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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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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商只有一個,基本上是屬於壟斷地位。在這種情況下,這個代理商的一個店面通常就會有很多牌子,這也是很正常的,對於消費者來說也很方便。

胡林可謂老馬識途,知道這店的一層那都是新品,基本上不打折,那個時候工廠店的概念還沒有深入人心,但打折的行為那是必須得有的,不然過季的貨可怎麼賣啊。

估計有人要問了,怎麼地這店是他家開的,這麼熟悉?哪地方打折一找就找著?笑話,純吊絲什麼時候買過原價的耐克阿迪啊!胡林不買阿迪王,就已經很有優越感了。

“兩位女士,想要什麼樣的鞋款?”三人爬到了三樓,老胡看到到地方了,便化身導購。

“呵呵,我們倆想要買雙跑鞋,不過那,最好平時也能穿,還有一定要舒服。”餘夢潔被胡林逗笑了。

“恩,這樣啊,我推薦鬼冢虎的墨西哥66系列‘Mexico66’樣子好看,輕便,舒適,紅白藍的經典配sè絕對耐看。”你還別說,這廝還真就對運動裝備很熟悉。

“rì貨啊!不買!”馮闊同學是相當愛國的。

“其實,大部分都是國產的,另外,啊打,阿達……”老胡這廝說著說著,突然間抽風似的叫喚起來,大拇指還不斷的蹭鼻子。

“撲哧!哈哈……”兩位美女都笑的不行,就是馮闊再怎麼繃著,也是受不了了。

“這個鞋是李小龍穿過的嘛,《死亡遊戲》裡面很扎眼的。而且,經久不衰啊,非常經典。”老胡當然知道,後來03年的時候,一部電影《殺死比爾》裡面的女主烏瑪·瑟曼更是穿著這個鞋子踢爆了無數壞蛋。當然,實際上這是導演,昆汀·塔倫蒂諾在向布魯斯·李致敬。

“那也不要了,還是推薦別的牌子吧。”

“好吧,那就這個。”說著,胡林從耐克區的鞋架上那了一隻‘阿甘’。

“耐克的‘阿甘’,品名應該叫CORTEZ,這是耐克最經典的慢跑鞋。”

“你這導購當的也不合格啊,樓下那些人都是推新貨新品,什麼氣墊,什麼中底的,你竟拿老古董出來,這老闆手下的要是都像你這麼賣貨還不賠死?”馮闊已經看出來某人不適合零售行業了。

“嗨!那些人懂什麼啊!培訓幾天就上陣而已。我推薦的都是經典中的經典,相信我,沒錯的,這個鞋,別看老,但是就算再過10幾年也不會過時,而且啊,人家還有故事呢。”老胡這廝是絕不允許別人挑戰自己的權威的。

“啥故事?說出來聽聽,讓學姐們漲漲姿勢!”餘夢潔求知yù很強。

“行!耐克公司,她的前身叫藍帶公司,創始於1963年,一開始,這個公司是為了代理鬼冢虎的鞋子而創辦的。這個‘阿甘’鞋,誕生於1965年,只是,當時是由我剛才介紹的那個鬼冢虎公司生產的,因為這個鞋的設計者,就是耐克公司的創始人比爾·鮑爾曼,只是當時他們沒有生產能力。再後來,就不用我說了,一個傳奇開始了。”你還別說,這上一世某度裡得來的知識還當真管用。

“哎呀!怪不得你球玩的這麼好啊,懂的真多啊。”餘夢潔聽的眼睛裡面都快出現小星星了,雖然老胡也不明白球玩的好,和懂這些有什麼必然聯絡。

“嗯咳,注意形象,注意形象。”馮闊在一邊小聲提醒她。

“呵呵,其實,這鞋還有故事,為什麼我叫它‘阿甘’呢?”

“啊!我知道了,應該是那個電影。”

“對了!就是《阿甘正傳》裡面的福瑞斯特正是穿著這雙鞋橫穿美國啊,這其實就是一個植入xìng廣告啊,真的非常成功。”

“哎呀!那穿上它不是會顯得很傻嘛?你這個傢伙竟會瞎推薦!”馮闊是得個機會就要刺某人兩句的。

“我暈!那怎麼會呢?人和人怎麼一樣呢?我敢肯定,二位穿上一定會非常漂亮,感覺非常舒服的。絕對地!”作為一個穿越者,當然會知道這個鞋子在十幾年後依舊流行,而且,這個鞋子因為獨特的設計,會讓你的每一步都jīng準的落在正確的位置上,當然會舒適了。

“哼!那我試試!”馮闊又跟某人扛上了。

“行!多大號?”

“三六碼!”

“好!”老胡翻了一陣貨架,找了一雙經典白紅配sè的,遞了過去。

“你這服務也不到位啊!你看看人家導購都怎麼做的!”馮闊也不接鞋只是坐在試鞋的凳子上,翹著二郎腿,那意思相當明顯。

“哦?”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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