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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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兇手。

1993年年底,岳陽市人民法院組織雙方達成調解協議,汨羅市法院決定對郭建亞、李衛東毆打黃德滿致傷的行為進行批評教育,並分別給予行政警告和行政記過處分;鑑於黃“基本不能勞動和保持正常的生活狀態”,汨羅市法院同意一次性賠償8000元,但要求其家屬保證今後不再告狀。張曉萍含淚在協議書上籤了字。這點錢雖然治不好丈夫的病,可畢竟打人者受到了處理,她認命了。

張曉萍萬萬沒想到,幾個月後,郭建亞竟被提拔為汨羅市法院副院長,李衛東晉升為刑事庭副庭長!張曉萍百思不解、悲憤難抑,她重新開始上訪。然而這一次郭、李有了那紙《協議書》作為法寶,沒有哪個部門肯相信這位農婦的控訴。

張曉萍奔波告狀整整一年毫無結果,只得被迫放棄抗爭。農婦微弱的力量鬥不過那兩位仕途亨通的法官,更何況還有嗷嗷待哺的孩子和瘋丈夫需要她養活呢!

1995年2月,一家人斷了炊,她壯著膽獨自去廣東打工,想替全家找條活路。

在廣東一家糖果廠幹了兩個多月,一位鄉親急急找到她:“不得了啦,德滿成天瘋瘋癲癲亂跑,掉到水塘裡差點淹死!”

張曉萍顧不得結算工資,爬上火車就往家趕。第二天深夜,她推開家人棲身的破校舍門,只見瘋丈夫舉著一把刀哈哈狂笑著滿屋亂砍,兩個孩子蜷縮在牆角草堆裡,身上瘦得皮包骨,衣褲都破成了碎布條!

黃滿德發病週期越來越短,發作症狀越來越厲害。張曉萍不能眼瞅著丈夫受罪,她一咬牙,向親友借了幾千元,帶著丈夫在汨羅市區租了個小門面賣早點。這裡離醫院近,送丈夫看病方便。

借的錢很快花光了,丈夫的病沒有絲毫好轉,還鬧得曉萍的小生意沒法做,一家人陷入極度的貧困。一想到造成全家悲慘境地的打人者不但逍遙法外,而且在仕途上春風得意,張曉萍便怒火中燒。

一天,路邊一家店子裡播放的電視新聞引起了她的注意,那新聞說的是黨中央決心整頓政法隊伍、清除司法腐敗。張曉萍眼淚奪眶而出:含冤飲恨的她終於盼到了這一天!

有黨的政策撐腰,她信心倍增,又開始新一輪的抗爭。這一次,她得到了岳陽市政法委、市人大的支援。1997年10月,這位尋常農婦把汨羅市人民法院及郭建亞、李衛東兩位法官送上了人民法庭的被告席。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她的訴狀後,立即把黃德滿送往康復醫院治療,同時對其再次進行法醫鑑定,結論為“黃德滿系頭面部外傷造成輕度器質性損害誘發精神病症”。

張曉萍打的是一場“民告法院”的特殊官司,她有勇氣狀告法官,卻找不到夠膽量為她辯護的律師。1998年3月7日,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此案時,主審法官驚訝地發現,被告方辯護人有一大幫,原告席上卻只有一位憔悴瘦弱的農家婦女。張曉萍請的律師在最後關頭不辭而別,她被迫上陣替丈夫辯護。

“你行嗎?”法官擔心地問。眼前這位農婦太弱小太普通了,這可是法庭辯論啊。張曉萍沉著地回答:“我知道老百姓的權利。”

是呵,幾年的苦難抗爭,她已經從一個怯懦的農婦鍛鍊成了堅強的鬥士。遭律師拒絕後,她做好了孤軍奮戰的準備,雖然明知自己與對方力量懸殊,她仍堅信正義必將戰勝邪惡。

這場力量懸殊的法庭辯論進行得十分激烈,張曉萍據理力爭,對郭建亞、李衛東辯稱自己打人行兇是“職務行為”提出了尖銳的反對意見。這位初中文化的農婦沒有多少法律知識,但她憑著對共產黨的理解,認定任何人無故傷害老百姓都應該受到法律的懲處,哪怕他假借執法的名義!

法庭判定被告郭建亞、李衛東在執行公務時違紀違法打人致傷,為此汨羅市法院應賠償原告醫療費、誤工費、營養及扶助費57590。44元,減去過去幾年已經支付的醫療、扶助費22760。07元,還應支付34830。37元。一審受理費2900元,由原告承擔900元,汨羅市法院承擔2000元。

這區區3萬多元能醫好受害人的瘋病嗎?據汨羅市康復醫院精神科主任巢旭介紹,黃德滿的精神分裂症型別目前世界上尚無法根治,3萬元只能維持兩年,而他面臨的是終身治療。

尤其令張曉萍不能接受的是,一審判決僅僅作出了經濟上的賠償決定,沒有依法對兩位行兇者作出任何懲處,郭、李二人仍然可以高踞在人民法官的神聖位置上,不知還有多少無辜百姓將在他們威風八面的“執法行為”中受難!她毫不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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