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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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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本來就認識那個丁煜,是不是?”他停了一下,臉埋在她的髮間蹭了幾下才問道。

暖風一怔,沒有說話。

他的手便輕輕的放在她的喉間,微微的用力,卻完全不會弄疼她,用半開著玩笑的口吻道:“快說,快說,不然我要動粗了。”

暖風在心裡嘆了口氣,原來他看出來了,這世上誰都不是傻瓜,他以前不問並不表示他不知道。

“本來就認識。”她聽到自己說,忽然覺得從喉嚨裡發出聲音困難起來,當然不是吳奇象徵性的掐著她喉嚨。

吳奇的身體震了震,鬆開放在她喉間的手,臉卻還是在她髮間,微微嘆息的說道:“有些事,是不是我不問你就不會說?”

是不知道怎麼說,暖風心裡想。

“是很早就認識的嗎?”丁煜在美國打NBA時間不短,如果要認識應該是很早的事,所以這個問題問出來其實沒有意義,吳奇更想知道的是他與暖風是什麼關係,但如果直接問就顯得自己太緊張,太咄咄逼人。

“他是我繼父帶來的兒子。”暖風果然直接說出她與丁煜的關係,事到如今,她也沒辦法不說。

吳奇顯然有些驚訝:“繼父的兒子?為什麼從沒聽你說過?”就算沒有血緣關係,那也算家人了吧?有個當球星的家人,任誰都會遇人就說,為什麼卻從沒聽她提過?他有些緩不過神。

“很小的時候,因為我的緣故,間接害死了他的父親,所以我們關係並不好,到了高中他就被他的二叔接走了,從此並沒有再聯絡,”她只能輕描淡寫的帶過那段深重的記憶,不敢顯露太多的感情,“以他對我的恨意,我想他並不樂意我對別人說出我們的關係,所以我誰也沒有提過。”

恨意?吳奇聽到這兩個字愣了一下,是恨意嗎?為什麼那天他將丁煜從暖風身上扯開,看到的是無比絕望的眼神,而非恨意,就算他有些失控的連打了他好幾拳,他也沒有反抗,只是死命的盯住暖風,越來越絕望。

他也喝醉過,也看過很多人喝醉,他知道喝醉後會表現出什麼,洩露出什麼,絕望嗎?這便是他猜測丁煜與暖風本就認識的原因,而並不是恨意。

但他並不想揭穿,也不會質問,他抬起頭看著暖風,伸手撫著她的臉,覺得她的下巴在微微的顫。

“暖風,你知道嗎?你是那種很容易讓男人愛上的女人,非常容易。”容易到就算有恨意也會不受控制愛上的程度,他是男人,他清楚這點,相信丁煜也清楚,還有吳徵。

暖風只是疑惑的看著他,並不是他的話本身,而是他這句話要說明什麼,然而吳奇猛然低下頭來,對著她微張的唇吻下去,用力的。

微微的滑進她的嘴裡,發現她並不抗拒,便肆無忌憚,漸漸喘息聲重起來,直到發現自己的手開始不規矩,暖風微微的掙扎,才鬆開。

他一向紳士,這是第一次在大庭廣眾下失控,即使是在夜晚的安靜小區內。

他有些意猶未盡的抓了暖風又吻了一下,聽到自己略啞的聲音說:“暖風,我們結婚吧。”

事發突然

可是有人不想看到他,丁煜笑了笑,也不答他的話,道:“什麼時候把你老婆女兒帶出來,我還沒見過她呢?我臨走前,聚一次吧。”十年了,十年回來,胖子已娶妻生子,聽說就是在技校裡談的那個,一畢業就結了婚,在城裡開了家小小的麵包房。

很不錯,和自己最愛的人,平靜而愜意,這樣的生活才是最快樂的吧?

“不如就今天吧,小正在錢櫃當值班經理,讓他訂個包廂,哥幾個都在城裡上班,都有空,我再把我那口叫來,咱們玩個通宵。”一聽說聚一次,胖子就來勁,他正愁生活太過無聊,也不管丁煜有沒有說要叫其他人,一廂情願的就想把所有人叫來。

胖子就是這樣,瞎起勁,丁煜想想,這也不錯,本就該聚的,只是一直沒機會。

市中心的錢櫃,聽說包廂很難訂,胖子一路聯絡人,到錢櫃時小正已經把包廂的事搞定,看到真的是丁煜來了,人有些興奮,衝上去就把丁煜抱了一下。小正是丁煜以前那群哥們兒里長得最矮小的,而且還有些娘娘腔,現在身高似乎過得去,但娘娘腔卻變本加厲。

看他抱住丁煜,胖子跑上來一把扯開,半開著玩笑道:“老大你也想染指,不要命了。”

丁煜只是笑,這樣的玩笑以前也開,他不以為意,心情卻似又回到了以前,頓時開心起來。

包廂裡坐了一會兒,其他的幾個人也都到了,變化各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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