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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用心良苦的小夢想 (第1/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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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有這樣一種感覺,不管他怎樣都好,只要是他,她的心口總會劃過一絲沉重的壓抑,霸道的叫你的全名,然後說,我想你了。

就是這樣子,她完全陷進,再也不想抽身出來。

那麼就不要抽身。

已經沒有必要了。

“七七,我特別想說,已經忍不住了。”他突如其來的一句。

她緊張的舔舔嘴唇,“什麼?”

“你別唱了,我給你唱吧。”

“好啊。”鼓舞人心的句子。

陸嘉唱的是《別哭,我最愛的人》鄭智化的歌,這麼古老的歌,說實話,程七七是第一次聽,感覺唱的也是那麼回事。

畢竟人家的歌在調上,還有什麼好說的呢。

其實挺好聽的,陸嘉,你的聲音永遠是她聽不夠的箴言。

總是這樣不顧一切的小無趣,才會鑄就更加有趣的小記憶,關於你,關於她,關於他,大家,一起的記憶,你的,我的,他的,她的,大家的,都是值得回憶的。

雖然有些事是徒勞的,雖然有些事就算做了也沒有意義,雖然有些事情知道是錯的卻還在做。

但是,她不後悔認識他。

徒勞只能證明你有過程沒有結果,而意義指的是既有過程,又有結果,最後還能深刻記住,而錯誤的事情在做是因為這件事情,對於某些人來說,並不是事情,卻是美好。

徒勞無功又怎樣,意義非常又怎樣,都還是兩個人,都只能看兩個人的心意。

不是麼。

她笑,酒窩很深的露出來,“小陸,換個歌。”

“這個好聽,我再唱一遍。”

於是乎,他就躊躇滿志的唱了一遍,這下程七七又開始故意諷刺他,“終歸是80後的人吶,哪像我們90後,早就不聽這種歌了。”特別壞的在後面還加了一句,“這個歌我從來沒聽過誒。”

這個時候,他如想象中的一樣,故意嚇唬你,裝出很正經的樣子,“挺好聽的,我跟你說,你就是不懂欣賞。”

是啊,不懂欣賞,但是她卻學會了這首。

奇怪吧。

她總覺得自己是個天才,輕而易舉的記住好多事情,卻猛然間發現,原來輕而易舉記住的事情居然除了父母,就是他,陸嘉的任何資訊。

這個叫天賦?還是刻意?真新鮮。

每個角落都有個特別獨特的地方,那個地方有我們最容易見到的塵土,甚至是蟻穴,每個辛勤搬著石塊的螞蟻也都會有個很相似的動作,那個動作叫習慣。

她也開始慢慢習慣身邊的他不溫柔,霸道,看著自己的樣子。

說不出來的溫暖。

就是這樣的感覺,她的心裡也不再只是,哦,他是男朋友,他開始變得是個家人,所以他才會埋怨你不照顧自己,才會嚷你為什麼不吃早飯,嚇唬你,晚上要是再上網不睡覺的話,有鬼怪來的喲等等。

這不是家人是什麼呢請問。

那麼他就是家人的定義了吧。

總有一些東西不貴重,不起眼,不漂亮,不明顯,但是它珍貴,它可以放到任何一個小地方,可以長時間的放著不碰,可以隱匿在最深的角落,但是隻要你一想起來,這個東西的位置馬上會想起,並不顧一切的找出來,完全不用費心去翻箱倒櫃。

每個人都有段美好又溫暖的曾經,只是到最後,堅持了也好,放棄了也好,一切安好。

請容我妄想,有你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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