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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姜磊也不知道該說什麼了。法律其實沒有嚴格界定“新聞報紙”和“廣告印刷品”的區別,除非姜磊證明這是一篇新聞報道。否則這個版面上既有顧辰的照片,又有廣告商的內容,的確很容易讓人以為這是廣告印刷品。一旦這個界定被法律認可了,那麼顧辰在起訴完《草莓週刊》之後可以立刻掀起對其他媒體的訴訟。雖然法院對名人的隱私權和名譽權沒有那麼嚴格的保護,可是利用名人的肖像權“不當得利”是很容易被法院認可的。何況按照顧辰律師團隊是索賠標準,這筆錢不僅會讓《草莓週刊》破產,而且身為《草莓週刊》的主編,他也被列為共同被告。姜磊雖然不在乎《草莓週刊》會不會破產,可是他很在乎自己的身家足夠不足夠應付顧辰的索賠。“那我們應該如何做?”“拿出我們的報道來源,證明這條新聞的確是新聞。”卜曜璉連忙給出法律建議,“事實上,這場官司對於我們來說是比較有利的。我們只要給出兩條來源,證明這個版面上印刷的是新聞,那麼我們就無須承擔任何‘不當得利’的牽連。”“哪有那麼容易?”姜磊長嘆了一口氣,在卜曜璉的說明下,姜磊其實已經明白了顧辰的想法。你不是不願意證明手機上的相關證據麼?那我就質疑你這條新聞沒有任何實際來源。新聞沒有來源就是虛假新聞,那麼刊登這條新聞的版面就自然不能被視為是“新聞媒體的報道自由”,而應當視為“廣告印刷品”。法律對言論自由的保護可不涉及任何“商業言論”或“廣告內容”,更何況顧辰並沒有為這個版面的商品代言或有其他經濟來往,因此,《草莓週刊》涉嫌“不當得利”,同時自己這個主編也有連帶責任。顧辰的潛臺詞很簡單,要麼交出手機;要麼你這個主編就陪著《草莓週刊》一同去死。姜磊想了許久,忽然低聲道,“如果手機上的證據是假的,而我在事先不知情的情況下誤以為是真實來源而刊登的話,我會承擔怎樣的責任?《草莓週刊》又會怎樣?”卜曜璉想了想,回答道:“如果是虛假來源,但是您事先不知情的話,那麼我們可以爭取到‘疏忽’的判決。但是即便是‘疏忽’,顧辰那邊也會提起天價索賠。”“他不會的。”姜磊苦笑道,“他要的是手機,而不是我的家產。——你能不能聯絡顧辰的律師團隊,就說我願意與他和解。我可以提供手機資訊的副本,而且如果‘手機資訊被證實是假的’,我願意以主編身份在所有媒體上向他道歉,同時《草莓週刊》也可以出致歉特刊。——最重要的是,我可以提供一些他感興趣的線索。”卜曜璉既然替姜磊辦事,自然就不算什麼正人君子。《草莓週刊》的新聞十有八九都是誇張過的,只是別的藝人沒有顧辰那麼較真,同時也沒有顧辰這麼有錢,居然請了一個律師團隊來找《草莓週刊》的麻煩。沒想到素來天不怕地不怕的《草莓週刊》居然認輸了,這讓卜曜璉對顧辰多了一絲忌憚。既然自己的僱主發話了,卜曜璉還是透過一些手段將己方的和解協議隱晦地透露給了顧辰的律師團隊。沒多久,顧辰也拿到了這份和解協議。看完和解協議,顧辰冷笑了一聲。若不是自己急需姜磊的合作,他還真不介意將姜磊告個傾家蕩產。但是顧辰也知道什麼叫適可而止,這姜磊雖然不是什麼好鳥,但人家畢竟是媒體圈的從業人員。自己若是下手狠了,少不得會讓新聞記者和各位編輯們覺得“物傷其類”,一個得罪媒體的藝人自然不會有什麼好下場。顧辰決定放過姜磊,順帶修好與新聞界的關係。“和解協議我沒有多大問題。”顧辰淡淡地說道,“不過在我們簽署和解協議之前,他要拿出他的誠意來。第一,他首先必須親自撰寫道歉詞,在《草莓週刊》的刊首語上刊登;第二,他必須完整還原本案,就先前的不實報道給予正面的回應;第三,交出手機的備份資料和當初提供手機人士的詳細資料。做完這三點,我才會同意和解。你們可以告訴姜磊的律師,這份和解協議直到今晚六點之前有效,如果六點之後我看不到簽字的和解協議,我不介意讓這位叱吒娛樂圈的資深主編在下半輩子過上比狗仔隊還清苦的生活。”姜磊接到顧辰的答覆之後,鼻子都氣歪了,但是如今形勢比人強,姜磊很清楚自己如果不達成和解協議的話,那麼自己極有可能下半輩子將過得比新入行的狗仔隊還悲催。作為一個在新聞圈摸爬滾打幾十年的老人,姜磊很顯然不會讓自己淪落到那般境地。想了需求之後,最終還是咬咬牙點頭答應了下來。很快,各大媒體都收到了姜磊的一份公開道歉線,就前段時間報道的“顧辰買春案”道歉,同時表示會在最近一期的《草莓週刊》上刊登最真實的報道。同時手機的備份資訊和有關人士的資料也透過律師的手送到了顧辰的手上,有了這份資料,顧辰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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