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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被包養十年,有藍莓蛋糕、有人伺候、有人關心,想想也是很舒服的事,所以就先這樣吧!
十年之後,這老男人都四十五歲了,想必到那時,自己早已經厭倦了,可能已經換人了也說不定,而且肯定已經有了自己的事業。
這算是落難之時,抓了一根稍微溫暖舒適的稻草利用一下罷了!
37
包養的日子很甜蜜、很順利,三年後,一九九八年夏天,高盛順利畢業。
林銘樂的公司他不願意再去,自己在外面弄了份工作。
這年頭,從來都不缺崗位只缺人。
但由於父母關係,高盛沒有和其他大部分同學一樣選擇機關單位,而是找了一幫志同道合的人一起創業。
創業很艱難,半年之後,算是穩定下來,有了奔頭,只是相當缺乏資金。
此時,正逢一月,高盛生日。
這日,林銘樂如以往每年一樣,給他做了只超級大藍莓蛋糕。
雖然高盛覺得,在生日許願很幼稚,但林銘樂一定堅持要他如此。
今天,在高盛許願之後,林銘樂還是和以往一樣,沒有問他許了什麼願。
其實,林銘樂很想知道:那願望裡會不會有我?會不會有任何涉及一點點關於我的事?
由於知道機率渺小,幾乎為零,林銘樂相當有自知之明,所以沒關係,不用多想,只是笑著兩人一起分食了蛋糕。
甜蜜之後,和以往一樣,兩人自然地滾起了床單。
但林銘樂前所未有——突然喊了停。
高盛還沒遇見過這樣的情況,不知是唱什麼戲!
林銘樂猶豫了下,還是開口了:“盛,我……做了件對不起你的事!”
高盛把人抱了,靠在床頭,不說話。
“我……”林銘樂從床頭櫃子裡摸了一張存摺,“這裡面的錢都是你的,密碼是你生日!”
高盛隨便瞄了一下,大約十多萬,不知道這男人要說什麼,錢不錢找這種時候說這個事,會不會太煞風景,自己下面還鼓脹著呢!也沒伸手去接。
林銘樂吸了口氣:“其實應該在三年之前給你的……我……”
什麼錢要三年之前要給我?高盛沒有印象。
“我怕你離開……我,所以一直沒給你!”
高盛不知道這老男人要說什麼,趕緊說完好不好,想做!
“現在,你公司要錢,我……”
高盛終於明白是什麼意思了,要投資自己的公司?
直接說嘛,一定要拐彎抹角把錢送自己?
林銘樂見高盛居然沒有一點發怒的樣子,而是笑了把自己直接撲倒,一下就戳弄了進來!
——要死了,他究竟聽明白了沒有啊?!
但是滋味太美好,林銘樂腦袋立刻成了漿糊。
事情是這樣,高盛當年給C城大樓做的設計圖,後來還是被林銘樂拿去給了客戶。
客戶居然一見傾心,沒有任何懸念,林銘樂的公司就拿下了這個大方案的全部設計業務。
只是,當時林銘樂想到——高盛如果有錢之後,必定不願意和自己生活在一起,即使為了享受便利生活在一起的話,也將不會再對自己專一。
誰讓自己出的包養費用那麼“低廉”,弄的林銘樂“相當堅定”認為自己那每月一千元對比這十多萬設計費,根本沒有任何競爭力,是必敗!
所以,為了高盛不要選擇離開自己,存了私心,林銘樂一直沒告訴高盛這件事,就這樣“包養”了三年多,讓自己做足了美夢。
——這三年多時間所經歷的美好時光,已經是美好到下半輩子幾乎完全可以靠回憶過日子了。
今年,的確有點忍不住了,高盛的公司需要資金,可自己還這樣壓著他應得的錢。
這幾年通貨膨脹又厲害,那錢的實際購買力起碼少了三分之一。
林銘樂覺得,自己再怎麼,也不能再這麼不道德下去了。
還是那句話:不是自己的不能強留,再美妙的夢,最終還是要醒來的。
或者更確切的說,高盛清楚知道自己對他的感情,但從來不打算接受。
今天,趁生日,林銘樂好容易下了決心,告訴他這事,當成是自己給他的“創業禮物”,可能可以稍微掩蓋下自己那可憎愛欺騙人的面目,借了生日的喜氣,這人也許就不說分手了,願意繼續被自己“包養”也說不定。
反正,
《再不瘋魔就晚了-誰是誰的妖孽三 by:寧歡》 第11部分(第1/4頁),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