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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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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大人問:“丁露露,你如何得知這些事?”

丁露露道:“他對我不仁,我便對他不義,我心中有氣所以常常跟蹤他,想要給他點好看,結果功夫不負有心人,李元斌死前一天我在建興酒樓聽到了李元斌問他訛錢的事,這件事要追溯到王員外娶媳婦的那件事,張孝年一直垂涎丁秀華想要得手一次,就給了李元斌一筆錢,在破廟裡毀新娘子清白,所以李元斌以此勒索,遭到拒絕。李元斌死的當天,我又看到他接了謝小環到了那空宅子裡。這些都是我親眼所見,親耳所聽!”

張孝年指著丁露露道:“你血口噴人,挾私報復,季大人,這種證詞你不能採信,丁露露因為不守婦道,被張家賤賣,所以她懷恨在心。”

季大人道:“張孝年,本官沒有讓你說話,你再胡亂開口,休怪本官判你當堂掌嘴!”

張孝年指著丁露露,咬牙切齒地忍下了。

季大人問:“張孝年,方才你坦言你進入了舊宅,與姑娘私會,這個人可是丁露露口中所說的謝小環?”

張孝年心道不好,暗暗進入了季大人給他設的圈子,他現在騎虎難下了,他道:“當然不是!”

“那是誰?你能說出姓甚名誰嗎?”季大人逼問。

張孝年道:“怡紅院的秋水。”

季大人又傳來了秋水,秋水體態豐滿,抹著濃濃的胭脂,她道:大人,張公子確實與我私會。

她朝著張孝年眨了眨眼睛。

張孝年又得意了起來道:“我與怡紅院的姑娘私會難道也犯法了嗎?”

季大人拍案責問:“秋水姑娘,你確定案發當時你在張家空宅裡與其私會?而非做假證包庇他?你可知在公堂之上,你所說的話都將成為證據,倘若有假,本官可以依法判你三年牢獄,五十大棍!而本案涉嫌殺人罪,你為幫兇,罪加一等!”

秋水姑娘嚇得跪在堂上,她道:“大人,張公子是我的老主顧,我不得不忙他,剛才我是不知道事態嚴重,還請大人不要責罰,我那天沒有和張公子在一起,怡紅院裡的嬤嬤可以為我作證,我陪著王公子呢!王公子也可以為我作證!”

季大人道:“念你及時回頭,本官不追究你,你且去一旁。”

“是,大人。”秋水不敢瞧張孝年,沒辦法,萬一張公子被定罪,她可是跟著倒黴的。

季大人道:“傳謝小環、王員外。”

謝小環還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心裡惴惴不安。她道:“民婦謝小環拜見大人。”

王員外年紀大,季大人特許他免跪。

季大人派人將那隻髮簪呈到了謝小環的跟前,抬手問:“你可認得此簪?”

謝小環小心翼翼地瞥了一眼,忙道:“認得,那是我的簪子,丟了好長時間了。”

季大人又傳謝小環的貼身丫鬟春桃。

春桃道:“此簪子是夫人的,我每天都會給她戴上這支簪子。”

季大人問:“八月十七,你家夫人讓你買水果之後回來失蹤的那一天,她可有戴著簪子?”

丫鬟道:“回大人,夫人確實有戴簪子,我親手給她戴上的。”

謝小環怒目訓斥道:“春桃,你胡說什麼!我明明丟了很長時間了。”

季大人拍案制止道:“謝小環,本官沒有問你話,不可插嘴。”

謝小環用眼神兇狠地看著春桃,不再言語。

季大人再次詢問:“春桃,你且如實說,八月十七那日你親手為你家夫人戴上了這支簪子?”

春桃不明就裡,如實道:“是的,大人,奴婢記得很清楚,當時夫人穿著一件綠色的衣服,奴婢覺得這支帶紅色的簪子不配衣服,就和夫人說換種顏色,但是夫人執意要戴,所以奴婢印象很深。”

季大人問:“謝小環,你知道在公堂上說謊,本官可判你杖五十!”

謝小環一聽要杖打,腹中又有胎兒,她慌忙下跪道:“大人,民婦實在記不清了,可能我當時戴了,上街的時候又丟了,被人拾去。”

“那你後來去了哪裡?不得隱瞞,那些抬你的轎伕本官派人讓他們來一問便知。”

謝小環沒辦法,她道:“我我去了自己的孃家。”

這時有一名衙役悄悄將搜得的新證據端了上來,那是從謝小環家中搜出的一隻玉佩,一件衣物。

季大人故作震怒,先發制人,拍案道:“大膽刁婦,你孃家早已無人,就剩你一個,你與人私|通,屋裡還留有男人的衣物和物件,還不從實招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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