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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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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話要說:感謝定春阿魯和薄荷味的長評

☆、第二十一章

往後的幾天裡,他們還是這樣過的,白天韓錦在徐記裡幫工,晚上回到房裡,替丹闕按摩擦洗、為他輸送真氣、陪他說話。丹闕只能臥床靜養,每天能看到的唯有韓錦一人,小傻子成了支撐他生活的全部。

韓錦發覺,苗易似乎對他十分殷勤。由於他心智不如常人,福伯唯恐他衝撞了客人,只讓他在後院裡幫工,做得大多是些簡單的力氣活。苗易每天都會來看他,和顏悅色地跟他說話談心,關懷他的生活。不僅如此,還經常勾一下他的肩,搭一下他的背,摸一下他的頭。

幾次之後,等苗易再走過來的時候,韓錦不等他的手搭上來,劈頭蓋臉地問道:“掌櫃的,你是不是喜歡錦錦?”他雖然不知道交歡是怎麼回事,也沒看懂斷袖的意思,但喜歡他總是知道的。如果很喜歡一個人,就可以把他帶回去成親,成親以後的兩個人就要每天一起睡覺,就好像現在的他和丹闕一樣。他還知道,如果成親的兩個人一個是男的、一個是女的,那麼他們睡足十個月,就會生出個小孩兒來。

苗易一愣,往四周看了看,見院子裡沒有別的人在,笑道:“是啊,我的確很喜歡錦錦,第一次看到就喜歡。”粗糙的手又摸上了韓錦的臉,“錦錦的模樣長得真俊。”

韓錦雖然不喜歡他摸自己的臉,但是聽他說自己長得俊,又覺得心花怒放,兩相抵消,也就隨他去了。

苗易道:“別叫我掌櫃啦,太生分,叫我苗大哥吧。”

韓錦看了看他的臉,心道這傢伙比我爹還老,怎麼好意思讓人叫他大哥。於是他道:“苗伯伯。”

苗易又是一愣,倒也沒生氣,呵呵笑了起來,道:“也是,你同我女兒差不多大。”他又盯著韓錦上下打量了一會兒,曖昧地笑道:“錦錦,我認你做乾兒子可好?”

韓錦一怔,好笑地看著他。他已經有兩個爹了,苗易從頭髮到腳趾甲都不能跟他的兩位父親相提並論,應該說,是相去甚遠。這大約是他下山以來聽過的最可笑的話。韓錦道:“不好,錦錦有爹了。”

苗易道:“小傻子,認了乾爹,以後乾爹會照顧你還有你哥哥,給你吃好吃的,帶你玩好玩的,有什麼不好?”

韓錦懶得理他,索性不吭聲。

苗易以為他預設了,伸手摸了摸他的頭頂,笑道:“那就這樣說定了,晚上乾爹讓福伯給你加肉吃。”

韓錦側過頭避開了他的手,懶洋洋打了個哈欠。

苗易也不跟他置氣,笑了笑就走了。

下午韓錦去給丹闕買藥,他發覺即便找到了工作,錢也還是不夠用。吃喝用度幾乎都在徐記裡,沒什麼開銷,韓錦連給自己買糖葫蘆的錢都省了,可是要給丹闕治傷,是一筆不小的花銷,他手裡那點錢根本就不夠用!苗易說好每個月給韓錦二兩工錢,由於韓錦他們來的時候幾乎已是山窮水盡,所以苗易已經把第一個月的錢提前支給韓錦買藥用了,而且還幫他們墊付了請大夫的錢。這第一個二兩銀子,眼下只不過七八天,就已經花光了。

韓錦心事重重地回到他們的那間小屋子裡,對丹闕晃了晃手裡少的可憐的藥,垂頭喪氣地說:“哥哥,錦錦的工錢又花完了。”

丹闕張了張嘴,又閉上了。他從前少有想要什麼卻得不到的時候,不管是某人的頭顱還是價值連城的夜明珠,他自恃武功高強,看中了便去搶過來。而韓錦卻不是這樣想的。他肯留在這裡幫工,他肯照顧丹闕,他死賴著不願回出岫山,他肯坐下來和那些夥計們一起吃大鍋飯,除了因為他對丹闕的算計,更多的,是因為他的新鮮感。他從小都生活在出岫山上,因為他與眾不同的體質,就連天寧教的普通教眾天尊和幾大長老都很少讓他接觸。也就是說,他活了十七歲,真正接觸過的人都能掰著手指數出來。正是因為這個緣故,對於山下的世界來說,無論他聰明還是傻,他都是一個真正的孩子,因為他對什麼都新奇,什麼都想體驗。他想試試普通人的生活,自己掙錢買藥,如果他願意去搶,從一開始他們就不會淪落到這個境地。這也是為什麼韓錦能如此耐得下心伺候丹闕。他對於赤霞教的秘密一點都不心急,如果早早地把秘密套出來了,他怕他沒有理由再留下來,他甚至比丹闕還不希望分開。丹闕自然是不知道韓錦的想法的,不過他和韓錦相處久了,思想竟也漸漸被他同化,他知道韓錦無意恃武行兇,便也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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