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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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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嗷嗷!太好吃了!”沒幾分鐘,夏柯就把他手裡的那二十多串串燒吃得一乾二淨。不僅如此,他還吮吸一把手指,將手指上沾上的東西都吸走。

“嘖,髒死了。”司徒南看不下去了,不知道從哪裡拿出一張紙巾來,抓過他的手,就擦了起來。

帶著腥鹹氣味的海風徐徐吹著,將額上的頭髮微微吹起。幾步遠外,是燒烤攤,散發出食物的誘人香味和滾滾的熱氣。耳邊是小孩子嬉鬧聲、青年人大聲呼喊聲、大媽們聊天聲甚至還有賣冰鎮飲料的流動小販的叫賣聲。腳下是柔和的沙子,隨著時間的推移,已經將整個腳面都覆蓋住了。

然而,所有的這些,都比不上手上傳來的司徒南的溫度。

夏柯低著頭,有些詫異地盯著司徒南仔細用紙巾擦著自己那油膩膩的雙手。紙巾的觸感,以及偶爾碰到的司徒南的手。

這一切就像是一場夢,一場他不想醒來的美好的夢境。

“尼桑!”走在回家的路上,夏柯喊道。

“什麼事?”

“尼桑!”

“……嗯?”

“尼桑!尼桑尼桑尼桑!”夏柯一連喊了好幾聲,就在司徒南無語覺得那傢伙又犯抽的時候,他突然說道,“我真是太高興φ(゜▽゜*)尼桑你快告訴我,我不是在做夢對不對?”

司徒南:“………………你又在發什麼神經?”

夏柯上前幾步,抓住了他的手臂,很是認真地問他:“我們會永遠在一起的,對吧?”

司徒南看著他,忽地笑了下,在夏柯呆愣住的時候,摸上了他的頭髮:“嗯。”

“放心,我一直都在。要相信我。”

那天晚上,當夏柯將要睡著時,他耳邊突然迴響起這句話。

他能很清楚地記得當時司徒南的表情,認真得好像這是天底下最重要的事,而他,是司徒南最重要的存在。

他也是,他也會一直都在他身邊的。夏柯在心裡這麼說。

兩天後,司徒南就坐上了回B市的大巴。

他本來就沒請幾天假,玩了幾天,也是時候回去工作了。

至於夏柯,他也該收拾收拾,準備回學校了。沒幾天就要開學了,而他也即將是大三學生了。

而就在這時,微博上突然爆出了一條長微博,指名道姓,沒有絲毫隱瞞,說夏柯是個勾引人的死基佬……

作者有話要說:榜單完成,哦也!然後下面就要進行喜♂聞♂樂♂見(狗血又老套)的橋段了……

☆、章廿六

這條長微博採用第一人稱的寫法,寫了“我”和七君彼此相愛,感情很好,但偶然的機會讓皮蛋粥認識了七君,於是皮蛋粥開始了緊追不捨胡攪蠻纏的追求,中間一堆狗血的事情,最後,皮蛋粥成功上位,踢走了原配“我”,現在“我”決定揭露皮蛋粥邪惡的嘴臉。

這樣子的內容,符合大眾想要看八卦和隱私的心理。沒多久,這條長微博就轉發了上千條,並有愈燃愈烈的趨勢。

當然,也有不少人在分析這個“我”的身份。看微博,只有這一條長微博。顯然,這是一個小號。再看關注的人,2個,七君和皮蛋粥。

似乎一切都很完美,沒有任何線索。

——那麼,究竟是誰,第一個轉發了這條長微博呢?這樣一個小號,除了“知情人士”,還有誰會關注到呢?

大家翻了一下轉發,第一個轉發的人叫“咩咩…最愛七君”,而之後的轉發,全是由這個人傳向其他地方的。

點開這人的主頁,上萬條的微博,關注和粉絲也都上千,想找到那個目標人物,無異於大海撈針。

大多數人止步於這裡,就算再有八卦心理,也沒那時間花在這上面。

一個半小時後,一個叫“情過是非”的人發了這樣一條分析長微博。這人的切入點的確是那個“咩咩…最愛七君”。他寫到:

單從名字來看,似乎是為七君在抱不平,進而可以推算,大概是在為“我”喊冤。然而我們轉換一下思路,也許這個是高階黑呢?也許他是個七君黑呢?畢竟那條長微博裡七君雖然是由於皮蛋粥的勾、引才甩了“我”,但不可否認這屬於腳踏兩隻船的行為,實屬渣屬性。

於是我仔細翻看了一下這人的微博。這人的微博內容很雜,這從一萬多條的數量上就可以看出來。她喜歡版聊,喜歡轉發看上去很有內涵也很文藝的句子,喜歡轉發好看的圖。不過,她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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