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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此者豈易言哉?然則佛法雖有前述之效驗而曠世不見其人,安足怪乎?
今日標榜思想革命者(尤其傾向赤化之人),動輒斥人思想落伍;對於宗教信仰排斥尤烈,打倒迷信之聲甚囂塵上。抑知近世紀來唯物主義風靡已久。彼稗販歐西學說人云亦云,無一毫新思想,甚或奉數十年前之馬克斯學說以為秘寶者,何以自解于思想落伍之譏?若革命主義而果神聖不可侵犯,則吾儕於科學萬能迷夢正酣之今日,獨不受些微拘束,毅然破除百年來科學成見,別立此新說。猶如愛因斯坦立新相對論,打倒牛頓運動舊律,居禮夫婦(M。 and Mme。 Curie)發見鐳(Radium),打倒道爾敦原子不可分舊說,正乃思想革命耳。
尚有一言,亦著者所當附帶宣告者,國人大多數於佛法不了了,常有自稱佛弟子,而對於外道鬼神一例信仰;尤其不能區別釋之與道;名為信佛,而跡其所信完全非佛者,比比皆是。科學家頭腦清晰,當可不犯此病。然恐聞之未審,或仍不辨孰是孰非,故不得不更有所簡別。要之佛法關鍵,仍在萬法唯識,彼道教之玉皇大帝與一切鬼神,及基督教之上帝與天使魔鬼等,佛家雖亦概可信其與人畜併為眾生;然佛弟子當歸依三寶:謂歸依佛,不崇拜外道鬼神;歸依法,不誦習外道經典;歸依僧,不聽信異教徒之謬說。當知今日汝所遭遇一切幸運不幸運,皆為汝八識中夙生所造善惡業種子成熟之果。天堂地獄無非汝自業所感。雖佛教人念阿彌陀佛,求生西方極樂世界;但西方亦不離汝自識,極樂世界亦仍不離汝自識也。凡言作善則某某神賞之,作惡則某某神罰之者,皆外道所說法。依佛法說,則善惡業因自生勝劣果。某某神不過為其增上緣,並生不共中共相識也。(注三)
或疑著者既篤信佛道,何故不以身作則專志求法?然今日我國激進的科學家與非科學家方指佛法為迷信,欲與其他宗教及神話淫祀等一例打倒。三寶弟子大有汲汲不可終日之概。著者雖欲解脫世緣一心修持,恐不免為時勢所不容。抑著者夙願即欲以科學宏法。當世大善知識,(佛法中先知先覺)若比丘印光、諦閒諸師,白衣歐陽竟無居士等,無不精研教乘善說法要,皆為著者之所五體投地。顧莫能回科學家先入之見者,竊意諸如識或勤修淨業,或善學瑜伽,皆於事相建立上做工夫。此如科學家之治應用科學者,長於利用厚生。而著者則過去生中殆參不立文字之祖師禪者,故如純粹科學家,不善於應用;而理論有獨到之處,以是當仁不讓,引科學宏法為己任。夫以科學語,說明佛法為科學宏法之一事;而以科學家資格說法亦為科學宏法之又一事。著者在科學界雖亦嘗小有貢獻(四元求微分,獨立變數之轉換與級數之互求,螺旋形彈簧之新公式等)。然猶未為一般科學家非科學家所共許。故欲在科學界再盡一番力,冀博得一更穩固之科學家頭銜,然後放下世務,善力參究,期達自利利他之目的耳。
[注一]或以因明之宗因喻,如次配三段論之斷案,小前提,大前提,雖亦可通。然積聚性故一句只具中名詞。其大名詞,小名詞悉含在意中。此因明與邏輯格式之不同,而未能直接比較處。玆以‘法差別相違因’,因字既不能譯為中名詞,又不能譯為小前提;故斷章取義姑以因當大前提。至其究竟,則宗配斷案固無疑義。因配小前提已有詳略之殊,未為的論。至於喻乃大前提之前提,而決非即大前提之本身。著者嘗謂邏輯只適用於科學而不適用於哲學。在科學如牛頓動例之為力學大前提,雖亦有時搖動,尚可無大影響。在哲學則大都無此種成立在前之大前提可資引證。惟因明無大前提而代以大前提之前提之喻,乃無此弊。故西方學者雖未嘗有人特地指出此一格,然其哲學家宗教家亦屢屢用之於不自知,如上文所引證有靈魂之論等。
[注二]朱言鈞‘理性批評派哲學家納爾松’32面。
[注三]著者是文曾呈印光大師閱過。師對於本節說極樂世界不離自識,及神之賞罰為外道說等語,謂恐啟人誤會生不良結果。按佛法理事無礙,客觀的宇宙非實,理也。善因決定生樂果,惡因決定生苦果,淨因決定得生西方極樂世界見佛聞法,事也。學佛者雖不可不信客觀的宇宙非實,然又不可不斷惡修善念佛求生西方。不如是終未由離假苦之海,而登極樂之岸也。讀者其毋忽諸!
管義慈讀了佛法與科學的瞎三話四
科學的目標,是在從錯雜紛亂的現象中,客觀底地找出一般底因果關係的法則來。但是世界上的一切都是不斷地流動生滅,須臾間都不靜止停滯的。所以這裡所謂因果關係的法則,也並不是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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