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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只是看著他的背影,就忍不住想留下他。玉冠,白衣,稱不上奢麗,但做工精細,布料上乘,絕非等閒的繡房能做出的。白衣出塵,飄離於紅塵之外,卻蘊含著貴族典雅華麗的氣息。她忍不住想一睹他正面的風采。待他轉身過來,三哥卻上前擋住了事前,不過是那千分之一秒的機會,甚至記不清他的容顏,只彷彿被雷擊中一般(其實是某璫被雷到了)。耳邊想起他低沉磁性的聲音,心開始彷徨。沉醉很快就整理好了自己的情緒,首先肯定的是自己被那個白衣男子給徹底迷住了,眼裡的他真是十全十美,甚至連自己最排斥的對方的王侯身份,她也覺得可愛萬分了。整理好思緒後的第二件事自然就是向著自己的目標前進,淌過這幾千年的河流,不就是為了在異世找尋自己的目標麼。愛一個人誠然很難,但是找到一個值得自己愛的人,也絕非容易之事。沉醉向來不是自欺欺人之人,她看清了自己的心,也定下了自己的目標。&ldo;沉醉!&rdo;百里承邦的聲音將她的思緒打斷。&ldo;什麼,三哥?&rdo;&ldo;那白衣公子說的什麼陰陽相剋,古墓克敗窯是什麼意思啊?&rdo;沉醉淡然一笑。&ldo;今天來的那個青年是我重金聘來的養蟋蟀高手,我找人帶他看了畢二的將軍王,他一眼就看出了那將軍王來至敗窯。窯火已滅,但燥氣未熄,在敗窯縫裡生存的促織都具純陽之氣,非要那陰地所生的促織不能克。所以他從古墓捉了許多常年不見天日,吸進古墓陰氣的蟋蟀來,再經過精英訓練,膳食調養,便成就了今日的白骨精。&rdo;沉醉甚是為自己給那雌蟋蟀取名&ldo;白骨精&rdo;而得意,真是貼切之極,一將功成萬骨枯。&ldo;原來如此,想不到他一眼就看出了這其中的玄妙,看來定非常人。&rdo;百里承邦一陣感嘆,末了又加上一句,&ldo;什麼是精英訓練?&rdo;沉醉心裡暗歎,覺得有時候還是很難用簡練的語言和有代溝的人溝通的,&ldo;我好餓,三哥不如我們去七里香吃夜宵啊?&rdo;她愛嬌的拉拉承邦的袖子,成功轉移話題。&ldo;沉醉,要不要三哥替你打聽那個白衣公子的來歷?&rdo;百里承邦的眼裡閃爍著八卦的激情。沉醉真沒想到三哥也有當媒婆的愛好,&ldo;謝謝三哥的好意,不用了。&rdo;說不好奇是不可能的,但是沉醉發現自己的沉淪後不由自主的想要掙扎一下,初次見面,雖然情根暗種,但是並不到為君生為君死的地步。再聰明的女子遇到這種情況,總是容易寄希望於緣分,沉醉也不例外,她想知道冥冥中他們是否註定有緣?三日,不,七日,還是十日吧,如果十日之內不能相見,便註定彼此無緣,百里沉醉也打算決絕的斬斷情絲。一般聰明人和自以為是的人都容易相信自己能夠控制自己的情感。從沒嘗過愛情滋味的沉醉也做如是想。沉醉側臥在擺在廊下的貴妃榻上,半眯著眼睛,享受的啜著杯裡的葡萄酒,這是今年盛夏剛剛釀製的,工序極度簡單,葡萄加糖,自然發酵,喝起來與其說是酒,不如說是葡萄酒飲料,初出爐的時候,眾家公子小姐都趨之若鶩。久了他人便嫌棄了此酒不夠濃烈,只在閨房中傳遞,沉醉卻一如既往的喜歡紫紅色的葡萄酒,裝在價值連城的水晶杯裡,透過光線的折射,彷彿看見了那個逝去的故鄉。庭院裡靜悄悄的,只有墨奴在一旁繡著衣服,自從認識到墨奴的價值後,沉醉的衣物都出自她手。墨奴天生心靈手巧,她的織物百金難求,只有沉醉能奢侈的穿著墨奴的繡品,羨煞多少捧著她一條方巾就四處獻寶的達官貴人。&ldo;樂姬,你來唱支小曲,解解乏。&rdo;沉醉半睡半醒的道。&ldo;請郡主點曲。&rdo;下人早耳尖的送上了古箏,樂姬也乖巧的坐在了箏前。樂姬和墨奴同是沉醉身邊最得寵的兩名丫頭,一個喜動,一個喜靜,但都是身懷絕技,沉醉自愧弗如。樂姬天生樂感極強,沉醉心血來潮時,不過哼哼幾句的歌,她聽一次就能彈出來唱出來,而且琴藝與歌藝俱佳,成了一個活動點歌臺。&ldo;唱那支越人歌吧。&rdo;沉醉故作隨意,但是心底卻暗自讚揚自己的聰慧,幸好最後訂成了十日之期,今日三日已到,也不見公子蹤跡。說來沉醉也算奇異,堅信如果真是緣分,那無論是坐在家裡,還是走在街上,那公子都會無可阻擋的出現,也許是他射了一隻大雁掉在了她的庭院裡,也許是他乃遊俠,重傷躺在她家柴房裡,這幾日交遊廣闊的沉醉都倦留在家裡,以致她三個哥哥都以為她生病了。聽了此話的樂姬一驚,連低頭的墨奴都抬起了頭,這首《越人歌》郡主雖然哼過,但那也是為了增加樂姬的歌庫而為,平日從不哼唱,也不曾點到此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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