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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說,有很多末期病的患者醫生都會做出判斷,為病患者停止服藥減低痛苦,然後轉介他們去善終的服務;希望他們走到人生的最後階段可以得到身心靈的照顧,到最後可以很安詳、很舒服的離開。所以對於動物,她認為也一樣。還說,能夠做到死者善終、生者善別,是最好的。她說他不覺得自己有錯。”“物理教授說被告錯的離譜,說她不願意想辦法去醫好病人,所以說服他們好好離開,其實是在為自己的無能、絕情和不負責任的行為找藉口。被告說離譜的人是你才對,然後就不再理會物理學家了。”服務生講述完,周亦霏沒有再發問,辯護律師也沒有問題,跟著便是最後盤問被告了。這次由辯護律師先發問:“鍾醫生,請問你有沒有教唆梁美娜給假口供的行為?”“沒有。不過我的確有做錯的地方,就是不應該向她透露死者死亡的細節。”“請問你有沒有認為前述兇殺案的被告餘中健是被冤枉的?”“沒有。在審案期間,我得到的所有證據都是指向餘中健的,我一直認為,兇手就是餘中健。”“你有沒有因為餘中健的有錢人身份對他存在偏見,從而導致在取證時有偏向性?”“取證的過程完全是合乎標準程式的,即使我對餘中健本人有偏見,證據也不會存在偏差。”“你有沒有對有錢的嫌犯跟沒錢的嫌犯區別對待?”“這一點我承認的確有不同。嫌犯有錢的話,會隨身帶著律師,律師會在我取證時不斷出言干擾;同時有錢的嫌犯往往態度比較囂張,對我出言不遜,那麼我都不會啞口無言。”周亦霏忍不住看了鍾學心一眼:她這是把自己往絕路上送啊。不知道辯護律師有沒有後悔接了她的案子?不過,她越是作死,對自己打贏官司越有幫助。辯護律師或許也沒想到鍾學心這麼拆自己的臺,能夠聽得出他下一句問話的聲音已經稍微低了一點:“你有沒有覺得自己支援善終服務是生命的不尊重?”“我不覺得。我認為正好相反,善終服務可以令一個飽受疾病痛苦折磨的人或者動物有尊嚴地去世,這恰恰是對生命的尊重。”“法官大人,我沒有其他問題了。”周亦霏聽著辯護律師的話裡簡直有一股子破罐子破摔的意味,她站起身微笑著開始提問:“鍾醫生,前述兇殺案的死者你之前就認識,是不是?”“是,當時死者吃了藥丸在馬路上幾乎被車撞到……”周亦霏打斷了她的話:“鍾醫生,請你簡單直接地用‘是’或者‘不是’來回答我的問題。案發之前你就認識死者,是不是?”“是。”鍾學心雖然滿臉不悅,卻還是按照周亦霏的要求簡潔地回答了起來。“你在醫院裡面對死者進行了勸誡,希望她以後要好好地珍惜自己,不要再碰藥丸,是不是?”“是。”“因為死者同你一樣自小父母雙亡,所以你對死者有特別的感覺,好像從她身上看到了自己,是不是?”“是。”“所以你才會在解剖室裡面對死者的屍體說話,說如果她是被人殺死的你一定會找到兇手為她報仇,因為你覺得好像是在幫自己,是不是?”鍾學心沒有立刻回答,而是將這個問題反覆考慮過,最終還是點了點頭:“是。”“根據你的助手的指認同你剛才對辯方律師問題的回答,可以認為你對有錢並且囂張的嫌犯帶有一定的偏見,是不是?”“是。”“根據餐廳服務生的口供,我可以認為你支援動物安樂死,是不是?”“是。”“如果香港要推行人類的安樂死,你是不是支援?”“是。”鍾學心答得毫不猶豫。“你也的確是親口講過,會在經過判斷之後,為很多末期病的患者停止服藥減低痛苦,轉介去善終的服務,是不是?”“是。”周亦霏嘴角帶上了一絲笑容:“所以你覺得,有些人不應該再活下去了,就勸他們等死,是不是?”“不是!”鍾學心瞬間反應過來,急忙否認。周亦霏沒有再就這個問題發問,反而再次轉向前述兇殺案:“警方對前述兇殺案死者的頭髮、血液化驗,證實死者有長期服食軟性藥物的習慣,是不是?”“是。”“根據有關的記錄,死者經常性在酒吧、舞廳出入,同不同的男仔開房,這一點你知不知道?”“我看過記錄之後就知道了。”“也就是說死者嗑藥、濫交,你同不同意這個說法?”鍾學心只稍微猶豫了一下就答道:“同意。” “前述兇殺案發生之前,你在報紙上看到過被告餘中健的嗑藥、濫交的桃色新聞,評價過他是紈絝、富二代,是不是?”“是。”“被告是嗑藥、濫交,死者一樣是嗑藥、濫交,為什麼你對他們的評價卻截然不同?”“……這怎麼能一樣呢?”鍾學心喃喃道,可是究竟有什麼不一樣呢?“因為你自認生命判官,對他們的生命做出了評判,認為他們一個是社會渣滓,一個是可以挽救的失足少女,是不是?”周亦霏臉上的笑看在鍾學心眼裡像是惡魔的微笑,她無力地搖著頭:“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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