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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送都送了,屠欣也不會說什麼,不過她倒是衝屠老孃撒嬌賣萌,要求她以後辦有關於她的事情的時候,能問一下她的意見。
雖然沒說那三兩銀子的事情,屠欣就有點心疼,關鍵是這三兩銀子雖然說是給王子陽做臉了,但實際花的還是那對對王子陽不好的夫妻,她真是一點都不像要這倆人沾便宜!
“你啊!還是太小了。”屠老孃慢悠悠地答應了屠欣的要求,看著她仍舊有點不開心的臉色說。
這世上啊!能被一點銀子解決的事情,真的沒必要用更大的精力去解決。她用這三兩銀子,既給了王家小子臉,又解決了以後可能發生的禍事,又怎麼能說不值呢?
訂完親之後就是商定婚期了,王子陽才十二歲,照理說這邊女子就是十三歲定親正常,男子要晚一些,大概十六歲定親才是普遍的情況,不過王子陽是入贅,自然是以女方的年齡為準。
女子十三定親,但成親要晚一些,一般情況就是女子定親之後在家裡待嫁兩年,這兩年裡家裡一般情況下家裡人不會讓定親的女孩子再拋頭露面,嬌養的女孩子這個時候只會在家裡幹一些輕活,照二丫的話說,這是女孩子最輕鬆的兩年了。
沒定親之前是家裡人,女孩子又比較不受重視,成親了之後就要做媳婦,哪家的媳婦都過不好,生了孩子之後就更忙了,當媳婦,當娘,當兒媳婦,老了老了都要照顧孫子。只有待嫁這兩年,孃家人會將閨女當做客人看待,誰家對客人都是有禮的。
王子陽不是女孩,也不待嫁,不過畢竟年齡不算大,按理說婚期應該定的比較靠後,不過陳氏那邊實在是看不慣王子陽,懷著早早的把他打發出去的心思,而屠家這邊無所謂,屠欣心裡還是想要早點把婚事解決的了,兩邊都各懷心思,婚期的商定結果就跟很多人設想的不太一樣。
婚期定在明年的六月份,也是在農忙結束以後,陳氏心裡想的好,還能讓王子陽給家裡多幹一年活。甚至她還謀算著王子陽出了門子,農忙的時候也回來幫忙,反正那屠家又沒有種地,好好的一個壯勞力,總不能浪費了。
至於她的心思到底能不能達到,她對此懷有莫名的信心,那次買豬肉以後,她總覺得屠家不待見王子陽。
屠欣沒想這麼多,她在村子裡預訂的厚平鍋已經已經弄好了,準備支攤子的散也買好了,做飯的推車、鍋什麼的都備好了,差的只是購買碗筷跟去衙門登記。
碗筷這個東西屠欣當初買東西的時候就計劃將這些放到最後買,如今只剩這兩項,屠欣已經在計劃著開張了。
不過她的想法遭到了全家的一致反對。屠老孃年紀大了,人就有點迷信,屠大綱跟劉氏對這些東西雖然不迷信,但是也是持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的態度。
屠大綱特地去了大仙兒那裡去求了黃道吉日,五月十八日,宜置業,宜求財,暫定這天屠欣的小攤位開業。
第29章 登記
五月十五,屠欣跟著屠大綱跟劉氏去了城裡鋪子,正逢十五,鋪子裡的生意也好,一家人忙到晌午頭,留下屠大綱一個人看鋪子,屠欣跟劉氏去買碗筷,倆人照例沒有趕牛車。
之所以讓屠大綱留下,是因為屠欣覺得買碗筷這種東西其實並不需要她爹,劉氏別看看著性子軟,砍起價錢來是一點都不手軟,利害的很,屠欣上回跟她爹出來買東西,倆人都不會砍價錢,買東西的時候沒有感覺,到最後屠欣算賬,花的銀子讓她心中流血啊!
她本來打算的就是除了買人,不讓父母在鋪子上掏一分錢,事實上也是這麼做的,不過跟她的計劃有點差別的是,
等碗筷糧面買完,她的銀子也只剩一點點了,她這些年存的錢著實不少,本來以為還能剩下個十幾兩呢!
碗筷買好了,剩下的就是糧面,這東西好買,本來隔壁王叔家就是賣這個東西的,她租的又是王叔家鋪子門口的地方,說什麼都要從王叔那裡直接拿。
暫時不考慮這個問題,屠大綱就帶著屠欣去了衙門。
趙王朝的衙門比前朝的多了一個職能,那就是統一管理商戶。任何在城中開鋪子或者是支攤子的,都要去一趟衙門登記造冊,要有一個承擔人,跟一個主事人。
屠欣支攤子,主事人當然是自己,承擔人是屠大綱。登記了之後就要統一向衙門交費用,像屠大綱這種鋪子,一個月要交半兩銀子,屠欣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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