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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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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方笙微挑眉,點頭笑道:“的確是不干我事,管你要偷要搶要殺人放火都與我無關,反正吃上罪的是你。”

方才兩臂交抱胸前時,左手觸及一片溼黏,他憶起什麼,忽笑了笑,說:“我這人什麼都不好,只有一個優點--我很會記仇。看見你身上制服時,本來想著念在你還是學生,不想看你人生留下太多汙點,打算手上這一刀就算了;不過你毫無悔意,這一刀肯定會記上,等等好好跟警察大人說明一下。”

右手臂上被劃了一刀,是他警戒不夠。

這賊夠狡猾,擺明了要耗他體力,一路穿過兩棟建築物,又跑上操場;他本該能迅速追上,偏今日這身正式衣褲,還有底下皮鞋,令他無法伸展開來。他少了平時速度,只能一路緊追上了跑道,才終將對方逮住,卻不想對方身上藏有刀械;當他看見銀光晃過時,已不及閃躲,臂上硬是被劃了一刀。

打落對方手中利刃,卻又讓他趁隙逃了;他再追,方追出校門口,一頂安全帽精準砸上對方……對了,安全帽。

他回首,意外老闆娘還在,正欲開口說話,她已先問出口。

“你受傷了?”聽見他對那竊賊所說的話,路嘉遙才仔細去看他,發現他右臂袖子確實染紅一片。

“不要緊,等等包紮一下就好。倒是你……你怎麼會在這?”他一邊說,一邊拉下袖子,扣上衣釦,按住傷口。

“我是因為突然想到你沒有留--”路的那端紅光閃爍,她望向燈源處,一眼便認出是警車,道:“好像是警察。”

在店門口,她拿著他給的鈔票,怎麼想都不對。一千元不多,但也是錢,萬一錢放著,他卻忘了來吃湯圓,那她怎麼處理剩下的錢?他也未留下任何資料,她上哪找人還錢?思慮後,她便拿著鈔票追了出去。

一路追到理仁門旁圍牆,覷見他坐在花臺上和圍牆上的男子說話。她本不以為忤,可靠近時,聽見了部分內容,才發現圍牆上那男子似乎是翻入校園偷竊被他逮到;她不作聲,靜靜隱在停放路邊的休旅車旁,聽著他們的對話。

知道他已報警,但見他又翻牆進校園去追竊賊,她也沒多想,只知道自己也該做點什麼,便拿了路邊機車上的安全帽追了過來。現在,看著那部已緩下車速、準備停車的警車,她知道這事情已可以順利解決。

“總算來了。”林方笙順著她目光,看向逐漸靠近的警車,最後車子在校門口停下。在他邁步迎上前時,她又聽見他的自語。

他語調略有不屑,說:“真慢。”

慢?也是。最近的警局離這裡,騎車不必兩分鐘。

她為他的自語笑了一下。

*

這輩子還沒進過警局,做筆錄這種事,只在電視劇裡看過。

路嘉遙步出警局時,呵口氣,為這罕有的經驗。看了看錶,時間已近凌晨一點;她看看周遭,想著是不是慢慢走路回去就好。

“怎麼回去?”林方笙隨後走出,見她遲疑著,開口問。

她側首看他,微微笑著。“在想是不是用走的就好。”

一名女子這麼晚搭計程車,確實會有所考量,但走在馬路上也不妥。“住的地方好像不遠?”筆錄時,他聽見她說她住理仁中學附近。

“是不遠。你晚上才去吃過一碗湯圓呢。”

他恍悟過來時,笑了一下。“就是餐車後面的住家?”

她點頭。

“一起走吧。”他偏首邀約,不待她回應,逕自邁開腳步。

路嘉遙跟上。“你手傷要緊嗎?”他先被送醫院包紮,她在警局等做筆錄,一會時間後,才見他被帶進警局。

“不要緊。”

“不要緊?你衣袖都是血,真不要緊?”

他看了看染血的白長袖,道:“確實縫了幾針,但真的不要緊。謝謝你,還幫我撿回外套。”他穿上西服外套,遮去看上去有些觸目驚心的衣袖,稍拉整衣領和衣襬,繞到她左側。

這舉止讓路嘉遙多看了他一眼。她帶著微笑,說:“原來是體育老師,難怪看你爬牆的動作那麼俐落。”在警局時聽見他回應警察的話,她知道了他的名字與職業,也知道他今晚因參加一場慶祝餐會,喝了些酒,才會徒步回家,卻意外撞見竊賊翻牆而出的畫面。

林方笙看看她,噙著淺笑,道:“你把安全帽當武器的功夫也很厲害,平時拿湯圓砸人?”

“才不是。”她笑出聲,“我家的湯圓食材很高檔,砸人不划算。”

他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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