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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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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內地爆發文化大革命。 1967年,香港發生“五月風暴”,導致港人大批移民國外,地產市道一 落千丈,供過於求,而且有價無市。當時,司徒拔道一幢花園獨立洋房只 值60萬港元。 幸得郭得勝作風一貫穩健,未在危機爆發前過於擴張。又幸得郭氏的 拉鍊、尼龍生意積攢下不少盈利,調來作為新鴻基的流動資金。1965年至1967 年難關,新鴻基共建了20多幢大廈,略有盈利——與損失慘重的同業比, 這已是相當不錯的業績。 五月風暴,繼而釀成大暴動。當時謠言四起,移民潮洶湧澎湃,地盤、 物業更是一錢不值。 走?還是留?三劍客焦慮地聚在一起商量。 “留!”三人心念出奇的一致。現在地盤、物業無人問津,正是趁低吸 納的大好時機。 於是出現戲劇性場面,別的業主紛紛拋售地盤、物業,三劍客大肆盤 進。到1968年,局勢穩定,地產回潮。三劍客不慌不忙逐個出售低價盤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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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物業,又不慌不忙在地盤興建工業大廈,成為工業樓宇市場的一霸。 從1965年—1972年,新鴻基樓字營業額高達5。65億港元,平均每年做 了7000萬港元的生意,一問實收資本300萬港元的小地產公司,有這樣的業 績,令人刮目。 勞燕分飛 進入70年代的新鴻基,無疑是間業績不俗的中型地產公司。三劍客同 舟共濟,齊心協力,才有這番業績。人們看好新鴻基,地產市道轉旺,三 劍客必有大的作為。 卻傳出三劍客分道揚鑣的訊息。 1970年,馮景禧退出新鴻基的經營,另立一間新鴻基證券有限公司。 數年後,李兆基效仿馮氏,自立一間恆基兆業地產公司。 業界風生水起,議論紛紛: “人可患難,卻不可共享富貴。”“家業大了,盈利多了,即使是親兄 弟,也分不平。”“什麼桃園三結義,現在幹得紅紅火火,卻鬧分裂。如同 古話:人不為己,天誅地滅。” 一山難容二虎,何況三虎哉?三劍客,都不是等閒之輩,他們都是有 王侯雄心之人。他們合股,是勢單財薄下的權宜之計,而非終身抱負。三 人合在一起,若產生矛盾,也是情理之中的事。令業界佩服的是,直至今 日,他們有的離世,有的在世,都未透露任何有關“摩擦”的內幕。 1976年,馮景禧向記者談三人分手的原因,不管可信不可信,這是三 人集團唯一透露的資訊。馮說:“集團已具規模,大家職務開始分工,我是 負責財務及投資方面的業務,而另外兩位則負責地產發展我們發現倘 若業務過於集中,大家實難相互兼顧因此決定證券與地產分手,各謀 發展,但精神上仍為一家,休慼與共” 1972年,舊公司更名,註冊為新鴻基地產發展有限公司,正式亮出地 產旗號。註冊資金由500萬港元增加到3億港元。三大股東仍是郭得勝、馮 景禧、李兆基。 9月,新鴻基地產股票上市,原計劃集資1億港元,股民看好新鴻基地 產股票,結果集資10億港元。 其後,新鴻基地產股票市值不斷攀升,馮景禧、李兆基趁高丟擲股票 套現,所得現金,注入各自的公司。三劍客經濟上徹底獨立,已成現實。 1973年4月股市狂瀉,大股災中,新鴻基地產股票下跌慘重。郭得勝損 失頗大,自不待言,但他卻認為這是暫時的現象,反而傾資大量趁低吸納 新鴻基地產股票。這樣,郭得勝牢牢控有新鴻基地產。 各得其所 1970年初,馮景禧成立新鴻基證券公司,正值股市大旺之際,證券公 司如雨後春筍冒出,競爭非常激烈。股市無常,證券公司出頭快,衰亡也 快。新鴻基證券,一直執同業牛耳,1980年純利為2。122億港元,負責買賣 全港總股票交投的1/3。 1970年,馮景禧還組建了新鴻基財務公司,開展匯兌、存放款等多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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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經過10餘年發展,馮景禧申請到銀行牌照,將財務公司改為銀行。 1982年3月29日,香港數家大報頭版刊登一條要聞:“新鴻基財務今日 正式成為新鴻基銀行。”頭版刊有新鴻基銀行有限公司主席馮景禧的大幅照 片,照片右側是馮景禧簽名的廣告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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