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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林母干涉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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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冬把那天晚上和母親爭吵的事說了一遍。

林安安很疑惑,“就因為這件事喝藥了?不至於吧?媽哪有這麼脆弱?”

林母是個很強勢的人,喜歡攀龍附鳳,安排孩子的路,林安安和任傑就是她一力促成的。

任傑的爸爸是林父的老上級,林父想借此往上面爬一爬;任傑能力一般,任家想背靠林冬以後拉任傑一把。

算是各取所需吧,只有林安安沒看清楚,自以為遇到了真愛,對任傑迷戀的不行。

林冬很是煩躁,點了一支菸,“當然不是,還是因為知秋,媽不同意。”

葉知秋的工作解決了,成為一名列車乘務員,每次換班回來,林冬都以各種理由去看她。

在這期間,林冬明顯感覺出來了,葉知秋對他沒有以前那麼排斥,自己榨的小點心也會給他帶一些。

再次換班,林冬又去看望葉知秋,卻被擋在了門外。

“林冬,以後不要再來找我了,就算我忘恩負義,用人朝前不用人朝後。”

相識快十年了,葉知秋是什麼人,林冬最清楚了,肯定是事出有因。

“是不是我媽來找過你?”

“沒有誰找過我,就是因為我們不合適,我不堅持了,我不喜歡你了。”

林冬轉身就走,“什麼原因我會弄清楚的,我去問我媽。”

葉知秋開啟門跑了出來,攔住了林冬,“不要去問任何人,放手吧,找個能配得上你的好女人結婚過日子,你也不小了。”

“你也知道我不小了,那就答應我,我們結婚。”

葉知秋一個勁的搖頭,“不,不,我配不上你。”

在林冬的一再追問下,葉知秋才說了實話,林母是找過她。

“六年前,我父母雙亡,弟妹都年幼,我確實像阿姨說的那樣,我和弟弟妹妹都是包袱配不上你。

過去六年了,弟弟妹妹都有了工作,也有了自己的小家庭,我以為自己沒有阿姨說的那麼不堪了,我這癩蛤蟆居然想吃天鵝肉。沒想到都是我痴心妄想,我克父克母克親人,誰娶我誰倒黴。”

“這都是我媽說的?”

林冬就是知道她媽能說出這種話,人前溫和,人後什麼難聽說什麼,典型的勢利眼。

葉知秋的沉默說明了一切。

“我不是小孩子,我有工作不靠任何人,你要是有足夠的勇氣陪我走下去,婚姻自由,我們現在就可以登記結婚。”

“再向單位裡申請房子,不和父母住在一起,用不了多久他們也就接受了。”

葉知秋的年齡,在十八九歲就結婚的女性當中(有很多先舉辦儀式,娃大了再去登記結婚的事實婚姻多了去了),屬於老大難了,看著弟弟妹妹有人疼有自己的孩子,她一個人形單影隻,她何嘗不想抓住眼前的優秀男人?

最後,葉知秋預設了。

林冬是公職人員,他不能弄出個事實婚姻出來,偷戶口本領結婚證是必須的。

離家一個星期的林冬回家吃飯了,這讓林母的臉色好看了許多。

一家四囗難得的在一起吃了飯。

林母抱怨丈夫和兒子不熱心不著急,林紅過了新年就二十一歲了,哪裡有優秀青年趕緊介紹啊,先下手為強。

林母向林父打聽,任傑有沒有物件。

林冬開口了,“任傑是什麼尿性,從安安身上你們還看不出來嗎?那就是個沒有一點擔當的小人。”

林母卻不以為然,“你拿紅紅和安安比,比得了嗎?安安是個鄉下人,換誰也會走。”

林紅紅著臉說:“媽,我不著急,我還想多陪陪爸媽,先讓哥早點給爸媽帶回個兒媳婦吧。”

人就怕對比,林母恨恨地瞪了兒子一眼,“聽見了嗎?你什麼時候能像你妹妹一樣不讓我和你爸擔心,我就燒了高香了。”

林冬默默吃著飯,再沒說話。

林母最熱衷的事,就是經營關係,吃完飯就拉著林父一起去串門了。

林紅在廚房洗碗。

林冬在客廳裡坐了片刻,就溜進爸爸媽媽的房間裡了,把櫃子、梳妝檯、抽屜都找過了。

最後在衣櫥的最底層找到了戶口本。

正在這時,外面傳來了林紅的聲音,“哥,哥……”

林冬趕緊走了出去,“怎麼了?”

林紅站在客廳裡,“我以為你走了,也沒聽你打招呼,哥,你去爸媽的房間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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