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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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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話要說:昨天是個特別的日子;七年前有個人離開了。情緒低落。

我終究還是不信;他會自殺。

世間有多少佳偶良伴;或早或晚總要先走一個;另外一個;都活的好好;就算是相愛一生;這一生也有其它的牽絆;讓人不捨得放棄的東西;那樣精緻優美的人;怎麼會看不透;自己放棄?

6

6、小男友 。。。

“陽光。”鄭暖陽摸摸驚鴻的頭髮,在感愛到輕微的抗拒後失笑。

“傻小孩。”

“我們有很久的時間要生活在一起的,如果有什麼不願意或不喜歡的事情,你要說出來,不要彆扭啊。”

“我都喜歡,鄭先生,謝謝您。”

驚鴻試著微笑,“可能只是有點不習慣。”

不習慣這裡有習慣吃的早餐,不習慣這裡有雙高貴的手,不習慣,這些東西和哥哥一樣,卻,沒有哥哥在身邊。

呵呵,才兩年而已,他有什麼資格去想念那個神祗般的王子。

本來就是賤命,有什麼資格不習慣。

“您放心,不會耽誤你想要做的事情,”驚鴻努力了半天,終於笑出來,“驚鴻很喜歡這裡。”

生活,在一起麼?

生活,是個多美好的詞,包含著所有的柴米油鹽、衣食住行以及,喜怒哀樂。

兩年多來,和哥哥生活在一起,同住在一個屋簷下,基本每日能見一面,他去公司時自己在上課,如果趕得回家就會一起吃飯,然後就會檢查自己的功課以及禮儀。

驚鴻從患得患失到到平穩接受這樣的幸福生活,用了很長時間。

那時他覺得這其實就是天底下最好最好的生活。

他可以把心裡對哥哥除了尊重敬仰外的感覺全都視而不見,每日每日,睡覺時都要感謝一次,然後在被窩裡偷偷的笑。

從沒想過得到,卻在這兩年的最後一天得到了,轉眼,又失去了。

驚鴻小時常趴在家中小小的,有鐵柵欄的窗子向外看,一個個和他一樣大的孩子,穿得乾乾淨淨,由溫柔的父親或母親牽著小手走過他眼前,進去馬路對面那所小學。

那時他每天被鎖在家中,只能這樣看著。

有一天,一個和他一樣大的小孩子走過那扇小窗子時停下來,彎下腰問,他說你叫什麼名字?他問你為什麼不上學?

從來也沒有同齡的夥伴和驚鴻說過話,他愣愣的不知怎麼回答。直到小孩的母親過來牽起他的手,說我們要回家了,那小孩被牽著走出去兩步,又跑了回來,從口袋裡摸出一個棒棒糖塞在他手上才又走了。

那是驚鴻長那麼大來第一次見到這樣的東西,糖紙漂亮的連剝也不捨得剝,握在手裡攥緊了,一會就鬆開手看一眼,圓圓的,好像隔著糖紙也能聞到淡淡的桔子甜香。

然而就是那顆糖,驚鴻一直都記得,他一輩子直到現在唯一的糖果,被下班回家的母親看到,搶過豪不猶豫的扔進了火爐,然後,他被打的好幾天站也站不起來。

她說,你這樣的人哪配嚐到一絲甜味。

這話說的準了,從此他真的再也沒有吃過一次糖果,連帶著,那些彩色的、溫暖的顏色,也一併失去。

那顆糖更像是一個詛咒,一直到今天,他所能得到的一切都會像海市蜃樓樣最終失去。

鄭暖陽家比葉家還要大許多,低調卻奢華,僕傭不知有多少,全部是統一著裝,坐在餐桌邊吃飯都有人在後面拉開椅子。

以前報上鄭暖陽傳出的緋聞,不論男女,國際巨星也有,模特也有,就算是個酒吧認識的,也是家世清白的乾乾淨淨的孩子,哪裡有一個他這樣上不檯面的?

所以,像現在這樣的生活,可以過多久?

怎麼生活?

他該用怎樣的身份在這樣的地方一直住下去?

自己的哥哥對自己尚且如此,又怎麼能指望上一個這樣高高在上的陌生人?

“好了,不要發呆了。”男人並沒有因為他先前的抗拒而收手,又摸了下他的頭。

“你是個男孩子,不要這麼憂鬱,日子總要自己努力一天天過的,高不高興也都是一天。”

“既然你說了不會耽誤,已經是下午了,我們原計劃要出門的,”這次暖陽不再給驚鴻愣神的機會,催著驚鴻下床,“半小時後,我在樓下等你,要快哦。我先去換件衣服。”

兩人在下午兩點時準時出了門,六月的陽光,在下午二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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