僅需要一些刺激的話,陳文華是可能再次冒著雨去樹林的。
下一步,需要調查王子游的不在場。
再回想案件的經過,有幾個細節。當初發現陳文華的屍體是隻身穿了一件T恤。照監控錄影來看,雖然不是很清晰,但他當時是還穿了一件外衣的。外衣在現場並沒有找到,只有一個可能——兇手拿走了它。一件外衣,兇手為什麼要拿走呢?拿走了手機,是因為上面有和死者的交談資訊。那拿走外衣呢,又是為什麼?難道兇手在上面留有過多的指紋,以防萬一?
不可能,根據兇器來看,如果當時刺進了死者的心臟,再從死者身上取下外衣是很困難的一件事。除非兇手帶了小刀之類的,把外衣被刺的地方剪大,然後才能把外衣取下來。這確實是一件是為費勁的事。就算了指紋,那一開始可以戴手套行兇,那樣才萬無一失。難道兇手是臨時才想起的?
☆、第六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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