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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反對納妾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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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原主是個性格再好不過的人,正直勤勞,小時候也是正經的官家小姐。

倘若不是父親太過耿直,在朝堂之上當著眾多臣子的面頂撞皇叔,也不會被逼上梁山。

當時,原主還小,只知道父親和皇叔很不對付,後來父親便被扣了個莫須有的貪墨罪名,要下大獄。

父親不服氣,帶著部下和兩個孩子當了逃犯,躲在山裡成了土匪。

李伯晟哈哈大笑,當著弟弟和兩個女兒的面貶低自己的母親,“人血饅頭不是我願意吃的,我巴不得沒有你這個土匪娘,沒有你我爹根本不會死。”

李秀才死後,原主認為自己當初不該強行嫁給他,否則李秀才不會死。

每當別人提起當年之事,她便黯然神傷,自責不已。

李伯晟身為家中長子,知道母親軟肋。

於是每當原主不順他心意,他便提起從前的事來傷她,原主心覺愧疚便對他百依百順。

納妾這件事也是如此。

昨天夜裡李伯晟獨自一個人前來找原主,宣告自己要納妾。

原主當然不肯同意。

李伯晟又提起當年原主強行嫁給李秀才,害得二妹丟失,李秀才慘死。

原主本就感染風寒,再被李伯晟一刺激,立刻同意李伯晟納妾。

李伯晟走後,原主輾轉反側一整夜,痛苦到難以入眠,第二日早早起來打水做飯。

哪知道她神情恍惚之下滑倒在雪地裡,摔到了腦袋昏迷不醒,最後凍死在了雪堆裡。

原主心中有愧才會被李伯晟拿捏,戚蓉是個現代人,她並不覺得戚蓉愧對李秀才。

原主當年倒追李秀才,先是將人擄到了山上,見他日漸消瘦下去,覺得不是辦法便將人放了。

後來,原主日日都來李家村尋他,送吃食,買衣衫,無微不至。

李秀才聽到了外面的風言風語,覺得自己雖與原主清清白白,但到底傳出了謠言,於兩個人的名聲都有礙。

而且遇到一個真心待自己的人不容易,李秀才便決定與戚蓉成親,不在乎她的身份。

婚後李秀才掏銀子託關係幫戚蓉落了戶,讓她從官府打殺的逃犯土匪變成了良民。

兩人也說得上圓滿,在李家村是少見的“恩愛”夫妻。

當事人李秀才從未有過怨言,並且曾感嘆說沒有原主,就沒有後來的他。

他從一無所有的貧困書生,變成了擁有宅院田產的小富戶。

再加上二女兒李珍珍被拐子拐走本就是意外,李家地多,原主每日下田辛勤勞作,李秀才則去了村裡的一傢俬塾,在裡面做夫子。

當時五歲的二女兒李珍珍去給李秀才送吃的,哪知道這一去便再沒了蹤影,後來聽村裡的人說,李珍珍被一個陌生人帶走了。

村裡人都怪原主沒看好孩子,但李秀才卻認為李珍珍如果不是為了給他送吃的,也不會被拐子拐走,所以他才會瘋了一樣四處尋找李珍珍。

村裡人偏袒李秀才,對原主處處不滿,他們在外散播謠言,更是蠱惑李家的幾個孩子,讓他們與原主離心離德。

李伯晟如今已經及冠,成親也有五年,還是這般是非不明,親疏不分。

寧願聽信村裡的謠言,也不肯睜眼看看實情。

戚蓉懶得跟沒腦子的人計較,不再跟他浪費口舌,只強硬地表態。

“淑雲從江南千里迢迢嫁到咱們李家村,你可知你如今吃的穿的皆是她的嫁妝,就連你送給那個女子的錢財,也是從淑雲手中得來。

你身為一個讀書人,不守禮不懂義,我都替你害臊。今日我將話撂在這裡,只要我活著一天,你的那個外室就不可能進李家的門。”

戚蓉的話鏗鏘有力,直接將在場眾人都震懵了。

老三李風澤驚得目瞪口呆。

爹死後娘便很少與人交談,平日裡沉默寡言,從不與人爭辯,更不曾違逆過大哥,今日怎麼如此強硬。

鄧淑雲也十分驚詫。

平日裡沒什麼存在感的婆母居然站在了她這一邊。

婆母沒有選擇自己的親生兒子,而是為了她一個外人和親生兒子吵架。

婆母說淑雲從江南千里迢迢嫁到咱們李家村,婆母說李伯晟吃的穿的皆是淑雲的嫁妝……

原來在這個家中,她的委屈居然有人能看到。

鄧淑雲眼眶微紅,悄悄落下淚來。

戚蓉見狀有些悵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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