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章 女追男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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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歲的司徒璇,此時就像很多十五六歲,情竇初開的小女孩一樣,面對自己心儀的男生,想看又不敢看,忸忸怩怩、嬌嬌啻啻。
她在座位上,怎麼找不到一個舒適的角度,一副不太自在,又不太聰明的樣子,雙手都不知該往哪兒放。
這個男生比她小四五歲。
她自己也知道,鄭奪當然看出了她此時此刻的羞臊,再不說點什麼,似乎就只能拉開應急艙門,從飛機上跳下去了。
“那個……鄭奪,你……看著我。”
鄭奪看著她。
“算了,還是別看了。”她用一隻手擋住自己的側臉,眼睛卻左瞟右瞟,彷彿要讓目光拐外,繞開自己的手,以便能看見對方的臉似的。
掩耳盜鈴。
“我可不可以……追你?”
她說完,一方面如釋重負,另一方面,卻又沒有像自己想象的那麼難,也沒有呼呼大喘氣。
說出口之前,千難萬險,像要上刑場一樣。
說出來了,倒覺得還好,就那麼回事。
“果然,我不是小女孩!他肯定不喜歡小女孩,我這樣敢於大膽說出自己的……”
“那是你的自由。”
“啊?”她的自我腦補被鄭奪一句話打斷了。
這句話乍一聽起來,幾乎等同於答應了一樣,令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但她默默警告自己,鄭奪不是一般的男孩,他說的話,從來不會簡單。
關鍵是,他在之前,從未明確地表現出,對自己真的有意思。
她之所以問“我能不能追你”,而不是“你能不能做我男朋友”,就是因為,認識兩個月了,對他多少有點了解,她能想到,假如像後面這樣問,得到的答案肯定是當場否定。
可現在,“那是你的自由”這句話,似乎也並不代表同意做男朋友,但好像也沒排斥。
並且對方回答得這麼快,看來也早就想過這個問題。
至少是感覺到了自己對他的好感。
“是啊,我的自由。”她放下手,傻笑一下,緩解緊張,而後繼續追問,必須問得更明白點,“那代不代表,你願意接受?”
“不。”他還是一如既往的乾脆。
“果然,白高興了幾秒鐘。”她嘟了嘟嘴,不再看他。
失望的情緒快速翻過去,恢復到她原本該有的大大方方的樣子。
可她畢竟不會甘心就這樣放棄,又把臉轉向他,悄聲說:“你不能體諒我一下嗎?就是……我那天那個糗樣被你看見了,要是不做情侶,以後怎麼面對你呀?”
“尿裙子的事吧?我不會告訴別人。”
“這我肯定相信。但我自己沒臉見你啊!看見你就矛盾,又想和你在一起,又特別彆扭。感覺自己像沒穿衣服一樣,如果是男朋友,沒穿就沒穿吧,可是……要不,你給我個機會?你自己也說是我的自由了。”
鄭奪心中苦笑,“藉口。”
被看見尿裙子,就一定要做情侶,否則就沒法相處。
這和古人沾衣裸袖便為失節,被人看了就得嫁,如出一轍。
武俠小說特別喜歡這樣,一個美女被人揭開面紗,看了一下臉,接下來就只有兩種選擇,要麼嫁,要麼殺。
作者想更刺激一點,就把面紗換成衣服,把臉換成胴體,後面的說辭還是一樣。
不過前提都一樣,那個男人得討人喜歡,要麼英俊,要麼武功高,要麼既英俊,武功又高。
換成不討人喜歡的,比如韋小寶,或者更矬的形象,那就是“不想死忘掉這一切”。
司徒璇對鄭奪,還不也一樣,要不是他英俊又有才,她這個現代觀念的富家女,才不會因為被看見尿裙子,就一定要做他女朋友。
換個又矮又醜的男人,她頂多開個狠點的玩笑:“你敢說出去,我就把你眼珠子挖出來!”然後這事就了了。
真實的邏輯是,兩個月來,她已經慢慢喜歡上他,被他深深吸引,只是礙於女性的矜持,又苦於沒有合適的契機,沒法直接表達這份感情。
而這一次,天賜良機,患難與共,她自以為感情濃度到了,剩下的就是順水推舟。
鄭奪有什麼看不透的?
“我不能阻止你喜歡我,但我能明確告訴你,我對你沒有男女之情。所以就算我給你機會,你也無法得償所願。我們只能做朋友。”
在被拒絕得明明白白之後,司徒璇反而徹底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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