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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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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世勳說話總能一針見血。

“不值得。”我低頭看著杯中的酒,在五顏六色的燈光輝映下散發出粼粼波瀾。

這個世界上能令你一次次沉淪的人,無非就是那個能治癒你,卻又反手使你病得最重的人。

而鹿晗,便是這麼一個人。

【拾貳】

我是在窗外的一陣蟬鳴中甦醒過來的,我向來是個睡眠很淺的人。

吳世勳佇立在落地窗前,日光傾灑在他的身上投下修長的影子。逆光之下,他的輪廓即使模糊,也透露著精雕細琢的精緻。他大概是聽到了聲響,轉身看向我。

“你家?”我指了指這兒。

他點點頭,走到床邊坐下,拿過放在床頭的手機,遞到我面前:“昨晚一直在響,我怕打擾你睡覺就把它關了。你看看是誰,可能有要緊的事。”

“謝謝你。”我伸手接過。

“整理好了就下來吃飯。”語畢,吳世勳退出了房間,輕輕地合上門。他真的很紳士。

待他離開,我才滑開鎖屏。我目瞪口呆地看著螢幕,一整頁下來全部都是鹿晗的未接來電,附加的還有一條簡訊。我手賤地將它點開,我想知道他會對我說些什麼。

阿默,對不起。

FROM:鹿晗

2009。8。10 21:45

我苦笑一聲,毅然地按下關機鍵。

我的心沒有那麼大的面積,我沒有理由遷就任何人。

這件事情的發生讓我暫時斷了回出租屋的念頭,因此便在吳世勳家住了下來。為期一星期的相處,我彷彿在冥冥之中看透了什麼。其實我並不傻,我當然知道吳世勳對我的那點小心思,畢竟沒有一個男生會願意無條件地對女生好,除非,他喜歡你。

晚飯過後,吳世勳說要帶我去街心公園散散心。我默許。

盛夏的夜晚空氣中有些溼潤,但卻難以掩蓋夏日的燥熱。我深吸一口氣,那是雨後清新的泥土味,我還記得年幼時我最喜歡聞這種特別的味道。

“阿默。”他走在我身後,叫住了我。

“嗯?”

“其實我喜歡你很久了。”他笑了,笑容中有些難掩的尷尬,見我滿臉手足無措的表情他又補充道,“我知道讓你突然地接受我很難,但沒關係,我可以等,無論多久我都願意等。”

“可是……”我的腦海中不由自主地浮現起鹿晗的畫面。

“如果你想要拒絕我,我希望不是現在。”

他說,他喜歡我,很早很早比鹿晗喜歡我還要早。

他說,如果我願意,他可以帶我離開這個地方,去過我想要的生活,

當一個男人對你說他願意等你哪怕等到天荒地老,當一個男人對你說他願意為你付出全部乃至生命的時候,不心動也難了。我給了吳世勳一箇中肯的答案,我說:“容我再考慮考慮。”

我心裡很清楚,接受他的唯一辦法,只有忘掉鹿晗。

可是這無疑是個笑話。

我愛了這麼多年的人,怎麼可能說放棄就放棄。

★【13…14】

【拾叄】

生命中總會有無數個擦肩而過,不是每個相遇都能凝結成相守,不是每個相邀都能轉化成相知。既然,我所奢求的安逸生活鹿晗給不起,鹿晗所要的放蕩一生我賭不起,那倒不如趁早放手,給彼此一個解脫的機會。

吳世勳送我回出租屋時已是傍晚,夕陽的餘暉鋪灑向大地。車緩緩停在巷子口,下車時,他很紳士地幫我開啟了車門。

“謝謝。”我覺得除了這句話之外便沒有什麼好說的了。

他將手搭在我的肩膀上,指尖撩撥開我額前的髮絲,然後烙下深深一吻。

別了吳世勳後,我的心情一直跌到谷底。說實話,準備了這麼多天我還是沒有想好怎麼和鹿晗開口,是先相互責備幾句,還是直接挑明說我們分手吧。可是無論是前者還是後者,我都無法說出口。

我沒想到我與鹿晗七天後的見面會是這麼的令我猝不及防。

他倚靠在巷子口的電線杆旁,亂蓬蓬的頭髮和佈滿青色鬍渣的下巴給人一種很憔悴的感覺。

“那個男人,是吳世勳吧。”他走近我,聲音有些沙啞。

我揚起下巴迎上他那張毫無表情地面孔,倒是不怕激怒他,義正言辭道:“就允許你和別的女人上。床,就不允許我去找新歡嗎?”

他握緊的雙拳漸漸鬆開,眼神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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