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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日期: 1993年11月18日。賴源15。 蒙難者:Low Ah Tee,女Lai Ah Ngau,男Lai Ah Lai,男Lai Peng,男Lai Kin Mee,女Lim Ai Lian,女Lai Khoon,男Lai Tian Lai,男Chu Mok Lian,女Lai Mok Sang,男Lai Ah Kim 女蒙難地點: 森美蘭州瓜拉庇朥港尾村。
蒙難時間: 1942年3月18日。
投訴人資料: Low Ah Tee之夫賴源(Lai Yin),身份證號2014353,現住於KamPung Cina; Bahau; N。S。。
投訴內容: 1942年3月18日,日本人在瓜拉庇朥的港尾村殺害了我家11口人,我這些被害的親人是: 我的妻子Low Ah Tee,我的兒子Lai Ah Lai、女兒Lai Kin Mee,我的堂兄弟Lai Khoon、堂嫂Chu Mok Lian,我侄兒Lai Ah Ngau、侄女Lai Ah Kim,堂兄弟Lai Peng、堂嫂Lim Ai Lian; 侄兒Lai Tian Lai、Lai Mok Sang。我的這些親人都是守法公民,他們的年齡從1歲到31歲不等。殘暴的日兵為什麼要殺害我們家這麼多親人?他們應不應該為殺害我這些親人付出代價?我認為,日本政府必須就我這些親人的被害向我作出賠償。
投訴日期: 1993年1月15日。
李少文16。 蒙難者:葉娘,女,55歲,農婦黃新,女,28歲,農婦李觀濤,男,10歲,學生李觀鳳,女,9歲,學生李觀玉,女,8歲,學生李觀勝,男,6歲李觀發,男,4歲李福(音譯),男蒙難地點: 瓜拉庇朥港尾村。
蒙難時間: 1942年3月16日。
投訴人資料: 李福之侄李少文(Lee Than Lin\Lee Sau Woon),51歲,園主,祖籍廣東保安,身份證號2485083,住址: No。63 Kg Baru Mahsan Bahau N。S。,郵編72100。日本侵佔時住址: 甘榜珍那。
投訴內容: 我的叔叔李福(音譯,Lee For)是個農夫,家住瓜拉庇朥港尾村。他家八口人被兇殘的毫無人性的日本兵殺害了。在他自己身上,也有八處刀傷,當被刺傷後,他就躺在地上裝死,在1942年3月16日的港尾,他就這樣躺在那些死屍中。在那些日本兵離開屠殺現場後,他爬了起來,去尋找救助和醫治,叔叔到了我們家,我父親給了他所有的幫助,直到他痊癒。從那以後,他幾乎不能幹什麼重活,也掙不到什麼錢,生活非常艱辛,我要為我這些親人受到的傷害向日本政府索賠。
投訴日期: 1993年1月2日。
何德銘17。 蒙難者:黃英,女,56歲,家庭主婦張麗,女,34歲,家庭主婦何鳳,女,5歲蒙難地點: 瓜拉庇朥港尾村。
蒙難時間: 1942年3月16日。
投訴人資料: 黃英之子何德銘(Ho Tuck Ming),78歲,退休公務員,祖籍廣東順德,身份證號0186713,現住於17706 Rumah Kerajaan; Jalan Kesang; Jasin,郵編75450。日本侵佔時住址: Brt。 Rambai Malaka。
投訴內容: 1942年3月16日,日本兵在瓜拉庇朥港尾村屠殺了600多位村民,這些遇害者中有我的三位親人,她們是我的母親黃英、嫂子張麗和侄女何鳳。我的這些被害的親人是完全無辜的,為什麼日本兵要殺害她們?那些日本兵真不是人。我要求日本政府站在人道的立場上,就我這些親人的被害作出賠償。
投訴日期: 1993年1月20日。邱宜贊18。 蒙難者:邱宜欽,男,27歲,商人邱宜欽之妻,23歲,家庭主婦邱宜欽之女,5歲邱宜欽之女,一個月蒙難地點: 庇朥英文學校後。
蒙難時間: 1942年3月10日。
投訴人資料: 邱宜欽之弟邱宜贊(Khoo Gee Chan/Gan San Chuk),63歲,退休,祖籍福建永春,身份證號0224198,現住於69 Senaling; Jalan Tampin; Kuala Pilah; Negeri Sembilan,郵編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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