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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中國,對司法腐敗說不
一、司法腐敗,到了“非整頓不可的地步”!
新聞曝光,輿論譴責,政府關注。司法腐敗到了“非整頓不可的地步”。
司法系統痛定思痛,全系統集中開展“清理門戶”行動。
1998年9月16日,中國最高權力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內務司法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閉會。
此次會議開了一個先例: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兩長”,親自到會做彙報,並且特邀25個省市區地方人大有關負責人參加評議。
當日晚,中央電視臺《新聞聯播》節目播發了此新聞。細心的觀眾都會特別注意到這句話:“在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新形勢下,有些地方少數司法人員違法違紀的問題也比較突出,已經危及到公正司法和社會穩定,到了非整頓不可的地步。”
當晚的《焦點訪談》節目播出了一件怪事:
1995年7月,江西撫州地區檢察院辦理了一起郵電局幹部的受賄案,郵電局所屬興達公司幹部萬國富被指控收了回扣3萬元,郵電局副局長周賀元被控分得其中8000元,這8000元被檢察院反貪局列為大要案辦理。據群眾反映,在辦理這8000元的大要案時,檢察院卻拿了許多不該拿的錢。
據該案當事人、原郵電局副局長周賀元講,檢察院先是從他妻子手中拿走了第一筆5萬元現金,這筆錢做什麼用並沒有說。
檢察院拿走的第二筆款子是撫州市郵電局的三個存摺,大約12萬元。拿走的理由是審查小金庫。拿走了存摺,卻沒有必要的財務和法律手續,且有去無還。
除了在缺乏足夠法律依據、足夠證據的情況下,拿走了與本案無關的三個存摺外,還借辦案之機向郵局索要贊助費,張口便是10萬元。無奈之下,郵局只得交出5萬元。
不僅如此,還從郵局拿走了時值5萬餘元的3部手機,說是借用,連個借用手續也沒有。並藉機向郵局報了數筆去海南、千島湖及其它風景名勝的所謂辦案差旅費。
吃掉、花掉、報銷掉的不算,檢察院收走的20多萬元的現金,在結案時竟然只移交給法院4200多元。為了弄清這些款項的去向,中央電視臺記者去檢察院瞭解情況。哪知檢察院竟以假賬搪塞記者,說是所收的現金及存摺已全部上交。而經記者調查瞭解,這些錢確確實實被揮霍掉了。
案子辦得怎麼樣了?這樁調查了3年仍沒弄清楚便下了裁決的糊塗案日前已被江西高階人民法院撤銷了原審判決,發回重審。
縱觀近幾年來,輿論對少數司法人員的種種不軌行徑頻頻曝光,確實令民眾氣憤不已而又不寒而慄:某法院院長公開叫囂“上管天,下管地,中間管空氣”;某公安局刑訊逼供造成重大冤案,而真正凶犯漏出法網;某民警在執行公務時隨便動槍,槍殺9人後拍胸說“夠本了”;某位檢察官為犯罪嫌疑人串供、翻供而中央電視臺此番披露的“怪事”真是怪中之怪了:堂堂的反貪局居然如此貪鄙無度、厚顏無恥,的確是“到了非整頓不可的地步”了!
現代人生活在一個法律的世界裡。司法事關每一個公民的財產權、個人自由以及身家性命,司法腐敗是最大、最惡劣的腐敗。在全國各媒體紛紛曝光、譴責之時,全國人大代表亦充分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多次提出了尖銳的意見和批評。與此同時,司法系統也積極行動起來,1998年春末夏初,全國司法系統開展的集中教育整頓工作,就是其中的一個重要舉措。懲治司法腐敗,“非整頓不可”,已經成了中央領導和民眾的基本共識。
12億中國人從這個夏天開始的時候就一直關注著司法系統這場“清理門戶”的行動。
1998年夏天是一個不平靜的夏天。
百年不遇的大水使中華民族的母親河長江在這個夏天變成一個“戰場”,整個中國的神經在高溫中繃緊了。
雨情、汛情、災情,揪緊了全國人民的心情。
這個不平靜的夏天,我們的媒體從對足球的狂熱關注中,幾乎沒有喘息的功夫便地毯式地集中在抗洪救災這一重大事件上。
“嚴防死守”四個字,是我們聽到或看到的最多的一個固定用語。我們已沒有太多的忌諱了,在生死存亡的緊要關頭,誰還會去忌諱一個“死”字呢?
我每天都在關注著我們母親河的幹堤。我知道,在這個多雨的夏天裡,每一箇中國人,都在關注著長江的汛情。
滿大街的報紙上都排滿了溼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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