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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偉也矇在鼓裡,只覺得這事兒怎麼這麼容易,他心裡有那麼一咯噔,可惜閃過的太快了,再說誰也想不到,他爸能在監獄裡,直接就把股權給轉讓了。母子倆很是高興的回了家,唯有方洋看他們就跟看傻子似得。一邊打了電話給搬家公司,說自己一個小時內到位。一邊打了電話給秦璐,&ldo;判了,五年,放心吧,我都會處理好,你爸那邊我搞定。&rdo;如今方海東和呂萍住的這個別墅,是在他們結婚後買的,這已經是搬了好幾次的地方了。沒結婚前,方海東則帶著方洋住在過去的老房子裡,他媽就是在那裡去世的。那房子裡面都是他媽的東西,是他央求他爸把房子給他的,反正他們家房產也多,他就時不時過去看看,偶爾還在那兒住一晚上,只是一直不能常住。如今,都已經撕破了臉,方洋自然不用再跟呂萍和方偉混在一起了。他到家的時候,搬家隊已經到了,方偉正呵斥著,&ldo;沒有人要搬家,趕快走,再不走我打投訴,讓保安哄你們!&rdo;為首的老大挺高大壯的一個漢子,氣得不得了,卻又不好動手,只能在那兒忍著,正在給他撥手機。他一到,漢子就站了起來,&ldo;先生,是你要搬家吧?&rdo;方洋就說,&ldo;是我是我,東西都在二樓,你們跟我進來就行了。&rdo;他這一說話,方偉不敢置信的問他,&ldo;你要搬走?&rdo;方洋就說,&ldo;對,搬出去。&rdo;說著,方洋就招呼了搬家工人上去,方家的別墅買在了郊區,所以比秦家的地方還大些,他一個人就佔了三間房,臥室,書房外加一個陳列室,是他收藏的小東西。平日裡呂萍又不可能進他的屋,所以誰都不知道他早就打包好了,等著往外搬,才知道人家這是早有準備。呂萍也不願意搭理他,只是樣子總要做做,拉著他袖子問,&ldo;你爸爸不在,你搬出去了,這是對我不滿嗎?再說,你一個大男孩,出去住沒人照顧,這怎麼成?&rdo;方洋還哄了哄他,&ldo;我就是這麼大沒自己住過,好奇。沒事,有空我回來看您。&rdo;呂萍和方偉就表面不捨心裡暗爽地把人給送走了。當庭審判的,還有黎耀和徐濛濛等一干人。徐濛濛是典型的新聞詐騙,不過並非是報社主使的,所以只是吊銷了涉案記者的新聞記者證,並列入不良從業記錄,也就是說,她直接就可以放出來,但是工作是沒了。至於黎耀,他與上司劉誠,還有報社人員宋宏離等一起,構成了對een的名譽侵權,捏造並散佈虛偽事實,損害een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黎耀被判了一年,宋宏離也被擼了下來,至於劉誠還有他的親戚劉二,因為參與了故意殺人案,所以判得比較多。無論是方海東,還是黎耀,都沒有提出上訴。當天開庭的時候,秦烈陽是不建議黎夜去現場的。不是怕黎夜心軟想要饒了黎耀,黎夜不是這樣不分輕重的人,是怕他看到自己一手養大的親弟弟,變成這副模樣他心裡難受。可是黎夜想了想,終究是跟了去的。與方海東的平靜不同,黎耀出來的時候,樣子簡直駭人。他整個人都浮腫起來,原本高大健碩的身體,如今看起來沉重而又累贅。他走出的每一步,看著都跟挪動一樣。而當看到他的面目,你會發現,他的眼神都是渾濁的,那個不可一世的天之驕子不見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個頹廢的年輕人。不同於徐濛濛在找到黎夜和秦烈陽後,還知道狠狠地瞪他們一眼,黎耀乾脆都沒往後面看,他就那麼跟傻了一樣,別人問他什麼他回答什麼,承認的也乾脆利落,很快就結束了。當然這事兒遠遠沒結束,很快黎夜就知道,徐濛濛出了看守所第一件事,就是提出了跟黎耀的離婚。只是黎耀並沒有答應。黎夜去監獄看望黎耀的時候,正巧徐濛濛也去了。他下了車就聽見徐濛濛打電話,應該是給她的父母的,&ldo;他不同意,說什麼都不同意。不可能,我怎麼可能跟他接著過,他都已經坐牢了,還有什麼出路。再說,我這樣,還不都是他家裡人害的,不是他家裡人,好好的一個大學生,財經記者啊,弄得現在連工作都沒了。我不但要離,我還得讓他淨身出戶!&rdo;秦烈陽聽了就忍不住的皺眉,那套房子,可是黎夜用命換來的。黎夜也眉頭緊皺,只是沒上前去跟徐濛濛打招呼,實在是不願意跟她接觸。秦烈陽不是直系親屬,所以不能和黎夜一起進去。見到黎耀的只有黎夜一個人,黎耀剛剛回去又被叫出來,顯然有些不耐煩,尤其是等他看到是黎夜的時候,整個人就堆在椅子裡,衝著黎夜就一句話,&ldo;過來看看滿意了?我這樣你很爽了?&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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