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章 偷殺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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龐天華從黑色的泥土探出腦袋,看了一眼。
隨即,他如同流水般從黑土冒出來,鑽進一頭荒原牛的肚皮下。
這頭襠部膨脹正在狂奔的荒原牛身體扭了一下,接著牛眼睛眨了眨,剛出現的古怪感覺消失了。
它和其他荒原牛一樣,哞哞叫著,瘋狂向前衝去。
它要釋放!
前面,就有可愛的母牛!
在無色無味的催情藥的作用下,荒原牛肌肉噴張,鼻子噴著騰騰熱氣,發力狂奔。
它們已經完全被肉體的本能操縱。
龐天華附著在荒原牛的肚皮,腥臊味令人作嘔。
他忍住了。
以前,他忍受過更惡劣的環境。
他就是來自白骨塔的甲大。
半步合兵!
他就像一張紙,貼在荒原牛的肚皮上。
飛起的塵土,根本落不到他的臉上,無形氣勁包圍著他。
他是殺手,斗笠客中的殺手!
而且,他是甲大。
天宇大陸的殺手很多。
白骨塔的殺手,排名第一。
而龐天華,是第一中的第一。
接著,他看到了馬凱。
是他!
作為白骨塔的甲大,他看過馬凱的檔案。
馬凱,曾國北路軍先鋒大將馬如龍的兒子,皇封都尉。
他心裡起了怒火。
吃裡扒外的雜種。
曾國給了你榮華富貴,你卻在這裡破壞皇庭大事。
龐天華心裡憎恨。
能夠進入斗笠客組織的,家族必然和皇室有千絲萬縷的關係,他們不但身家清白,而且,骨子裡對皇室忠誠。
斗笠客分為三檔。
當斗笠客本身級別進入二檔,就會由皇室賜姓。
就像龐天華。
他本來不叫龐天華,他是當今曾國皇帝嬪妃的一個遠房親戚。
因為功績卓著,被賜姓龐。
這是當今曾國皇后的姓氏。
龐天華以此為榮。
小時候,沒有人看的起他。
曾經為了半塊饅頭,他被隔壁的地主,追打了一條街!
他感謝自己的老師,感謝曾國。
每每夜深人靜之時,他都會想起半塊饅頭,這不是憶苦思甜。
有人帶他進入席子廟,吃肉,豬肉,羊肉,牛肉……
曾國培養了他,給了他今時今日的地位,他心懷感恩,每一次接到任務,心中熱血奮湧。
他願意為了皇室拋頭顱灑熱血!
熱血奮湧,心卻變得安靜。
這就是殺手!
馬凱家,三代為將。
馬凱,曾經進入連雲山學過武功。
如今,他手持鏈子錘,耍的風生水起。
他手中的鏈子錘,錘頭並不是常見的圓形,而是錘頭有一層稜角。
因為已經經歷過幾場鏖戰,月光下,他灰色的衣衫上斑斑點點。
那是鮮血!
對付狂奔而來的馬凱,他臉上沒有任何表情,手法嫻熟的抖,按,甩……
砰砰聲音不斷。
聲音還在傳播,荒原牛已經噴著鼻血,碩大的身體直直摔倒。
每一次,不偏不倚,鏈子錘精確的落在荒原牛的腦袋正中,頭骨最薄弱的地方。
轟!
龐天華附身的荒原牛倒地,他的身體消失在黑色的土壤中。土壤中全是密密麻麻的紅色螞蟻,因為他的出現,自動分為兩邊,匆匆而去。
這人,要是在戰場,確實是一個猛將……
龐天華心中這樣想著,這只是個念頭。
他一步一步走來,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累,逃過了多少生死劫難,才到今日水平……
所以,他不會心慈手軟。
馬凱正殺的興起——
他知道,荒原牛之後,就是天牛,走方和最後的不似人。
他面容堅毅。
其實,三年前他曾經來過一次野原,那時,為了歷練,同時,也是為了蠻原蓮。
那個時候,馬凱沒有今日這份擔當。
當時的他,是個紈絝。
是個命好的紈絝。
荒草野原,是一個極度考驗人性的地方。
人情,倫理,在這裡,都會出現荒唐,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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