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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離城師大,林然當之無愧是全校矚目的焦點,回國前就已經是享譽歐洲的鋼琴王子,難免經常被媒體追蹤,林然一度成為全校學生,尤其是女生的偶像。而音樂學院這邊,杜長風一點也不比他哥哥&ot;遜色&ot;,據說第一堂課就把老師趕下臺,原因是老師沒他演奏得好。杜長風學的是小提琴。還在七歲的時候,林仕延要他在樂器裡挑一樣,因為在他們這樣的大家族裡,成不成音樂家是其次,林仕延本人喜歡音樂卻是事實,他希望兒子們都能繼承這愛好,&ot;音樂可以解放靈魂&ot;,這是他經常跟孩子們說的話。還有一個原因,sa l太好動,一天到晚沒有一刻是歇著的,學點音樂興許可以讓他變得安靜些。結果讓林仕延大為震驚,這小子在音樂上的天分竟遠在林然之上,別人通常要學一年的東西,sa l兩三個月就學會了,不出三年就在洛杉磯名聲大振,十歲,他代表洛杉磯參加全美青少年小提琴大賽,輕鬆奪冠。十四歲,就自己會寫曲子了,沒人教他,無師自通。如果林然曾被譽為&ot;音樂神童&ot;,sa l卻是林仕延都不得不承認的天才。可惜的是這小子天xg頑劣,個xg張揚,一天到晚惹是生非,誰都奈何他不得,林仕延經常說,如果這小子能像林然那樣聽話,那他的成就決不在林然之下。回國後,杜長風惹是生非的秉xg不但沒收斂,反而因脫離了父親的管教而變本加厲。諸如把老師趕下講臺之類的事時有發生,老師們開始義憤填膺,可是見識了幾次杜長風拉小提琴,就沒一個吭聲了。因為沒人可以教得了他。於是杜長風從來不用像其他學生那樣一本正經地坐在教室裡學習,他想來就來,想走就走,沒人攔他,老師們都領教過這混世魔王的架勢,避之不及。十七八歲的年紀,不用上課,能gān啥呢,除了追女孩,就是打架了。每次林然見到他,不是臉上掛彩,就是手上纏著紗布。林然沒辦法,只好上下課都帶著杜長風,在一次師大的彙報演出上,林然和杜長風合奏了一曲,全校震驚。那次的演出,其他的節目沒人記住,就只記住了兄弟倆的琴瑟和鳴。鋼琴和小提琴本就是絕配,兩個天才演奏,足以讓人銘記一生,而那首曲子,正是杜長風一時興起寫的,林然後來給那首曲子取了個很好聽的名字--《秋天奏鳴曲》。不久林然戀愛了,女友落英也是師大的,生得清秀可人,還彈得一手好琵琶。為了接近心上人,林然好好的鋼琴不彈,對民族樂器產生了濃厚興趣,男孩子學琵琶會被人笑,他就學長笛,杜長風呢,見哥哥學民族樂器,也不甘落後拿起了二胡。可是哥哥自從戀愛後,就忽略了他這個弟弟,整天和落英耳鬢廝磨,杜長風不可避免地落了單。從此,在音樂學院多了一道風景,一個英俊的年輕人經常坐在學校門口,穿著件洗得發白的t恤和破了dong的牛仔褲,腳上穿雙拖鞋,一臉哀慼地拉二胡,而且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他總是戴副墨鏡,如果他換上長衫,跟當年的瞎子阿炳有得一拼。杜長風因此成為離城音樂學院的焦點人物。而林仕延也因為這樣一個&ot;出類拔萃&ot;的兒子成為全城的笑話。但後來真正讓林家陷入滿城風雨的是林然。因為他喜歡的女孩落英是有男友的,叫葉冠青,隔壁體校打籃球的,家住在翠荷街,據說以前還跟林家做過鄰居,葉冠青的媽還曾經餵養過林然。這小子xg格跟杜長風頗有點相似,也是天不怕地不怕的主,在爭奪落英的過程中,他跟林然戰火不斷,最嚴重的一次,他在學院門口的餐館撞見林然和落英用餐,雙方當即發生激烈爭吵,混亂中葉冠青竟用啤酒瓶將林然的腦袋砸得頭破血流。杜長風偏巧那天溜冰去了,得知哥哥受傷,第一時間趕到醫院,見哥哥頭上纏滿紗布因失血過多昏迷不醒,他頓時像只bào怒的獅子,失控了。他知道,自己六歲時才來到林家,和林然並沒有血緣關係。但從小他和林然最親,因為當年正是林然將他領進門的。他成年後常常想,如果當初沒有遇上林然,他現在真說不準在哪裡流làng,他對林然的感激,是發自肺腑的。現在林然被打傷,他豈會袖手旁觀?當晚,杜長風揣著把水果刀跑到體校踢開了葉冠青宿舍的門,考慮到葉冠青也不是善類,他叫上了林希和另一個好朋友舒隸。葉冠青自知理虧,況且他砸傷的是離城大人物林仕延的兒子,學校勢必會將他開除,這對出身貧寒,好不容易考上體校的葉冠青來說無疑是致命的。眼見杜長風帶著幫手殺氣騰騰地找上門,他很自覺地表示可以到外面談,一是他怕發生衝突誤傷同學,二是想誠懇地跟杜長風道歉,求得他的原諒,也許學校會網開一面。宿舍的同學都怕這場面,並沒有攔著。這恰恰是導致後來慘劇發生的直接原因,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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