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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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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

她雖然有少女的皮,卻是一顆大媽的心。

“因為他年紀比我大,所以你選擇了他?”宋信的語氣有些急切,帶著一絲絲的質問和不可置信。

林夏搖了搖頭,“當初你離開中國,我來到B市,夜幫了我很大的忙,之後也發生了很多事。感情的事,不是簡單的幾個因素就能有的。”

“男人和女人不同,時間可以讓一個女人慢慢愛上男人,但時間卻很難讓男人慢慢愛上女人。因為男女之間的愛情週期是不一樣的。所以,男人的愛情,大多數都是一見鍾情。”

“而女人的愛情,則是透過陪伴,經過累積而越來越多,越來越濃。我剛到B市的時候,那裡沒有朋友,認識的人少的可憐。然後我們一起吃飯,他在工作之餘陪我逛商城,爬長城,陪我走遍B市的大街小巷。”

“男人的愛情卻會隨著時間而慢慢減少,可是女人的愛情,卻是透過這些事情,慢慢累積,越來越多。”

“男女相處,愛的濃其實沒用,愛的久才是最好的。我們之間沒有過轟轟烈烈,也沒有過山盟海誓,卻慢慢的自然而然的走到了現在。”

所以俗話說,愛到濃烈就是盡頭,愛如親人才是永恆。

他見過她最窘迫的時候,在她最危險的時候,心房最弱的時候從天而降,彷彿天神一般。

那樣的靳夜,已經鐫刻在林夏的心底,根本動搖不了。

“阿信,等以後咱們慢慢相處了,你會發現,其實我是再普通不過的一個女孩,甚至還不如其他女孩那樣漂亮。人生一場虛空大夢,韶華白首,不過轉瞬,前面會有更美的風景等著你。”

聽林夏這樣大段大段的勸言,宋信苦笑了一下。

他怎麼會忘了,她可是寫小說的,對這樣的勸誡之言信手拈來,他哪裡說的過她。

她在《暗戀》裡說:很多事情,根本就是沒有結局的。隨著時間的流逝,那些過往,終究會消散在年華的洪流裡,變成一抹淡淡的影子。

而在她的《錯過》裡面,則寫:所謂緣分,是不需要太過奢華的佈景,生死相托是緣,萍水相逢是緣,相忘於江湖又何嘗不是。

她曾經以為,這一輩子,她都只會愛他一個。

可她不知道,她太過年輕,以至於都不知道,以後的時光,竟然還有那麼長。

長的足夠讓她忘記他,長的足夠讓她重新喜歡上一個人,就像當初喜歡他一樣。

當時年紀小,不懂這些話裡的意思,只覺得文辭優美,彷彿像在看散文詩一般。

現在回想起,宋信卻覺得有些觸目驚心。

面前這個眼中波瀾不興,眸色淡淡的少女,為何在那樣花樣年華之際,寫出如此頹唐之語。

那絕不是為賦新詞強說愁,淡淡的語句,說出感情中濃烈的絕望。

這才是最大的哀傷。

林夏看了看手錶,現在已經八點了,兩人出來已經兩個多小時了,後面不遠處,小時一直不遠不近的跟著。

這是靳夜的命令。

如果他不在她身邊,那她無論去哪裡,都不能離開小時的視線。

對靳夜的話,小時貫徹落實的叫個徹底。

跺了跺腳,林夏有些懷念家裡溫暖的暖氣了。

注意到她這個小動作,宋信終究還是心疼她,開口道:“時間不早了,我送你回去吧。”

林夏點了點頭,兩人往回走。

“對了,忘了問你,你現在住在哪裡呢,有空我過去找你。”

宋信的腳步頓了頓,才道:“我現在住的地方不定,因為公事的原因,經常到處跑,所以還是我有時間就過來找你吧,也便宜。”

林夏也不過是隨口一問,聽他這麼說,也不再多提,轉身說起容城的謝郗彤幾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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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39 如果

“我到了,你要不要進來坐坐?”兩人站在離公寓不遠處的路口前,林夏邀請道。

宋信搖了搖頭,“下次吧,我還有點事兒。”

“行,那我就不留你了,我的手機號你有麼,要記一個麼?”

“我有。”宋信簡短道,“你快進去吧,外頭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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