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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3章 偷殺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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龐天華從黑色的泥土探出腦袋,看了一眼。

隨即,他如同流水般從黑土冒出來,鑽進一頭荒原牛的肚皮下。

這頭襠部膨脹正在狂奔的荒原牛身體扭了一下,接著牛眼睛眨了眨,剛出現的古怪感覺消失了。

它和其他荒原牛一樣,哞哞叫著,瘋狂向前衝去。

它要釋放!

前面,就有可愛的母牛!

在無色無味的催情藥的作用下,荒原牛肌肉噴張,鼻子噴著騰騰熱氣,發力狂奔。

它們已經完全被肉體的本能操縱。

龐天華附著在荒原牛的肚皮,腥臊味令人作嘔。

他忍住了。

以前,他忍受過更惡劣的環境。

他就是來自白骨塔的甲大。

半步合兵!

他就像一張紙,貼在荒原牛的肚皮上。

飛起的塵土,根本落不到他的臉上,無形氣勁包圍著他。

他是殺手,斗笠客中的殺手!

而且,他是甲大。

天宇大陸的殺手很多。

白骨塔的殺手,排名第一。

而龐天華,是第一中的第一。

接著,他看到了馬凱。

是他!

作為白骨塔的甲大,他看過馬凱的檔案。

馬凱,曾國北路軍先鋒大將馬如龍的兒子,皇封都尉。

他心裡起了怒火。

吃裡扒外的雜種。

曾國給了你榮華富貴,你卻在這裡破壞皇庭大事。

龐天華心裡憎恨。

能夠進入斗笠客組織的,家族必然和皇室有千絲萬縷的關係,他們不但身家清白,而且,骨子裡對皇室忠誠。

斗笠客分為三檔。

當斗笠客本身級別進入二檔,就會由皇室賜姓。

就像龐天華。

他本來不叫龐天華,他是當今曾國皇帝嬪妃的一個遠房親戚。

因為功績卓著,被賜姓龐。

這是當今曾國皇后的姓氏。

龐天華以此為榮。

小時候,沒有人看的起他。

曾經為了半塊饅頭,他被隔壁的地主,追打了一條街!

他感謝自己的老師,感謝曾國。

每每夜深人靜之時,他都會想起半塊饅頭,這不是憶苦思甜。

有人帶他進入席子廟,吃肉,豬肉,羊肉,牛肉……

曾國培養了他,給了他今時今日的地位,他心懷感恩,每一次接到任務,心中熱血奮湧。

他願意為了皇室拋頭顱灑熱血!

熱血奮湧,心卻變得安靜。

這就是殺手!

馬凱家,三代為將。

馬凱,曾經進入連雲山學過武功。

如今,他手持鏈子錘,耍的風生水起。

他手中的鏈子錘,錘頭並不是常見的圓形,而是錘頭有一層稜角。

因為已經經歷過幾場鏖戰,月光下,他灰色的衣衫上斑斑點點。

那是鮮血!

對付狂奔而來的馬凱,他臉上沒有任何表情,手法嫻熟的抖,按,甩……

砰砰聲音不斷。

聲音還在傳播,荒原牛已經噴著鼻血,碩大的身體直直摔倒。

每一次,不偏不倚,鏈子錘精確的落在荒原牛的腦袋正中,頭骨最薄弱的地方。

轟!

龐天華附身的荒原牛倒地,他的身體消失在黑色的土壤中。土壤中全是密密麻麻的紅色螞蟻,因為他的出現,自動分為兩邊,匆匆而去。

這人,要是在戰場,確實是一個猛將……

龐天華心中這樣想著,這只是個念頭。

他一步一步走來,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累,逃過了多少生死劫難,才到今日水平……

所以,他不會心慈手軟。

馬凱正殺的興起——

他知道,荒原牛之後,就是天牛,走方和最後的不似人。

他面容堅毅。

其實,三年前他曾經來過一次野原,那時,為了歷練,同時,也是為了蠻原蓮。

那個時候,馬凱沒有今日這份擔當。

當時的他,是個紈絝。

是個命好的紈絝。

荒草野原,是一個極度考驗人性的地方。

人情,倫理,在這裡,都會出現荒唐,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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