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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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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加米涅夫在最後陳述中說:

“我是第三次站在無產階級法庭面前前兩次保住了我的命。但無產階級的寬容是有極限的,我們現在就已到達了這一極限。”

瞧,這真是曠世罕見的怪事!這些老布林什維克身臨死亡邊緣、罪責加身,非但不急救。反而盡力幫助斯大林,好象受死刑威脅的並不是他們。要知道,即使是出於一自衛本能,他們也應該在最後陳述中孤注一擲,為自己辯護。拯救自己。可是他們不但沒有這樣做,反而把生命的最後一刻用來吹捧自己的劊子手。他們要讓周圍的人們相信,斯大林以前對他們太有耐心,太寬容,現在,他有權消滅他們

在評價他們的行為時,人們可能會認為,他們這些被告都有一個不可遏制的願望:儘快去死。但事實並非如此。他們實際上是在為生存而鬥爭。不過。他們的方法,與那些站在真正無私而公正的法庭面前的被告們的做法不同。他們不去證明自己無罪,而是儘可能準確地信守與斯大樣訂下的協約:汙衊自己,吹棒斯大林。

斯大林知道。第一次莫斯科審判已引起了西方的懷疑。蘇聯人民不久前的領袖人物突然間變成了叛徒和兇手,這的確難以令人置信。所以,自然出現了一些推測,說這些人是在遭受嚴刑拷打之後才答應站汙自己的,說斯大林完全是在借訴訟程式來掩蓋其濫殺無辜的罪行。因此,斯大林認為至關重要的是消除人們的這種印象。但究竟怎麼辦呢?如果他們竭力去證明老黨員們沒受過刑,那反而會加深懷疑,使那些猜忌的人更加確信動過刑。結果,在後兩次莫斯科審判中出來申辯的不是別人,而正是被告本人。他們親口否定了受過刑的傳言。

比如,布哈林在第三次莫斯科審判中發言時,就駁斥了那些關於他和其他被告受過刑、被施過催眠術以及被灌服過麻醉劑的說法。他把這些流言蜚語指責為不合實際的神話和實實在在的反動寓言。

令人奇怪的是,布哈林又是透過什麼渠道得知外國新聞界在報導他的情況呢?眾所周知,在蘇聯任何人,即使是有行動自由的人,都不可能得到外國報紙,更別說是在押犯了!

在第二次莫斯科審判中,素以機智聞名的被告人拉狄克,也極力為斯大林的偵訊機關申辯,甚至好象做得過了頭。他在審判大廳裡發言時說:

“兩個半月來,我一直在折磨審訊員。現在有人問我在審訊過程中是否受過折磨。我必須回答他,我的情況恰恰相反:是我在折磨審訊員,而不是他折磨我。”

何等少見的奇論:老布林什維克竟然為世界人民不相信他們有罪而萬分惱怒。他們大發脾氣,居然是因為其他國家的人民還繼續把他們看作是正派人,是斯大林酷刑下的犧牲品;居然是因為人們根本不把他們視為間諜、叛徒和殺人犯。眼看斯大林就要他們腦袋開花,他們卻還要為這個死敵大鳴不平,唯恐世界各國把他視為無恥的大騙子,說他是強迫他們自我汙衊和相互誹謗的惡棍。

莫斯科審判有一個特點,就是被告人、公訴人和律師三方面的說法如出一轍。他們都極力證明,蘇聯人民所遭受的一切災難,如飢餓、鐵路線上連續不斷的車禍、工礦裡使大量工人死於非命的大事故、農民的暴亂以及大批牲畜的死亡——這一切都是被告的罪過。同時,他們還要證明,只有斯大林才是人民的救星,“世界的希望”。被告的陳述與檢察長的起訴,其內容一模一樣。辯護律師的發言則純屬是對被告的攻評,其尖刻凌厲比諸國家公訴人的發言,還有過之而無不及。

儘管維辛斯基已經指出偵查機關還沒能找到確鑿證據,而指控僅僅是建立在被告的坦白之上的,可是律師布芬德仍然在法庭上聲稱:

“審判官同志們,本案中的全部事實都無可爭辯。檢察長同志的講話是完全正確的。他說,無論從本案的證據,或是從證人的證言看來均已證明這全部屬實,因此,辯護一方不打算再就此問題向公訴一方提出異議。”

另一辯護律師卡茲納切也夫在第二次莫斯科審判時說;

“不僅被告的口供,而且我們所掌握的大量證據,都已證明本案完全屬實。被告人的滔天大罪真是馨竹難書!”

聽了這些活,任何人都會這樣想;所謂的辯護人在說出這種話時,一定羞得無地自容,極力躲避其當事人的眼睛,而他們的當事人,也一定會向他們投以憤怒的目光,因為他們對辯護人如此信任,可是到頭來卻發現是受了卑鄙的欺騙。然而實際上根本沒這回事!辯護律師不會受到良心譴責,被告人也根本不會為此而憤怒。參加莫斯科審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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