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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他娶了一個普通的姑娘,一個別人想象不到的俞遲會去娶的姑娘。畢竟,只有費小費才能配得上俞遲,畢竟滿園子父親還在的將門千金才能配得上俞遲,對不對?是誰,也不會是阮寧,對不對?他能想象熟悉的人怎樣去猜想,俞遲團了個雪球,砸向了視線極暗淡的遠方。他人生中鮮少有什麼不規矩的時候,習慣了命運帶來的逆來順受。奶奶死的時候是這樣,遠赴英國的時候也是這樣,變成俞遲或是宋中元的時候依舊是這樣。唯一一次向天抗爭,唯一一次為了自己。為什麼娶了阮寧?通訊錄中命遲對阮寧的備往是“皮蛋”,俞遲有時頗刁鑽,有時也樸實。他認為阮寧是一顆“皮蛋”,因為“皮蛋”是一道黑暗料理,很少有人喜歡。因為皮蛋頑固卻彈得很高、跳得很遠,因為皮蛋無人留意不起眼。俞遲對“皮蛋”說:“我下面說的是實話,而這些話放了很多年,如你不問起,預備你死後照舊燒給你,因此現在說來顯得有那麼一些難得,可是也不見得你非聽進去不可。”“阮寧同學只有微末的姿色,上帝可以做證。因此,很少有人會喜歡,很少有人會覺得你燦若明珠玫瑰,很少有人會看到你的眼睛就心裡慌亂,很少有人怕失去你而不得不跋山涉水,很少有人把生命過成一條彎又不眠不休快馬加鞭只為趕上你的直線,很少有人覺得只有你不是得不到不娶也沒關係的姑娘,很少有人本分地喜歡你二十年又安分地準備愛你一一輩子,很少有人要不到你就不罷休,希望你注意,只有這一次的很少是得不到也沒關係,之前的所有很少都是沒有你不可以。因為很少有人對你毫無要求,對自己卻苛刻至極。這樣的人很少很少,少到難以估計。但只有我知道,少的盡頭是有而非無,原因簡單,因我就在,很少之一。” 是前行還是謎團程可可在年少時,曾經讀過一本繪本,繪本的名字叫《克洛德的後花園》,克洛德是一個小男孩,他媽為他整理了一小塊土地,精心植人各色花草,修剪整理得十分精緻,並留下空餘,讓他種自己喜歡的雜植。克洛德非常喜歡這裡。小小的後花園曾種下一株白豆種子,可這種子總不發芽,無論克洛德為他澆水、施肥還是鬆土,都毫無動靜。克洛德很沮喪,把白豆種子挖了出來,掄起胳膊遠遠一拋,扔到了隔壁不起眼的荒蕪的小園子裡。未過幾日,隔壁的園子居然長出了一棵小小的豆苗,又過了月餘,這豆苗變得又高又粗壯,翠綠而充滿生機。克洛德簡直瘋了,他問這棵豆苗:“你究竟在想些什麼,那些精緻美味的食物、充足的養分,難道不是正常的植物喜歡的嗎?”豆苗說:"i a always here"這棵豆苗,本來就是媽媽從隔壁為他借來。隔壁那個糟糕透了的園子,才是豆苗熱愛棲息的故鄉。十九歲的程可可覺得這本書很有趣,二十九歲的程可可燒了這本書。世上不應該存在這樣奇怪的道理,分明的悖論憑什麼理直氣壯。這世上沒有誰放著豪華花園不選,而去唸舊,要自己家的荒草地。無論是程可可還是費小費,從前至今都是高高在上。就算是碰到那個令人作嘔的繼父,他還不是一樣心甘情願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費小費對自己的容貌沒什麼概念,但她對自己的容貌有信心。可是,俞遲是她看不懂的人。她想起他一次次地說著他不愛自己的模樣,那麼認真,眼睛清凌凌的,看著看著就笑出來了。真是個傻孩子啊。幹嗎不敢說愛自己,幹嗎覺得配不上自己。程可可認真地吐槽諒解並且含笑等看管他的告白,等得那麼著急。她只是賭氣訂婚,只是為了讓命遲看清自己,放棄阮寧這個不值一提的女友,卻轉眼收到俞遲為自己而死的訊息。愛情的醋意竟演變成這樣的結局,費小費擔負罪名,成為眾矢之的。可是,真的和施耐德訂婚之後,她落實了因情害死俞遲的罪名後,反而鬆了一口氣,覺得心安。那時的可可,既盼自己能與骯髒罪惡的過去劃清界線,不安地想著俞遲是自己在人世的唯一汙點證人,又盼自己愛上猛烈追求自己的英俊男星施耐德,從此冰清玉潔。而最盼望的,不過是俞遲深愛的那人是自己,哪怕他死去。這下,三種心思,樣樣圓滿。而俞遲也一定清楚她的每一樣心思,因此才去得這麼決絕。在黑暗中匍匐滾爬那麼多年,她想自己也真的能撐下去。可是,這五年來每次工作結束,她都會悵然若失地從國外飛回h城,走遍熙攘的街道,看著人來人往,嗅著那些來自陌生人的陌生氣息,試圖找到些什麼,卻只能酩酊大醉,在街頭看著不曾停留的腳步哽咽哭泣。她曾問過小管家:“你叫什麼呀?”小管家眼睛裡有著巨大的黑洞,他說他叫林林。他希望自己叫林林。那麼卑微而辛酸的眼神。她每每帶著憐愛喊他林林,可一錯身,這個世界既沒有俞遲,也再沒有林林。她後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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