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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她知道,那不是愛情。
那是像陽光一樣的感情,沒有要求,不要回報,就這麼照耀在她身上,聽她絮語,給她溫暖和希望。
她知道,嶽靈珊希望她幸福,她一定會幸福的。
因為,不管白天還是黑夜,不管下雨還是晴天,不管雲彩是不是遮擋,太陽就在那裡。
作者有話要說:
原著:電視劇《直美和加奈子》
第24章 冤案後報復不接官司的律師2014
“……這就是大冢律師現在的情況。”老大爺助手解釋著。
嶽靈珊發現現在的處境非常不妙,原主大冢欽三有個被控殺人罪的情婦曝光,一直以道德模範人權律師自詡的光環破滅,可能導致再也無人請他打官司,而這一切,顯然是曾經求原主為被誣陷入獄的弟弟打官司被拒絕的柳田桐子,報復陷害了情婦。
嶽靈珊仔細研究報紙報道,抬頭對老大爺助理道:“好好查查這篇報道是誰寫的。”
老大爺助理很欣慰,不愧是名律師,分得清輕重,情婦什麼的怎麼比得上自己的職業前途,沒了前途就沒了情婦,有了前途隨手就有大把情婦。
老大爺哪裡知道,嶽靈珊就算想扮演情深似海都不可能,為情婦伸冤打官司?讓法盲嶽靈珊讀幾本法律書先。
老大爺助理很快查到了記者的底細:曾與柳田桐子在夜總會多次接觸,點名叫柳田桐子陪酒,柳田桐子公開說記者非常照顧她。
夠了,有這些資料就夠了。
嶽靈珊起訴報社誹謗,並將起訴信傳真到了各大媒體。
“大冢欽三起訴我們報社?”報社總編大驚。
“是,這傢伙還講起訴信發到了各大媒體,全日本的報紙都登了。”秘書擦汗。
大冢欽三要求報社賠償名譽損失費用100億日元,並要求將賠款直接打入某兒童福利基金。
“這是要幹什麼?”主編沉思不解。
“一定是大冢欽三想挽回名譽孤注一擲了,不用怕,我們有照片,官司不會輸。”寫該報道的光頭記者很有自信。
報社的法律顧問告訴主編,打高爾夫是公開社交活動,和吃飯喝酒唱歌聊天是一個性質,要是這樣算情人關係,信不信全日本除了宅男就沒個乾淨的,這場官司十有八九要輸。主編詢問,其他報社不是也報道過這種捕風捉影的照片和新聞嗎?難道也要賠錢?
法律顧問解釋,按照法律都可以起訴,只是有的是對方不在乎名譽不計較,有的是希望藉此炒作知名度,有的是顧及身份地位形象不能錙銖必較。
大冢欽三靠的就是名譽,名譽毀壞就是斷其生路,他勢必要拼死反擊。
官司能打贏嗎?
法律顧問認為這種名譽官司要打贏需要有確切的證據,比如床照,親吻照,牽手照,最少也要有共同進入酒店的照片。
主編殷切的問光頭記者:“你還有其他照片嗎?”
“沒有。”光頭記者道。
“滾!”主編暴怒。
律師安慰主編,100億日元的賠償是不可能的,即使官司輸了,也不可能達到這個金額。
主編苦笑,外行就是外行,又不是專登花邊新聞的小報,一旦被認為報道失實,報紙的名譽就毀於一旦,廣告減少,購買者減少,整個報社陷入低迷。
該死的,就知道隨意寫一個法律界人士的花邊不是這麼容易的,當初真是被豬油蒙了心。
為今之計,只有努力找尋大冢欽三確實與女子是情人關係的證據。
“主編,快看我發給你的網址連結。”某個記者大喊。
網路上刊登了大冢欽三起訴某報社的全文,文章最後寫道,一個二十年兢兢業業為不計較得失,倒貼錢為平民伸張正義的律師,為什麼會被人惡意破壞聲譽?寫這篇文章的記者是抱著什麼目的寫的呢?是不是受到權貴指使,還是有經濟利益關係?是不是權貴們消滅眼中釘大冢欽三的陰謀?
該篇文章得到了巨大的點選數和轉載數,作為媒體人員,主編一眼就知道是有人炒作,讓主編頭疼的是,這種炒作常常是有後續手段的,絕不可能只有目前的一篇網文。
果然,很快網上貼出了第二篇文章,揭露某報社光頭記者與夜總會陪酒女關係密切,以及在夜總會與陪酒女的部分聊天內容,這樣一個整天泡夜總會的記者道德高尚嗎?顯然有待商榷。這樣一個本身道德並非無暇的記者,寫一篇高道德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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