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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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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她好的,除了她爹和馮夜白和天底下恐怕找不出第二個來,這個是沒法兒比的,更何況她也不是貪圖他的那誇張皮囊,在好看的臉,終有老的那一天,最重要的事他待她的那份兒心,那才是最難得的。

這上頭,沉央不與他計較,過去幫他拆了身上纏的繃帶,老大夫的藥方是挺神奇的,這才短短几天,這麼深的傷口就已經結痂,不過法子好歸好,可她要付出的代價就有點兒難為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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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三十五章天天帶你串大街

兩人連夜離開,就像江水走的時候沒給馮夜白留下隻言片語一樣,馮夜白和沉央也走得悄無聲息,馬還是從禁軍手裡搶來的那匹馬,這種動物通人性,親眼看見自己從前的主人死在馮夜白手上,雖然是畜生,可畜生也知道欺軟怕硬的道理,看見馮夜白殺人的行徑之後就變得服服帖帖的了,指哪兒就往哪兒跑,儼然是已經被他馴服。

魏極的山莊離泰州只有半日的路程,可儘管只有半日,對兩個受傷的人來說也是不小的折磨,馮夜白是男人,騎個馬還哼哼唧唧的喊疼不成樣子,沉央能縮在他懷裡撒嬌,可她沒有,事分輕重緩急,她還拎得清,這時候她比誰都歸心似箭的想要儘快趕到泰州去。

皇帝的追兵畢竟不是吃素的,他們才出了山莊所處的地界兒,他們就聞著味兒的追過來了,說是瘋狗一點兒也不為過,馮夜白一身的傷,照現在這樣,那些人一旦追上來,他根本就應付不過來,再被追上,那可就真的只有死路一條了。

快到泰州的時候,馮夜白說不能走小路了,得走大路,岔道口調轉馬頭,拐到了臨近的一家鎮子上,鎮子里人多,今兒又趕上這兒的節日,街上很是熱鬧,高頭大馬的穿進人群裡,雖顯突兀,可卻沒一個人有時間把眼神兒浪費在他們身上,街上的花樣兒多,好玩兒的也多,一眼一眼的掠還看不過來呢,誰有功夫去看馬上的人。

沉央是看著什麼都稀罕,反正在街上,騎馬也走不快,她已經許久出來逛過集市了,眼睛看見的,不管是什麼都覺得新鮮,馮夜白低頭問她,“喜歡這兒?”

她沒點頭也沒搖頭,“我就是好久沒出來玩兒過了,這兒我會第一次來,談不上喜不喜歡。”

這麼一說,可不是嗎?是有很長一短日子了,好像自從來到京城之後,她就沒出過幾次門,在京城他一直都讓她過得膽戰心驚,所以連出門都成了奢侈。

她以前腦袋不靈光的時候衛夫子怕她出去闖禍,走哪兒都看著她,能玩兒的地方就家門口那一片兒,再遠就不讓去了,後來嫁給他,出門的機會就更少了,外面那些新鮮的玩意兒跟她向來都不搭邊兒,這麼一想,是挺心酸的。

馮夜白心裡陡生出一陣愧疚來,與她十指交握,許下承諾,“等這陣子風波過去了,太平了,我天天帶你串大街。”

人家的山盟海誓,要麼是許諾十里紅妝,要麼許諾不離不棄,可這些沒一個能跟馮夜白的比,串大街費什麼啊?手拉著手在大街上溜一圈,看上什麼買什麼,這是大爺做派,俗是俗了點兒,可成了親,不就是柴米油鹽的過日子麼,還能天天十里紅妝的把人娶一遍?說空話誰都會,可真要是一點兒一點兒的磨起日子來,就這種簡簡單單的小事兒,還真就沒幾個人做得到。

沉央是小門小戶的出身,沒什麼大出息,不貪圖大富大貴的幸福,簡簡單單,只要日子上過得去,她就知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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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三十六章先把寶貝放在你這兒

從小路換到鬧市上走不是真的為了串大街,皇帝的人窮追不捨,小路就一條道從到通道尾,被追上了,連個躲的地方都沒有,現在他們兩個都受了傷,對付不了那麼多人,只能想法兒甩掉他們。

沉央扭頭往後看了眼,隔著層層人海,遠遠的看見有一隊人騎著馬正尋跡而來,大刀闊斧的,穿過人群離他們越來越近。

馮夜白把她的腦袋扳回去,“別看他們,前面有家成衣鋪子,等會進去挑兩件兒衣裳,咱們不騎馬,一會兒再僱輛馬車,咱們做馬車走。”

“可是坐馬車不如騎馬快。”沉央四下裡看了眼,心裡愈發沒底,“也不知道這地方有沒有我們的通緝令,這一路來也沒看見有什麼告示,萬一被人認出來怎麼辦?”

他說沒事,“這麼丟臉的事,皇帝年紀小,怕人說,為了面子,肯定不會大肆宣揚的,皇宮能容人隨便進進出出,是他這個皇帝的失職,他哪兒還有臉往外說,一會兒咱們進去,先換件兒衣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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