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葫蘆的作用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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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給我家姑娘換的簪子,麻煩,麻煩你以後到了漁村,把這個交給我姑娘。”王叔奄奄一息,從荷包裡遞出一根玉石所制的簪子。 玉簪子非常漂亮,晶瑩透明,簪子的邊上還有一朵花。 “王叔……”林小栩接過簪子還想說些什麼。 然,丹田破損,失血過多,對於沒有自愈能力的王叔來說已是大限。 他不忍地將眼閉合,腦海裡浮現的不是死前的畫面,而是無路走到哪兒都惦記的家人…… “王叔!!” 相處僅僅幾個時辰的陌生人嚥氣了。 他沒有能在外博得靈石而對家人感到愧疚。 “王叔。” 小栩緊皺眉宇,用力地晃了晃已然沒有了生息的王叔,本就冰冷的身體於妖風中漸變僵硬。 家裡的頂樑柱就這樣逝去,小栩緊緊地攥住那根臨死前交付他的玉簪子。 他第一次體會到了生離死別的悲痛。 這就是三州之地的道理,也是從零走上的血路,不歸路, 林小栩將玉簪子扔進了儲物袋裡,旋即起身長舒一口氣。 渺小弱者的需求和心願總是簡單的,可即便簡單也難以完成,這對於所謂的強者而言不過彈指之間就能辦到的事。 調整了下情緒後,小栩繼續往妖山裡進,宗門裡該完成的任務一樣不能少。 從六人的隊伍變成了單人的隊伍,小栩沒有用火把,而是透過摸黑的方式步步前行。 萬妖谷內,詭風交織,破土無垠。 一隻只劃空而過的兇禽發出那刺耳的啼鳴。 周身遍佈凶煞之氣的狼豺虎豹更是咆哮聲驚天動地。 逐漸深入萬妖谷後才知這山谷的恐懼。 刺鼻的血腥氣和那屍體的腐朽氣不盡。 不知有多少人被外界人慫恿而死於此處。 正說著呢,林小栩就腳踩了一塊白色的東西,險些栽倒在地上。 定睛一看,驚駭不已。 此物居然是人的頭蓋骨,骨頭上已沒有了血跡,附近還散落著人體骨骼的組織。 森森白骨不計其數,景象比亂葬崗還要駭人。 根本數不清有多少個頭骨,有的已然風化,有的只剩下半截,還有的埋葬在土壤裡…… “這……這些人都是被妖獸給吃掉了嗎?”林小栩心跳加快,握緊紅雲劍,呼吸變得急促。 就在他聚精會神地蹲下身檢視白骨時,一隻只蟄伏在暗處的妖獸聞到人族的氣息靠攏了過來。 對它們來說,人族就是一種可食用的美味。 特別是吞嚥修士的肉,還能助長修為,將對方積累一生的靈氣為己所用。 可妖獸畢竟是妖獸,並不是妖物。 這裡要解釋的是,妖獸和小金牛的種族截然不同。 他是妖不假,但也是要追溯到洪荒時期縱橫天下的妖物。 這種妖物也是透過起先的妖獸修煉成人,後繁衍到後代能口吐人言,呼風喚雨,成為大能,重複以往,就是規律。 “糟了,怎麼,怎麼多怪物?” 林小栩靈敏了嗅到了血氣的凝聚。 猛地一轉身,只見黑暗裡像鬣狗一樣的生物成群結伴,個個嘴角都流著粘稠的唾液。 那一雙雙看待獵物的眼神令人毛骨悚然,實在是數量太多,少說也有十來只,這要是蜂擁而上還不得把咱小栩的肛給掏空啊! “好多妖獸,該從哪兒走?”林小栩的大腦在飛速旋轉,不斷地用深呼吸的方式來緩解最為直接的恐懼,他的第一念頭不是死戰而是脫離此處。 通體青綠色的鬣狗群步步緊逼,時不時地吠上幾聲。 這種鬣狗可是古土裡鬣狗的先祖,速度最快能達到可怖的亞音速,身體上塊塊青色的斑紋生長在不同的位置,體型最大能堪比獅虎。 “呼……” 林小栩眸子放光,警惕地凝視著鬣狗群,雙方就這般隔空對峙著,他持著紅雲劍也沒有糊塗的上前,而是一步一步悄然後退。 奇怪的事發生了,鬣狗群看到小栩時迫不及待地想要上前撕咬。 可視線落到那葫蘆上後鬣狗們的身體便忍不住抖顫,彷彿喚起了刻在基因裡的懼意。 恍然間,站在那的不是一個奶油小生,而是一個手持符咒,腰佩葫蘆的白衣老者。 “嗚嗚……” 鬣狗們相繼逃竄,細腿打抖,一邊發出那害怕的嗚咽聲,一邊落荒而逃,多在這裡留片刻都是種煎熬。 “誒?怎麼跑了?”林小栩撓了撓頭,狐疑地自問道。 這一幕令他想起剛才的黑靈牛以及那一口咬斷項生脊椎的龐然巨物,又聯想起此時的鬣狗群…… 這些妖獸好像都很畏懼他。 準確來說不是害怕他,是害怕他腰間的那塊法寶。 “是祖爺給我的紫金葫蘆嗎?”林小栩低頭看了眼黯淡無光的小葫蘆。 講實話,這麼多年以來紫金葫蘆保持在沉寂狀態。 在古土裡的作用足以和破銅爛鐵的效用相稱,別人都拿此物來笑話他。 沒想到來到這三州之地,葫蘆還能起威懾作用,果然是無知者無畏嘛。 “我要試試是不是葫蘆的作用。”林小栩抿了下嘴唇,思忖了下,不退反進,朝著那躲藏在陰影裡的鬣狗走去。 他的舉動無非就是想確認葫蘆是否具有威懾。 若是有,那之後就好辦多了,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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