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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8章 暗中的兇手26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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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琳琅那邊的利潤,除了從商賈這邊拿了四十兩,還從府裡眾人那兒賺了差不多八十兩——也就是給這些人買東西,在正常價格的基礎上上浮兩成的價,好比給眾人買零嘴,在外面買要一百文,幫她們帶,一百二十文,這樣,這個價格是這些人能接受的,畢竟大多數時候,她們買不了這麼多的零嘴,只買一點點的話,上浮兩成的價格,比她們派人出去買,給的跑腿費要少多了,一般讓人跑一趟,不給個二十文以上的跑腿費,誰想跑呢。

也就是,琳琅一年差不多能有個一百二十兩的利潤,雖然不多,但在府裡也沒其他進項,這事反正是順手的事,就先做著。

在方家送上來的商賈人選中,琳琅隨便挑了一個,反正要是這家提供的質量不好,那就換,這也不用擔心。

很快這事就走上了正軌,琳琅的二道販子生意做的越來越好了。

畢竟府裡上下女眷還是不少的——不光清江王爺後院的女人,還有世子跟其他公子後院的女人,以及清江王爺的女兒,甚至一些大丫環,沒時間往外跑,自己買,也會讓琳琅的下人幫忙帶一下,這些女眷數量可不少,且大多都有吃零嘴的喜好,看琳琅的下人願意代購,就讓琳琅的人弄了,並沒人跑出來搶生意。

原因也很簡單,吃食很容易被人做手腳的,萬一自己搶了琳琅手下人的生意,結果有誰在自己跑腿的東西里做了手腳,誰吃出事了,那就要擔責任,這誰敢為了這點小錢,擔這個責任啊,所以沒人羨慕琳琅的下人賺這個錢。

琳琅倒不怕這個,因為府裡誰想下毒,她能監控到,能提前做好防範,所以最好沒人做手腳,要不然,倒黴的是她們自己。

好在王府顯然比皇宮安全多了,除了上次宋選侍想搞事,其他人暫時沒誰打算搞這種事的。

當然了,主要也是上次宋選侍下毒之後,清江王爺直接說了,誰要不想好,下次就不是送家廟,而是直接送官了。

大多數人還是沒那麼大膽子,敢把小命不當回事的。

正因如此,琳琅才敢搞這個二道販子,要不然她也不敢搞的。

不提琳琅的二道販子事業蒸蒸日上,卻說方家這次成功幫人弄到了一樁生意,雖然只是小生意,但外人不知道啊,只看他們跟縣裡的大商人走的近,就以為琳琅在王府能說得上話,有能耐,於是方家人在地方上維持住了體面。

幸好這次的事勉強辦成了,要不然有錢有勢的人不過來搭理他們,村裡人就要知道那些有錢有勢的人找琳琅辦事沒辦成了,說明琳琅在府裡沒地位,他們在村裡的地位肯定會受影響。

而那個給琳琅供貨的商賈,看只要提供的東西品質是正常的,琳琅那邊就沒挑三揀四,便放下心來,安心跟琳琅合作了,想著這生意雖小,但時間長了,以後也許還有更多的合作呢,不說別的,等王府上的王爺百年之後,琳琅跟兒子出來分府過日子,他要跟琳琅合作久了,到時他們小家的生意要交給他們做,那也不錯了。

當然了,那也要看琳琅的兒子分封如何了,要是按規定得了個輔國將軍的分封,一年收入不少,那府裡開支肯定就會不小,生意還能繼續做;要是分封太差,府裡一年沒多少開支,那生意就沒搞頭了。

不提生意上的事,只說很快就到了原身出事的時間,琳琅最近一段時間,都在盯這個事。

還甭說,還真讓她找到了疑似兇手,就是這個疑似兇手,琳琅根本不明白,對方跟原身八杆子打不著,怎麼想殺了原身。

但對方應該就是兇手,因為對方在私下自言自語的時候,提到過琳琅的名字,說過要弄死琳琅。

事實上,她想弄死整個方家,不過,方家都是鄉下人,窮鬼一個,她覺得,讓他們死了,還不如讓他們活著受罪,所以就放過了。

但原身,因為生了兒子,將來兒子要是分封不錯,分府出去過,就能過上不錯的日子了,這顯然不是她想看到的,所以才想弄死原身。

當然了,主要也是因為對方積分難攢,所以她先將一些她最討厭的人殺了,像方家人她雖然也討厭,但因方家人過的不好,所以就不在他們身上浪費積分了,只將原身殺了就行了。

看樣子,這人是跟方家有仇,但琳琅同樣不明白,這人是怎麼跟方家結了仇,要知道,兩方同樣是八杆子打不著的人。

這人的確殺了不少無辜,但對方討厭的人,但方家,的確容易惹人討厭,但他們兩方,應該碰不到面啊,怎麼這人對方家這樣仇恨呢?

不錯,就像琳琅想的那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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