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二 小野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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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小野!
我沒有屬於自己的名字,從小就在臺北孤兒院長大,直到六歲那年遇到一群西裝革履的人。
他們看中在角落裡安靜孤僻的我,把我帶去另一個地方生活。
在那裡我每天都要學習還要經歷各種訓練。
我不知道是在做什麼,只知道只有完成,才有吃飯的資格。
那裡還有許多和我一樣的孩子,但在十幾歲的時候,便把我們所有人分開單獨培訓。
那時候我才知道原來他們是想把我培養成間諜。
不過...
做什麼都無所謂,我也不知道,被遺棄的人生有什麼價值。
人活著本就艱難。
我的名字取自院長,他說,我像雜草一樣頑強,被拋棄在孤兒院牆角兩天才被發現。
儘管這樣我還是活了下來。
所以我的小名就叫小野。
在組織裡我有了新的名字——...欣然。
我記不住這個名字,因為我從未笑過,更不理解欣然是什麼意思。
十八歲那年我接到人生的第一個任務。
也是第一次離開那裡來到大陸。
他們給我安排了新的身份新的人生,我也按自己的意願,有了新的名字:肖野!
聽著甚至有點男性化。
我潛伏目標是進入警方高層,獲取他們想要的情報,尤其是關於偵測間諜方面。
從基層做起才有機會。
於是我加入警隊從受訓開始。
不過...
在大陸我迎來了第二段嶄新的人生。
這裡的人都很好,至少,我遇到的人都不錯。
因為頂替的這個身份的原主人肖琴是個孤兒,我也具備同樣的遭遇,沒有被人看出破綻不說,還因為孤兒身份處處受到同情。
過年過節都不再是一個人。
在警隊的那幾年我感受到人與人之間存在溫暖。
內心也開始變得複雜。
我是間諜!
心底的堅冰告訴我一旦化解很可能遇到的不是救贖,而是被再一次地拋棄,這樣的溫暖絕不屬於真實的自己。
可是...
我的潛伏卻是為了破壞眼前的這一切?
我不懂政治也不知道為什麼要進行這種活動,和平本就是所有人的夙願,為什麼要挑起爭端?為什麼要走向對立?
我不知道自己有沒有立場,只知道,做任何事情都需要合理的理由。
在警隊出來後我被推薦到小地方當執勤的女警,那裡的人也很照顧我,並沒有讓我去執外勤,而是把最簡單的看守交給我。
也就是在那裡我遇到了張佑林。
那個小我五六歲的傢伙還是個不良少年。
打架鬥毆被送了進來。
我們的第一次相遇很簡單,那晚我交班後,煮了一碗泡麵,聽見了他肚子叫的聲音。
這個倔強的小傢伙還裝作不餓。
我也給他煮了一包面。
在我看來最簡單不過的事情卻在他心底種下種子。
後來他常常被送進來。
每次還都是我值班的時候,因為性質不重,加上還沒成年,所以關一段時間就會被放出去。
後面我也察覺到他對我產生情愫,於是便找藉口罵了他一頓。
不過他卻痴痴地盯著我。
老實說...
我當時真的很害怕。
不是害怕別人喜歡我,對我有想法的人,我遇到過很多很多。
只不過...
他還是個少年。
而且很像以前孤僻的自己。
我這樣來歷的人不能成為他心目中的光。
我的逃避卻沒能打消那個少年的認真。
在一次他問我希望看到什麼樣的他時,我說,當你什麼時候穿上和我一樣的衣服,我才會考慮接受你喜歡我這件事。
他的回答很堅定:我一定會做到!
“可是我沒答應那樣會跟你交往。”
“沒關係!我只想讓你看到我,哪怕一眼也好。”
那個少年把我的逃避當做是對他的忽視,這樣也好,能讓一個迷惘的小傢伙走回正軌。
不過...
在我看來他應該沒辦法成功。
多次進這裡的履歷足以讓他...
《緬北,一念天堂,一念地獄!》 番外二 小野(第1/4頁),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