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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籌謀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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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等俱是解冤仇!”

無塵的話語彷彿落在了廟外棉花似的霧氣裡,沒得一絲迴響。

連李長安也抱臂不語,自顧自打量著眼前幾位“解冤仇”。

院裡沒通姓名,道士只好入鄉隨俗。

第一個現身的黑衣人,動作矯健輕捷,裝扮也經典,道士便暗自叫他“飛賊解冤仇”。

第二個現身,戴著儺面的漢子,廟裡燈光照在身上,腳下卻無影子,多半是鬼。其佯裝體寬,偽裝下或是個瘦子,該喚作“瘦鬼解冤仇”。

第三個現身的,渾身籠著霧氣,辨不清形貌,然而說話溫吞,動作遲緩,年歲不小,應叫“老漢解冤仇”。

第四個氣勢洶洶、言語裡夾槍帶棒,嗓音壓得粗豪,但細看姿態,不難認出是女子。激憤時,隱隱有靈光攝人,還是個玄門修士。女道士多戴黃冠,所以叫她“黃冠解冤仇”。

第五個渾身都是軍中廝殺漢的味道兒,稱為“武夫解冤仇”頗為合宜。

無塵擺出了八個碗,院中卻只七人。

也就是說……

“大師盛情相約,我等敢不從命?何必多提甚解冤仇。”

話聲從神像後傳來。

轉眼又見一“解冤仇”從神臺跳下。

他穿著尋常衣衫,戴著木面,瞧不出特別。

可離近了,能看出,粗糙麻布下襯著細膩的綾羅,面具很新,邊沿打磨得光滑,可見是個講究人。

李長安決定叫他“富貴解冤仇”。

“富貴”斂袖託碗一一致禮才徐徐飲盡。

罷了。

“話雖如此……”

無塵還禮:“但講無妨。”

“這越要做大買賣,越要講究本錢。卻不知大師的本錢,是你自個兒還是十三家的神佛?”面具下笑語盈盈,“說句得罪的話,坊間有言,鬼王其實是十三家豢養的惡犬!”

無塵宣了個佛唱。

正色言道:

“諸位俱是豪傑智士,當不為謠言所欺?”

話鋒一轉。

“然清者自清,多辯無益。”

“即便謠言是真。敢問諸位:倘若家有惡犬,一朝得意,咬了親鄰,嚇了妻兒,還堂而皇之爬上桌子要與主人搶食,豈不應打殺了事?!”

“富貴”含笑應“是”。

旁邊的“黃冠”火氣大得很,刺聲道:

“我等哪兒比大師豪氣,一窩鬼神在你口中狗一般便輕易打殺了。”

“小僧自是不敢小覷窟窿城,否則也不必冒稱‘解冤仇’,奈何已與惡鬼勢同水火,卻不得不做個‘解冤仇’。”

無塵反問。

“諸位難道不是麼?”

“黃冠”哼哼兩聲不再言語。

無塵鄭重其事:

“鬼王固然勢大,你我又豈可小覷自身?”

“在場的諸位,有富可敵國的豪商,有眾望攸歸的名士,有位高權重的大吏,更有隱伏市井、互通聲氣的高人,有出身名門、修行有成的全真,有街巷間恩義相結、生死相托的豪傑,還有那力可震懾鬼神、義能鋤強扶弱的俠客!”

“單獨一方或不可與惡鬼相抗,可若合力一處……”

無塵舉手攤開五指,又緊緊合攏成拳。

“貧僧有一計可鋤窟窿城!”

他說得振奮,對面卻半點兒回應,氣不吭,身不動,唯有“老漢解冤仇”呡光了酒,放下空碗,慢吞吞擱了碗,也不言語。

想來也對。

場中人做“解冤仇”,多出於私怨,可若響應了無塵,便是與窟窿城成了公仇。私怨尤可轉圜,公仇卻是不達目的挫骨揚灰亦難消解。

人各有志,李長安鮮少要他人遵從自己的想法,然而,此時此刻,誰人能獨善其身?

道士忽的上前,端起酒碗,一飲而盡。

“計將安出?”

無塵終於能放下拳頭,衝道士感激頷首。

重新戴起斗笠,如眾人一般遮起面目。

“計在‘解冤仇’。”

……

“坊中惡犬成群,自是人人自危、恨不得除之而後快,只不過畏懼惡犬爪牙鋒利,打狗不成,反遭其害罷了。咱們不需冒險,只消儲存己身,繼續做‘解冤仇’。好讓人們曉得,有人在打狗,有人能打狗,然後……”

無塵:

“等!”

道士捧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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