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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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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你是要眼還是要糖? (1591字)

第二天下午,池騁在找東西的時候又把那兩塊糖翻出來了,他不愛吃甜的,已經很久沒吃糖了,所以吳所畏塞給他的糖被他隨手扔進抽屜。現在又被翻出來,盯著糖紙上的那隻大白兔看了好一會兒,破天荒地把糖紙剝開了。

方信進門的時候,正好瞧見池騁把糖放進嘴裡。

“誒?你不是不吃糖麼?”方信詫異。

池騁眼神怠慢,“誰說我不吃?”

“前兩天二瓜子結婚,在單位發了那麼多喜糖,你一塊也沒拿。那會兒我問你,你還說你不吃糖呢。”

“那是前兩天。”池騁說。

方信無言以對,他眼巴巴地盯著剩下的那塊糖,“我都好多年沒吃大白兔了,不知道還是不是記憶中的那個味道……”

“是。”

池騁乾脆利落的一個字,給了委婉要糖的方信重重一擊。

方信不死心,嬉皮笑臉地說:“賞哥們兒一塊。”

“沒了。”

池騁的話都說到這份上了,一般人早就聽出好歹了,可方信這人偏偏較真,指著糖玩命嗆嗆,“你這不是睜眼說瞎話麼?它就在我眼皮底下,怎麼會沒了?”

池騁撩起眼皮看著方信,“你是要糖還是要眼?”

方信愣了三秒鐘,麻利兒閃人了。

……

其後的幾個禮拜,吳所畏還是會來這邊打球,無論池騁早班晚班,無論陰天下雨,吳所畏總是準時出現。有時候一個人練球,有時候湊幾個人打比賽,無論池騁站在多顯眼的位置,只要他不開口,吳所畏絕不主動搭理他。

趕上池騁值夜班,籃球場上只剩他們倆,吳所畏還是會偷偷往池騁的衣兜裡塞零食,大多數時候是豆乾,偶爾也會塞兩包蘭花豆,或者是兩袋泡椒鳳爪……後來池騁有了自覺性,不等吳所畏“送”,直接就去包裡翻,翻到什麼都據為己有。

吳所畏也會給小醋包帶來各種野味。

兩個人像是有種微妙的默契。

誰也不問對方為什麼送,也不問為什麼拿,好像偷偷順給你是天經地義,從你包裡拿是理所當然。倆人連多餘的話都沒有,好像來這就是為了打球和吃東西。

這程子風沙大,天氣乾燥,池騁整天外出值班,臉上起了一層幹皮。那天他翻吳所畏的書包,翻到一瓶大寶,包裝盒還沒拆,上面貼著9。9的價位標籤。

“給我的?”池騁故意問。

吳所畏假裝沒聽見,輕盈的翻轉著手中的籃球。

池騁拾起地上的一顆石子,準確命中吳所畏的的一隻耳朵,粗獷低沉的嗓音傳過去,“以後我就叫你大寶得了。”

“為什麼?”吳所畏手中的籃球停滯了一下。

池騁眉眼間的戾氣都被他的笑容衝散了,“因為天天見啊!”

吳所畏腦子裡冒出大寶的廣告語,“大寶明天見,大寶天天見”。草!這是損我呢?當即沒好氣地駁斥了一句,“你甭以為那些進口高階的護膚品有多好,其實什麼都不如大寶,又便宜又好用。”

池騁不說話,還是笑。

吳所畏陰著臉走過來,伸手欲搶池騁手裡的包裝盒,“不要就還我,我還不樂意給你呢!”

結果,包裝盒沒搶過來,還把自己搭進去了。

池騁大手攥著吳所畏的衣領,狠狠拖拽到自己面前,帶著毛邊兒的粗糙視線在吳所畏的臉上搜颳著,輕輕吐出兩個字,“我要。”

你要就要唄,拽我幹什麼?……吳所畏使勁扯回自個的領子,被如此刻意的目光審視,有種泰山壓頂的感覺。有那麼一瞬間,他都快撐不住了,想一腳踹開池騁抽身離去,可想到那些新仇舊恨,他又硬生生地忍了下來。

池騁在吳所畏的身上尋麼著,儘管他穿著顏色陳舊的運動裝,洗不出底色的運動鞋,滿手是土,滿臉是汗……池騁依舊覺得他太乾淨了,乾淨得沒地兒下手。

最後,池騁把手探到吳所畏的褲腰上,狠狠往上這麼一提。

勒到蛋了!

吳所畏腦門青筋爆出,一拳還在池騁的門面上。

池騁的笑容浸黑了無邊無際的夜。

☆、38找機會滅了這個小東西! (1618字)

一日不見如隔三秋。

這句話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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