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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句話說,就是曹麗美小姐所中的這顆子彈如果角度不同,很有可能根本不會進入心包囊,那麼死者就很有可能活下來?”陳錦蓉繼續追問。鍾學心猶豫了一下才點了點頭:“是的。”☆、011“法官大人,我沒有問題了。”陳錦蓉說道。監控官隨即說道:“法官大人,檢方需要傳召下一位證人出庭。”這次出場的證人是布國棟,他先按照監控官的意思把法證部檢查到的資料說了一遍。輪到辯方律師盤問證人,陳錦蓉再次起身:“布先生,請問導致死者曹麗美小姐死亡的子彈出自哪一隻槍?”“是一隻xx型號的警用槍,編號是xxxxxxxx。法證部從案發現場找到了幾支槍,全部都取了子彈樣本,並同死者身上所取出的子彈做了痕跡比對。發現這支槍所射出的子彈與死者身上所中的子彈兩者痕跡完全一致,可以確定打中死者的那一粒子彈就是由這一支槍所發射的。”布國棟回答的很清楚。“這份資料上寫著:曹麗美小姐身上取出的子彈,上面沾了少許銅和鋅。布先生可不可以向大家解釋一下子彈上面的銅和鋅是怎麼來的。”“子彈上所沾的銅和鋅就是黃銅。我們從案發現場的一隻銅花瓶上面找到了子彈擦過的痕跡。經過檢驗,那隻銅花瓶痕跡部分黃銅的成分,跟打中死者的子彈上所沾染的黃銅成分完全相同。”布國棟仍然很沉穩地回答。“請布先生向大家解釋一下子彈擦過銅花瓶的後果。”布國棟向法庭申請使用電腦模擬演示:“我們用攝影師所錄下的影像還原了案發現場的裝飾,經過彈道測試,發覺持槍人是從y這個位置開的槍。持槍人原本想要射擊的目標並不是死者曹麗美,只不過子彈出膛之後擦過了銅花瓶,導致子彈軌跡改變,命中了死者。”“如果子彈沒有改變軌跡,就絕對不會命中曹麗美小姐。我這樣說,布先生同不同意?”陳錦蓉發問。“我同意你的講法。”布國棟回答的斬釘截鐵。“法官大人,我沒有其他的問題了。”監控官又傳召了重案組的警員做證。之後出場作證的是死者的合法丈夫麥永富先生。他一出庭就引起了眾人的注意:他的左臉包了很大一塊紗布,紗布下隱隱透出一絲血色。旁聽席上坐著麥永富的媽媽,她看見兒子的樣子就低下頭哭了,法庭裡突然喧鬧起來。法官很快就開了口:“肅靜。請問證人的情況還可不可以出庭做供?”麥永富眼裡閃著兇光:“可以!”他的公司目前負債累累;跟伴郎的事上了報紙雜誌之後,以前搭上的闊太也不再理會自己;又因為不小心弄傷了臉,醫生說一定會毀容,即是說連再釣其他闊太的路也沒了;如果不仗著曹麗美丈夫的身份把曹家的公司弄到手,以後就什麼前途都沒了。他先避重就輕地把自己跟伴郎的關係解釋為好朋友,又指出之前曹景添故意跳樓陷害自己,之後又聲稱妻子曹麗美註冊之後婚禮之前已經簽下協議,要將她名下的曹家公司股份全都交給自己打理。陳錦蓉立刻起身:“反對。法官大人,證人所講的事與本案無關。”監控官也起身反駁:“證人的供詞可以說明兇手作案的動機,與本案絕對有關。”法官表示反對無效。麥永富繼續講:“麗美曾經跟我說過,她爹地很不贊成她同我的婚事,因為我的公司小,她爹地看不起我。麗美說,她希望我的公司辦得越來越好,讓她爹地知道她沒有選錯人,所以要將她名下的曹家公司股份交給我打理。”他向法庭提交了一份據說是曹麗美親自簽署的協議。陳錦蓉提出了疑問:“辯方事前並未接收到這份協議,完全不清楚這份協議的存在。考慮到我當事人的利益,我懇請法官大人暫時不可以將這份協議列入證據,請法庭先對這份協議的真實性做出鑑定。”法官點了點頭:“陪審員在做出判斷的時候,暫時不需要將這份協議考慮在內。待本庭檢驗過這份協議,確定可以作為證據使用之後,再將協議考慮在內。”麥永富的神色有點不安:“麗美說,她籤協議這件事沒有跟她爹地說,因為她爹地一定不會同意。她還說,自從她決定同我結婚之後,她爹地對她的態度就已經差了很多,還曾經揚言要取消她的繼承權,收回她手中的公司股份。”坐在被告席裡的曹景添激動起來,用手指著麥永富:“你……你血口噴人……你……”說著突然倒了下去,法警急忙去扶他。陳錦蓉當機立斷:“法官大人,我的當事人患有心臟病,有長期服藥病史。我相信他在法庭上受了刺激引起心臟病發,我懇請法官大人暫時休庭,讓我的當事人可以儘快接受醫生的治療。”法官點點頭:“本席決定休庭兩個星期,在這兩個星期之內亦會對證人所提供的協議做出司法鑑定。”周亦霏陪著師父跟曹景添一起到了醫院,曹景添一直都昏迷不醒。醫生告訴她們:“曹先生是由於情緒激動引起血管急性擴張。由於曹先生患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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