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誰殺死了狼人30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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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防手裡拿著那一大袋子靈石,亦步亦趨地跟在比姆身後,在他魔力不支的時候及時遞上一塊,順便觀摩魔法陣的畫法。
嘿,不暈魔法實在是太好了!
雖說成防對於魔法的抗性提升了許多,但是所以這個世界來說,他畢竟還是個新人,所以盯得時間長了也還是會感到不適。
比姆是個好老師,對於像成防這樣的新手小白也沒有半分的無奈。
“阿羅斯大陸上生活著許許多多的生靈,大體可以分為六大種族,每個種族擁有不同的技能,其中,天使、魔族、精靈所使用的都可以叫做魔法。魔法可以大致分為元素魔法、生命魔法、空間魔法以及時間魔法四大類。
現在我們用的就是空間魔法中最為基礎的魔法——傳送陣。
傳送魔法陣的等級與它的容量與傳送距離有關,我們現在畫的這個是我能夠掌握的最高階的魔法陣了。”
說到這裡,比姆看了看周圍密密麻麻的籠子,也升起了幾分煩悶,“那個討人厭的傢伙,分明自己就有能力把所有人類都帶走,非要壓榨我的魔力,實在是可惡!就算我是萬年難得一遇的天才,也是會被榨乾的好嘛!”
“誰?”成防好奇地問道。
比姆奇怪地看了他一眼,隨即又高興起來,拍了拍他的肩膀,“真是太好了,你和他不是一夥的,知道這一點之後,我更喜歡你了。”
成防見他沒有直接說明,便也沒有繼續問下去,但還是免不得在心裡吐槽,謎語人滾出混沌之城啊!
“魔法這種東西需要天賦,人類之中自然也有這樣的存在,只不過看你之前的種種表現,大概是在這方面沒有什麼建樹了。”
比姆這話說得很是一針見血,不帶一點委婉的,若是換一個人來,免不得心裡要難受幾分,記恨幾分。
不過,他又很快給出了另一條道路,“但是吧,根據我的觀察,你對於元素的親和力還是蠻高的,這一點對於人類來說也算是難得了,如果僅僅是鑽研元素魔法的話,說不定會有不錯的成就。”
成防淡定地遞出另一塊充斥著魔力的寶石,對於比姆的狀態,他已經完全掌握了!
“你真奇怪。”比姆再一次評價道:“一般人類聽到自己有魔法天賦,應該很激動才是,即便這個天賦並不完整,但你看起來一點都不高興。”
“或許是因為我喜怒不形於色。”
成防開了個無傷大雅的玩笑。
誰知比姆一本正經地反駁,“或許是有這方面的原因,但是,你給我的感覺像是,你是一個過客。”
成防垂著眼,沒有作聲。
“不,這麼說也不是很準確。”
比姆很快又否認了自己之前的觀點,繼續道:“你不是完全的旁觀者,只是還在觀察,在思考,這個世界究竟是不是真實存在的,而你,究竟要不要融入這個世界。”
成防心下一驚,最後只是無奈地笑了笑,“眼光很毒辣嘛,比姆先生。”
比姆得意地笑了笑,為自己比了一個大拇指,“不要小看從神聖時代活到現在的老妖怪啊!獵人先生。”
既然話都說開了,成防也稍微放肆了一些,畢竟大家都過了明路,也不必再遮遮掩掩,他直接向比姆詢問起了很多在“本地人”眼裡非常白痴的問題。
例如神聖時代是什麼,六大種族是怎樣劃分的,現在的局勢到底是怎樣的,祂到底存不存在。
比姆的耐心確實很好,面對這些連小孩子都知道的問題,也沒有絲毫的不耐心。
“神聖時代的話,簡單來說,就是與神同行的時代,神聖時代開始的標誌便是神明創世,結束的標誌為神明離開,這期間總共是年,在那之後,便步入了泛靈時代,各大種族在失去神明的指引之後,開始探索屬於自己的道路,直到聖天使迪奧羅斯發動政變,掀起戰爭,泛靈時代才宣告結束。而現在,已是新時代開始後的六千年後,也就是說,這場戰爭已經持續了整整六千年,而且,還將一直持續下去。”
比姆的眼中閃過一絲不忍,他繼續道:“起初,只是聖天使和魔族之間的戰爭,後來,為了尋求更多、更快、更偉大的勝利,地精一族成為了漩渦的中心。他們個頭矮小,相貌醜陋,不喜陽光,但是他們卻擁有這個世界上最精明的鍛造技術,於是,前去購買武器的客人絡繹不絕。地精一族有地精一族的驕傲,他們將親手鍛造出來的武器視為自己的孩子,即便價錢出得再高,得不到‘孩子’的認可,也不可能將它們帶走,這一行為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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