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糊塗縣令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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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是報案無門,在心裡憋了很久的冤情無人訴說,小梅花聽到陳容關切的詢問,再也控制不住情緒,放聲大哭道:“嗚嗚……瘸子叔叔被人害死了……”
陳容有些驚詫,竟然是件人命案子?安寧縣衙已經膽大到這種地步了,有人報人命案也敢不接?
“彆著急,你慢慢說。”
小梅花哽咽講述道:“瘸子叔叔是五天前離開的,臨走時囑咐我,如果三天之後他還沒回來,就去縣衙報案,讓縣衙去周山調查。前天我就來縣衙報過案了,可是我連瘸子叔叔是死是活都不知道,什麼都說不明白,縣令簡單問了我幾句就把我打發走了。我沒辦法,只好自己去尋瘸子叔叔。我每天都跑去周山找,直到今天,正好撞見大人們在斷案,說是下雨衝出了一具屍體。我在遠處圍觀,發現屍體就是瘸子叔叔,便朝他們大喊。縣令聽到了,過來問了我兩句,我說那屍體是瘸子叔叔,縣令卻說不是,他說死的不是乞丐,便把我攆走了。我一路追著他們,一直追回了縣衙,結果官差不讓我進……”
“你是怎麼大老遠就認出屍體的?”陳容有些疑惑。
小梅花解釋道:“瘸子叔叔天生手大異常,而且他右手常年拄拐,手上有很多老繭和傷疤,我眼神好,打遠一看他的手掌就認出來了。”
陳容凝神沉思,他覺得小梅花是斷然不可能撒謊的,所以整件事疑點很多。其一,瘸子乞丐進山的目的是什麼?他似乎早就知道自己會遇到危險。其二,縣令為什麼不讓小梅花上去認屍?而是直接說屍體不是乞丐,就把她打發了。
說實話,陳容沒想到自己在這個世界能碰上案子,甚至還有一絲絲的興奮。因為他本就是寫懸疑推理的作家,斷案絕對算是他擅長的領域了。看過、寫過那麼多推理小說和影視作品,自己肯定比古代的糊塗縣令強啊。
想到這,陳容直接拿起鼓槌,敲響了鳴冤鼓。
剛才那名衙役滿臉不情願地走了出來,看了看陳容,又看到他身邊的小乞丐,先是愣了一下,然後謹慎地問道:“你是……七夕詩會的詩魁?”
“你記得我就好。”陳容點了點頭,“去稟告蘇縣令,我要見一見今天周山發現的那具屍體,他要是不同意,我就帶漢王世子一塊過來。”
那衙役親眼見證了七夕詩會的事情,當然知道陳容和世子關係不匪,此話絕非危言聳聽。他連忙應允,跑進縣衙通稟,沒一會兒,縣令就慌慌張張地從縣衙裡跑出來了,連官帽都戴歪了。
蘇垣一看,還真是陳容,頓覺頭大但又無可奈何。他不敢得罪陳容,因為知道陳容身後有漢王府撐腰,畢恭畢敬地問道:“陳公子……這是什麼意思?”
“我倒想問問蘇縣令是什麼意思?”陳容冷聲說道,“這丫頭來報案,你們非但不接,還把她當成要飯的攆出去了。縣衙本該是老百姓伸冤的地方,就因為她是個小乞丐,你連查證都不查證,直接當她信口開河。她若報的是真案,就該秉公辦理,她若敢報假案,也應當依法懲治,哪有不管不顧的道理?你這門口的鳴冤鼓,莫非只是個擺設嗎?”
陳容想起了自己以前寫過的古言推理小說,裡面的主角罵昏官的時候差不多也是這套說辭,他覺得親口說出來非常有氣勢。反正縣令知道自己身後是漢王府,捱罵了也得忍著,今天他就非要狐假虎威一回,讓這昏官吃吃癟。
“陳公子教訓的是,下官……不對,本官失職了。”蘇垣被陳容劈頭蓋臉罵得有點懵,差點以為是被上官訓了。反應過來只是個平民百姓的時候,心裡很生氣,卻又不敢發作。
“屍體還在縣衙吧?我要帶小梅花進去認屍。”
“在的,在的,不過……“蘇縣令一臉的不情願,”陳公子,依本官看就沒那個必要了吧?那屍體的穿著就不可能是個乞丐,而且屍體的臉被雨水泡得面目全非,根本沒法認……”
陳容回頭詢問道:“小梅花,如果不看臉,你能認出你瘸子叔叔嗎?”
小梅花點了點頭,她從小就和瘸子叔叔相依為命,哪怕不看臉,從身上的特徵也能判斷出來。
“蘇縣令,帶路吧,別耽誤時間了。”
蘇垣無奈,只能帶著兩人進了縣衙,隨後叫衙役把蒙著白布的屍體抬到了大堂。
“小梅花,不要怕,你仔細辨認一下。”陳容溫聲細語地鼓勵小梅花。
小梅花也是第一次如此近距離接觸屍體,雖說對方很可能是自己最親近的人,但也難免有些膽顫心驚。只見她小心翼翼地走到屍體前,顫抖著掀開蒙著的白布,深深
《老婆穿丟了,撿了一路紅顏知己》 第27章 糊塗縣令(第1/2頁),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